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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媒控股: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30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4]118号《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向公司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
本着为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诚信勤勉职责和义务,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在 2018 年度的工作中,我们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能独立勤勉,诚信履职,我们分别通过和公司高管人员的电话沟通、
会晤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经常和公司经营班
子、董事会秘书沟通,收集有关资料,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为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依
法运作做了一些工作,并能积极地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现将 2018
年度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独立董事姓名
                         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叶雪芳               8              8            0           0

        蔡才河               8              8            0           0
        郭全中               8              8            0           0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
                                                3
      会次数
       二、参与公司决策方面的情况
    我们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分别运用各自擅长的经济管理、财会、审计、法律、
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在董事会决策中都能对
审议的专项议案发表明确意见,即:同意、否决或提出修正意见。特别是在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中,我们在会议召集、研讨将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
事项中发挥了参谋作用。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18年,我们做到了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
凡重大决策,我们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从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加以
审阅,提出意见,并能重视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
的执行情况,以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我们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委
员,切实履行了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及时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占用、利润分配方案、接受关联财务
资助、定期报告、选举董事、监事、聘请高级管理人员、聘请审计机构、聘请内
控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行公司债券、购买信托产品等重大事项
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2019年我们将继续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学习执行《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更好地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以不辜负股东的信任。

    四、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依照规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我们依照有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证券
监管部门或全体股东发表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叶雪芳、蔡才河、郭全中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
关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
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 独立董事叶雪芳、蔡才河、郭全中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
关的《201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17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等 11 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叶雪芳、蔡才河、郭全中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的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独立意见;
     4、 独立董事叶雪芳、蔡才河、郭全中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的
《2018 年 1-6 月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5、 独立董事叶雪芳、蔡才河、郭全中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的《关
于收购杭州萧文置业有限公司 5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对萧
文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多数,主任委员均由
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各位独立董事
积极履行了相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委员职责,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关
联交易、对外投资、董事提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推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内控制度建设。2018年度,凡需经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运用专业知识,在董
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七、公司对我们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我们三位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提供
了必要的条件,资料及时、详细。对我们要求补充的资料,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
同时,签阅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供的上级监管机关和深交所下发给上市公司
的文件,为我们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提供工作平台、拓宽信息渠道。
    以上是我们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 叶雪芳        蔡才河       郭全中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