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1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和
2019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
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提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
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为其参股子公司天津市南港
工业区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港水务”)不超过 584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
按出资比例(49%)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细内容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和 2019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
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其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19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南港水务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
银行大港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贷款
金额为人民币 5300 万元,期限为 84 个月。滨海水业与中国银行大港支行已签署
相应的《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金额的 49%部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港支行
2、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 49%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
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