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17-01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勤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郭勤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41,474,099.38 282,283,832.38 20.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896,956.23 -14,921,668.16 -13.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8,150,863.86 -18,244,677.95 0.51%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06,722,074.10 -96,534,037.66 -3.1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66 -0.0147 -12.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66 -0.0147 -12.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6% -0.97% 0.0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2,890,910,504.20 2,963,035,603.24 -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49,664,419.33 1,766,713,257.64 -0.97%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88,297.1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34,689.52 合计 1,253,907.6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3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9,855 0 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8.13% 489,771,977 489,771,977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7.02% 71,408,102 都市快报社 国有法人 3.95% 40,194,438 40,194,438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5% 32,009,400 雷立军 境内自然人 1.16% 11,775,5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其他 0.61% 6,223,600 -005L-FH002 深 王紫军 境内自然人 0.36% 3,690,529 胡志剑 境内自然人 0.35% 3,559,423 周永伟 境内自然人 0.19% 1,959,990 王华强 境内自然人 0.19% 1,943,46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1,408,102 人民币普通股 71,408,102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2,009,4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9,400 雷立军 11,775,580 人民币普通股 11,775,5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6,223,600 人民币普通股 6,223,600 -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王紫军 3,690,529 人民币普通股 3,690,529 胡志剑 3,559,423 人民币普通股 3,559,423 周永伟 1,959,990 人民币普通股 1,959,990 王华强 1,943,460 人民币普通股 1,943,460 鲍颖 1,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750,00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722,359 人民币普通股 1,722,359 4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持有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都市快报社 100%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权。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未知其他前 明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雷立军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 11,654,980 股股份;王紫军通过融资融券信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账户持有本公司 3,511,129 股股份;胡志剑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 2,477,123 业务情况说明 股股份;周永伟通过融资融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 1,959,990 股股份;王华强通过融资融 券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 1,470,860 股股份。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事由 类型 时间 股改 承诺 收购 报告 书或 权益 变动 报告 书中 所作 承诺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都 2014 股份 市快报社承诺:本公司/本社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都市快报社;杭州日报报 年 12 2017 年 12 限售 认购的新增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 履行之中 业集团有限公司 月 18 月 18 日 承诺 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社亦不委托他 日 人管理前述股份。 资产 关于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今后与上市公 重组 同业 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 时所 竞 杭报集团与杭报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分别 作承 都市快报社;杭州日报报 2014 争、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鉴于华智控 诺 业集团(杭州日报社); 年 12 关联 股拟向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 履行之中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 月 11 交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 公司 日 易、 限公司将成为华智控股之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 资金 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将成为华智控股实际控制 占用 人。在此基础上,本集团/本公司/本社承诺:(1) 6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方面 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不 的承 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华智控股的业 诺 务及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也 不会参与投资、拥有或控制任何与华智控股经营 的业务及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法人及/ 或其他组织。(2)如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包括本 集团/本公司/本社现有或将来以任何方式直接或 间接地投资、拥有或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组织) 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华智控股所从事的业务及 活动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则本集团/本公司/本 社将立即通知华智控股,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 予华智控股。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与华智控股存 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如上 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集团/本 公司/本社将向华智控股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 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减少和规范关 联交易的承诺: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杭报集团及杭 报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分别出具了关于规 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鉴于华智控股 拟向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非 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 公司及都市快报社将成为华智控股控股股东,杭 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将成为华智控股 实际控制人。