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华媒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7 债券代码:112975 债券简称:19 华媒 01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021 年 1 月 8 日,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15:00 召开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1 月 14 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杭报集团公司)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对萧文置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即下文提案 5),提交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萧文置业 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 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 1929 号万和国际 7 幢 24 楼会议室。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悦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 人,代表股份 632,422,38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62.1424%。 其 中 : 通 过 现 场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合 计 12 人 , 代 表 股 份 630,736,08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767%。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85,35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 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630,350,739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3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86,2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768,44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2 人,代表股份 1,082,1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082,15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0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686,29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5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陈军雄、职工监事邹箭峰和洪晓明出席 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情况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陈其一、林超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董悦。同意股份数 631,711,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1.02 候选人:张剑秋。同意股份数 631,711,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1.03 候选人:童伟中。同意股份数 631,711,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1.04 候选人:张韶衡。同意股份数 631,712,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7%。 1.05 候选人:裴蓉。同意股份数 632,131,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 候选人:董悦。同意股份数 2,057,1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4.3071%。 1.02 候选人:张剑秋。同意股份数 2,057,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4.3072%。 1.03 候选人:童伟中。同意股份数 2,057,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4.3084%。 1.04 候选人:张韶衡。同意股份数 2,058,1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4.3433%。 1.05 候选人:裴蓉。同意股份数 2,477,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9.4781%。 表决结果:均当选。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曹国熊。同意股份数 631,711,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2.02 候选人:章丰。同意股份数 631,711,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2.03 候选人:傅怀全。同意股份数 631,711,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曹国熊。同意股份数 2,057,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4.3084%。 2.02 候选人:章丰。同意股份数 2,057,1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4.3072%。 2.03 候选人:傅怀全。同意股份数 2,057,1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4.3072%。 表决结果:均当选。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沈旭微。同意股份数 631,7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3.02 候选人:陈军雄。同意股份数 631,711,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3.03 候选人:李宏娅。同意股份数 631,711,1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沈旭微。同意股份数 2,057,1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4.3075%。 3.02 候选人:陈军雄。同意股份数 2,057,1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4.3075%。 3.03 候选人:李宏娅。同意股份数 2,057,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74.3077%。 表决结果:均当选。 4、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164,3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3176%; 反对 1,672,5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6255%;弃权 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37,3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7.4706%;反 对 1,672,5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60.4163%;弃权 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2.1131%。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张剑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 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剑秋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 州日报社)党委委员、萧山日报社法定代表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 489,256,177 股,占总股本的 48.07%,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 40,194,438 股,占总股本的 3.95%,张剑秋持有本公司 76,275 股,占总股本的 0.007%。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子公司萧文置业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257,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4086%; 反对 1,578,9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5346%;弃权 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0.05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30,95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40.8515%;反 对 1,578,9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7.0354%;弃权 5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2.1131%。 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张剑秋对本提案回避表决。杭州 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剑秋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同时担任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 州日报社)党委委员、萧山日报社法定代表人。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本公司 489,256,177 股,占总股本的 48.07%,都市快报社持有本公司 40,194,438 股,占总股本的 3.95%,张剑秋持有本公司 76,275 股,占总股本的 0.00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陈其一、林超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本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