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关于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信供热”)和天津市重热供热技
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热供热”)均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房信供热和重热供热分别将其持有的部分资产出售
给鑫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融资租赁”),并由房信
供热和重热供热分别作为承租人将上述资产回租使用,租赁物交易价款共计为人
民币 8000 万元,租赁期限 60 个月,租赁期满后留购价款均为人民币壹元整。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水业”)为上述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滨海水业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同意为上述融
资提供担保。
2、公司与鑫源融资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融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鑫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保航路 1 号航空产业支持中心 527-528
室
4、法定代表人:于旸
5、注册资本:166,7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32051000XJ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
产的残值处理和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鑫源融资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房信供热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2 年 09 月 23 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宾馆南道 5 号
3、法定代表人:吕海燕
4、注册资本:20,302.9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水暖安装、修理;劳务服务;化工(剧
毒品、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品除外)、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移
动电话、无线寻呼机除外);地热技术开发;制冷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
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6、与公司的关系:房信供热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7 、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房信供热的资产总额为
319,599,256.26 元,所有者权益为 126,871,629.81 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
为 141,551,528.62 元,净利润为 20,635,525.53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房信供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津市重热供热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 年 04 月 29 日
2、注册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科研西路 2 号金辉大厦 709 室(科技园)
3、法定代表人:吕海燕
4、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能源、电子与信息技术及产品的开发、咨询、服务、转让;
保温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批发兼零售;供热;供热设施、设备安装、维修。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营专
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6、与公司的关系:重热供热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房信供热的资产总额为
94,223,372.95 元,所有者权益为 37,738,482.88 元;2022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29,859,840.96 元,净利润为-947,401.37 元。上述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数。
8、重热供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之一
1、标的资产概况
出售资产的名称:房信供热所持有的部分资产
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房信供热所持有,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截至合同签订日,标的资产的账面值为60,658,824.53元,经双方确认交易价
格为60,000,000.00元。
(二)标的资产之二
1、标的资产概况
出售资产的名称:重热供热所持有的部分资产
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重热供热所持有,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
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
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截至合同签订日,标的资产的账面值为28,997,108.87元,经双方确认交易价
格为20,000,000.00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之一
甲方(承租人):天津房信供热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人):鑫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1、房信供热作为承租人,将房信供热以持有的部分资产与鑫源融资租赁通
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2、租赁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3、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4、租赁期满后留购价款为人民币壹元整。
(二)交易协议之二
甲方(承租人):天津市重热供热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人):鑫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1、重热供热作为承租人,将重热供热以持有的部分资产与鑫源融资租赁通
过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
2、租赁物交易价款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租赁期限为 60 个月,自起租日起算。
4、租赁期满后留购价款为人民币壹元整。
六、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鑫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市滨海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1、被担保主债权
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的应收租赁
本金,对房信供热和重热供热担保金额分别为陆仟万元整和贰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租金(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前息、
逾期利息/罚息、补偿金、约定损失赔偿金、其他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过户税费、公告费、公证
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延期履行生效判决期间的双倍
罚息等)和主合同债务人或保证人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的筹资
结构,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交易的进行,不影响公司对标的资产的正常使用,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
产生重大影响。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76,367.48 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
司净资产的 37.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担保余额为 4,059.1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1%。不涉及逾期担保、诉讼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