在此基础上,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 易,保护华智控股及其少数股东权益,本集团/本 公司/本社承诺如下:(1)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及本 集团/本公司/本社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组织将尽 量避免与华智控股(包括其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 组织)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如本集团/本公司/ 本社及本集团/本公司/本社控制的法人及/或其他 组织今后与华智控股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 时,将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 签订书面协议,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华智控股公司章程及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所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 平合理交易。涉及到本集团/本公司/本社的关联交 易,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在相关股东大会中回避 表决,不利用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在华智控股的股 东地位,为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在与华智控股关联 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3)保证不利用本集团/ 本公司/本社对华智控股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 谋求华智控股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集团/本公 司/本社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本集团/本 7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本社对华智控股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 求与华智控股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4)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华智 控股章程的规定,督促华智控股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在本集团/本公司/本 社与华智控股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 效之承诺。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 遵守,本集团/本公司/本社将向华智控股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 维护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杭报集团承诺: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杭报集团 将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保证上市公司 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 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保证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 障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杭报集团承诺:在作为华 智控股实际控制人期间,杭报集团以及其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企业均不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 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华 智控股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与 华智控股发生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金往来行 为。杭报集团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承诺:不利 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社会公 众股东的利益。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与上 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 将保持相互独立。 关于采编资产注入的承诺:基于“编营分离”的行业 政策,本次注入资产不包括报纸采编类资产。杭 报集团承诺:自行业政策允许采编资产上市之日 起 24 个月内,杭报集团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 关于拟注入资 准(如有)后,无条件允许华智控股择机通过现 产权属状况的 金或股权等方式收购杭报集团及下属报社未进入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 2014 承诺、关于拟 上市范围之内的报刊采编业务资产。关于收入分 公司;杭州日报报业集团 其他 年 12 购买资产瑕疵 成的承诺:杭报集团及下属报社与 7 家传媒经营 (杭州日报社);都市快报 承诺 月 11 房产的承诺已 公司签订了《授权经营协议》和《收入分成协议》, 社 日 履行完毕,其 杭报集团及下属报社将传媒经营业务授权该等公 余正常履行之 司管理运作,按照运营管理报社经营性业务所形 中。 成的经营收入(母公司)进行分成。杭报集团承 诺:在相应报社所办报刊的版面、发行量以及外 部市场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条件下,涉及授权 经营的 7 家传媒经营公司在授权经营期限内(即 8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0 年内)向相应报社的收入分成比例不超过该 7 家公司与相应报社已签订《收入分成协议》约定 的水平。关于部分资产待盈利后注入的承诺:杭 报集团下属风盛新传媒、城市通媒体、闻达电子 商务、地铁文化传媒等四家公司尚处于亏损状态, 预计将有较长培育期。杭报集团承诺待上述公司 实现盈利后 24 个月内,无条件允许上市公司择机 通过现金或股权等方式予以收购。关于拟注入资 产权属状况的承诺:杭报集团有限公司与都市快 报社承诺,所持标的公司相应股份股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查封、 冻结或任何其他限制或禁止该等股份转让的情 形。关于拟注入资产合规经营的承诺:杭报集团 有限公司及都市快报社承诺:下属拟注入标的公 司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 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的情况。截至承诺签署之日,拟注入 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拟注入标的公 司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36 个月内未经法定 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 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 36 个月前,但目前 仍处于持续状态;2)最近 36 个月内违反工商、 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3)最近 36 个 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 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 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4)本次 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 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如上述承诺被证 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其将向华智控股赔偿 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注入资产税收优惠的承诺: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34 号)《关于文化体制 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 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杭报集团享受免征企业所得 税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次注入资产中 11 家 公司目前均享受上述政策优惠。根据 2014 年 4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 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 9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4〕15 号) 中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 为企业的规定》第二十条“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 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上述政策适用于 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的地区和转制企业。中央所属 转制文化企业的认定,由中央宣传部会同财政部、 税务总局确定并发布名单;地方所属转制文化企 业的认定,按照登记管理权限,由地方各级宣传 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 并按程序抄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执行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拟购买资产评估时点,杭州市宣传部门尚未 会同财政、税务部门确定和发布名单。