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公司开 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根据《关 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事项,对公司未 来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盘活资产,拓展融资渠道,增强企业 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本次交易价格不低于市场评估值,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龚国伟、胡子谨、汪斌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