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20-09-19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和

2020 年 3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拟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嘉诚环保”)不超过 3.31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提供担保。详细内容见公

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和 2020 年 3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和《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嘉诚环保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天

津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TJ021012020026),贷款

金额为人民币 1700 万元,期限为 3 年。公司与华夏银行天津分行已签署相应的

《保证合同》(TJ0210120200026-1),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甲方):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担保范围: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壹仟柒佰万元整及利息、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失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

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
方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的的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

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

期之日。

    (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

起两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34,044.88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66.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

的单位担保总额为 1,419.9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1%。不涉

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