评估机构 按照前次名单,假设拟购买资产相关企业继续享 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到期后延期 5 年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及以后按照 25%税率预测企 业所得税。杭报集团承诺:如 11 家标的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不能持续具备享受上述免征企业 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或者未来上述税收 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导致 11 家标的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本集团将在 11 家标的公司该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完成后 10 日内,按 11 家标的公司各自该年度的 应纳税所得额×(各公司该年度实际执行所得税率 -0%)/(1-各公司该年度实际执行所得税率)给予各 公司全额现金补偿。2014 年 9 月 26 日,杭州市财 政局、杭州市国家税务局、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布《关于明确杭州日 报传媒有限公司等 20 家企业可继续享受文化体制 改革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市宣通[2014]59 号), 明确 11 家标的公司及其 9 家下属公司可按国办发 〔2014〕15 号文件继续享受文化体制改革税收优 惠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至此,11 家标的公 司的税收优惠风险已不存在。关于拟购买资产瑕 疵房产的承诺:拟购买资产评估时点,标的公司 盛元印务名下三项房产的相关权证尚在办理之 中,该等房屋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完毕, 房产测绘已基本完成。对于上述瑕疵资产,杭报 集团承诺:如果交割上述房产时,相关方无法办 理权属证明文件以及办理手续存在法律或其他实 质性障碍或出现产权纠纷等情况,对此造成华智 控股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杭报集团愿意承担包 括以现金补足等方式在内的全部法律责任。 1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再 融资 时所 作承 诺 股权 激励 承诺 在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 2016 经收回对外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 其他 年 05 2017 年 05 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 履行之中 公司 承诺 月 11 月 11 日 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 日 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第一阶段利润补偿期间 (2015 年至 2017 年)承诺,公司业绩将以具有证 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确定的 2015 年预测净利润 数为基准,年均增长率不低于 20%,即每年实现 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根据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为 2,400 万元、 2,880 万元、3,456 万元。如果精典博维实际净利 润低于上述承诺利润,则交易对方应在该年度的 其他 专项审核报告披露之日起 10 日之内,按交易双方 对公 业绩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相关规定所列明公式 司中 2015 2015、2016 年 承诺 计算的金额对华媒控股进行现金补偿:当期应补 小股 年 06 2017 年 12 承诺已履行完 陈黎明 及补 偿的现金=(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 东所 月 30 月 31 日 毕,其余履行 偿安 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 作承 日 之中 排 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已补 诺 偿的现金。华媒控股在利润补偿期间届满后将聘 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精典 博维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根据 上述审核意见,如转让标的期末减值额÷转让标的 评估值>利润补偿期间交易对方已补偿现金总数÷ 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则交易对方将在前述专项审 核意见出具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华媒控股另行补偿 现金。另需补偿的现金数量为:转让标的期末减 值额-已补偿的现金。 业绩 2015 2015、2016 年 林鹭华;韩锋;杨治国;蒋谢 承诺 刘志英、郑美月、冯岚等 7 位自然人)承诺,标 年 04 2017 年 12 承诺已履行完 珍;刘志英;郑美月;冯岚 及补 的企业在利润补偿期间实现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月 16 月 31 日 毕,其余履行 偿安 (根据标的企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 日 之中 1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排 确定)分别为 3100 万元、3700 万元、4400 万元。 (2)在各利润补偿期结束之日起 4 个月之内,乙 方(即: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应聘请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企业每年度 实现的实际净利润等经营成果予以审核,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3)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甲方应在 该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之日起 10 日之内,按 下列公式计算的金额对乙方进行现金补偿:当期 应补偿的现金=(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 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转让标的转让价款- 已补偿的现金(4)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 偿的现金为负数的,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退还此 前向甲方收取的任何补偿款项。(5)乙方在利润 补偿期间届满后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企业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 专项审核意见。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意见,如转让 标的期末减值额÷转让标的评估值>利润补偿期间 甲方已补偿现金总数÷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则甲方 将另行补偿现金。另需补偿的现金数量为:转让 标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的现金。(6)甲方应在 前述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因减 值而发生的现金补偿。 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即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实现的净利润(根据标的企业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原则确定,标的公司净利润是指标的 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全部净利 曲水华航投资有限公司; 润,该母公司指中教未来)分别为不低于 5,800 万 宁波高新区新愿景股权 元、6,800 万元、7,900 万元。在各业绩承诺期结 业绩 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高新 束之日后,上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 2016 承诺 2016 年承诺已 区新未来教育科技有限 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每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 年 04 2018 年 12 及补 履行完毕,其 公司;曲水华唐投资有限 等经营成果予以审核,如标的公司实现净利润未 月 06 月 31 日 偿安 余履行之中 公司;宁波高新区红山远 达到承诺利润的,交易对方应在该年度的专项审 日 排 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核报告披露之日起十日之内,按下列公式计算的 伙) 金额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当期应补偿的现 金=(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 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 净利润数总和×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已补偿的现 金 承诺 是否 是 按时 履行 12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 2 月 2017 年 02 月 17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17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悦 2017年4月28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