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的相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相关材料的认真审阅,对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事前
认可如下: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
厚的技术支持力量,并且该专业团队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行业阅历,
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大型上市公司审计的能力且对公司的经
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龚国伟、胡子谨、汪斌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