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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关于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3-16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沙河市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嘉诚”)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沙河嘉诚 40%的股份,沙河嘉
诚的另一方股东为河北粤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粤海”),持有沙
河嘉诚 60%的股份。沙河嘉诚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
请授信业务,总授信规模不超过 235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五年,公司拟为
上述融资金额中的 5040 万元提供担保,剩余 18460 万元融资金额由沙河嘉诚的
控股股东河北粤海提供担保。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李华青女士担任河北粤海的经理和董事,同
时,公司的副总经理刘海源先生担任河北粤海的董事,沙河嘉诚为河北粤海的控
股子公司,因此沙河嘉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华青女士在本议案的审
议中回避表决。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沙河市嘉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11 月 03 日
    3、注册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白塔镇下元村南
    4、法定代表人:王杰亭
    5、注册资本:12600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及评价;环境设备及产品的生产销售;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收集和处理;给排水
及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污水处理设施维护;
清洁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水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环保设施
运营管理、建筑;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的建设、维护;供水设备、排水设备的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沙河嘉诚为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40%的股
份。
    8、沙河嘉诚与本公司股权关系图:




    粵海水務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9、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沙河嘉诚的资产总额为 456,057,397.53 元,所有
者权益为 116,737,237.22 元;2020 年度,营业收入为 38,949,228.33 元,净利润
为-2,967,824.7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沙河嘉诚的资产总额为 627,644,091.01 元,所有
者权益为 123,488,214.35 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32,544,260.26 元,净利润
为-10,973,175.74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10、沙河嘉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粤海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乙方: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主债权
    债权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50,4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肆拾万元整)。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债权本金和相应的利息(含正常利息、逾期利息等)、手续费、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
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其他主合同债务人所有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主
合同债务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
    4、保证期间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参股子公司沙河嘉诚的资金需求,公司对沙河嘉诚

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其目前经营状况、信

用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2022 年公司与沙河嘉诚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

与沙河嘉诚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沙河嘉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沙河嘉诚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粤海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总授信规模不超过 235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五
年,公司拟为上述融资金额中的 5040 万元提供担保,剩余 18460 万元融资金额
由沙河嘉诚的控股股东河北粤海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沙河嘉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沙河嘉诚由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粤海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总授信规模不超过 235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五
年,公司拟为上述融资金额中的 5040 万元提供担保,剩余 18460 万元融资金额
由沙河嘉诚的控股股东河北粤海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对参
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2,942.03 万元
(含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
51.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18,143.15 万元(含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00%。不涉
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