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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渤海股份: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龚国伟)2023-04-2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本人作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以及

参与各项独立董事活动,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重

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2年度的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本人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和维护

股东利益出发,在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之后,对董事会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

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龚国伟              7                 7             0            0

    2022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在平时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

能主动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召开董事会前,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

案和定期报告,并查阅议案内容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

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15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二级控股子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9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补充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22年7月4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展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22年7月20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上,对

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5、2022年8月26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以下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

   6、2022年12月6日,本人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上,对

以下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于志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2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3年本人将严格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督促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

    谢谢。




                                                独立董事:龚国伟

                                              日期: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