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24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3 日(星
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
间为 2020 年 9 月 23 日(星期三)9:15 至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潞苑南大街 290 号,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瑞深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43,586,24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71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16,811,07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1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6,775,1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59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099,3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990,86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17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0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08%。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表决结果:
提案 1 :关于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的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总表决情况 143,478,240 99.9248% 108,000 0.0752% 0 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6,991,362 99.3684% 108,000 0.6316% 0 0%
审议结果:通过。
本提案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对手方中,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泰达宏利”)作为公募基金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渤海汇金”)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渤海证券”)作为财务顾问,与渤海股份或指定方合作发起设立基础设施
公募 REITs,泰达宏利、渤海汇金和渤海证券均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泰
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实际控制的公司,因此泰达控股为
本提案的关联方,在本提案的审议中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王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