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半年度报告 二○一一年八月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2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4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6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7 第六节 重要事项........................................................................................................15 第七节 财务报告........................................................................................................24 第八节 备查文件.......................................................................................................13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公司负责人唐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 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坤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 整。 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YANG GUANG CO., 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军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峻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1 层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61088 传 真:(010)88365280 电子信箱:yangguangxinye@yangguangxinye.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 230 号南宁经济技术开 发区 邮政编码:53003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1 层 邮政编码:100044 互联网网址:http://www.yangguangxinye.com 五、公司信息披露报刊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阳光股份 公司股票代码;000608 七、其他有关资料 (一)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 年 5 月 25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广西北流市城郊老虎冲 (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桂总字第 450000400001362 号 (三)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号:20053835-8 (四)公司税务登记号码:桂国税字 450100200538358 桂地税字 450100200538358 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6,968,694 6,462,143 7.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367,151 2,361,684 0.23 股本 749,913 749,9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16 3.15 0.32 (元/股) 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1-6 月) 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297,912 2,557,656 -88.35 营业利润 23,181 619,456 -96.26 利润总额 24,973 614,392 -95.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467 437,491 -9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219 441,259 -99.04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0.58 -98.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0.58 -98.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20.24 -20.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080 -389,913 -52.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5 -0.52 -52.28 (元/股)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千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9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6 所得税影响额 -448 合计 1,248 - (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营业利润 0.98 0.98 0.03 0.0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23 0.23 0.01 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0.18 0.18 0.01 0.0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三节 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类型 比例 发行 送 公积金 其 小 比例 数量 数量 (%) 新股 股 转股 他 计 (%) 一、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0 0 0 0 0 份 1、国家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其中:境内非国有 0 0 0 0 0 0 0 0 0 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4、外资持股 0 0 0 0 0 0 0 0 0 其中:境外法人持 0 0 0 0 0 0 0 0 0 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 0 0 0 0 0 5、高管股份 0 0 0 0 0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 749,913,309 100 0 0 0 0 0 749,913,309 100 份 1、人民币普通股 749,913,309 100 0 0 0 0 0 749,913,309 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 0 0 0 0 0 0 0 0 0 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 0 0 0 0 0 0 0 0 0 股 4、其他 0 0 0 0 0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749,913,309 100 0 0 0 0 0 749,913,309 100 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末前 10 名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77,503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售条件股 结的股份 (%) 份数量 数量 RECO SHINE PTE LTD 境外法人 29.12 218,400,000 0 0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7.56 56,701,631 0 0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07 38,049,061 0 0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58 19,310,913 0 0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37 17,742,339 0 0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80 5,990,998 0 0 公司 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 未知 0.68 5,118,792 0 5,118,792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 基金、理财产 0.43 3,219,715 0 0 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品等其他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基金、理财产 0.37 2,745,042 0 0 建行 809 品等其他 深圳市天寅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0.35 2,621,340 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RECO SHINE PTE LTD 218,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6,701,631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8,049,061 人民币普通股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9,310,913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742,339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5,990,998 人民币普通股 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 5,118,79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 3,219,715 人民币普通股 资基金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行 809 2,745,042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天寅投资有限公司 2,621,340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及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 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0 名股东之间、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前 10 名股东与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 三、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或买卖公司股 份。 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副总裁兼董事 会秘书杨宁先生辞去其所担任的董事会秘书职务,聘请李峻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 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新一轮调控政策出台,各地相应的调控政 策逐步落实到位,多个城市出台各种调控房价的具体措施,商业银行房地产信 贷收紧,房地产行业资金日趋紧张,融资日趋困难。 公司面对外部环境的重大变化,制定了一系列应对措施,调整开发建设与 销售节奏,加大商业地产收益比重,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的盈利模式,商业地 产运营、项目销售和拓展、团队建设等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一定进展。 1、商业地产项目运营平稳,租金收入持续稳定,较去年同期增长显著,商 业项目改造能力、商业管理服务进一步获得行业内认可。 2、根据市场变动调整现有住宅项目的销售进度和销售量,控制开发节奏, 同时积极拓展项目资源,保证住宅项目的总体收益率。 3、通过产品标准化编制和推广工作,公司在产品方面的规范性和竞争力进 一步增强。 下半年,公司将坚持 2011 年经营发展计划的主导思想,着力提升在商业地 产方面的专业管理能力,控制成本与费用,力求在稳定中获得发展。 1、进一步挖掘现有商业项目改造潜力,提高现有商业项目收益,拓展商业 管理服务输出业务,保证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租金收益和商业管理收入。 2、加强对政策和市场的研究,制定合理的项目开发计划,制定有效的营销 策略,确保项目按计划平稳有序推进。 3、加大财务融资力度,拓展融资渠道,提升现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财 务风险防范能力。 4、加强成本控制,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全面提升公司的执行力和运 营效率。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1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7,912 千元,营业利润 23,181 千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67 千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营业收入减少 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88.35%,营业利润减少 96.2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 98.75%, 主要原因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结算面积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地产项目销售结算收入 154,632 千元,占公司半年度营业 收入 51.9%,主要来源于阳光上东项目;商业物业租赁收入 120,241 千元,占 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 40.36%,主要来源于北京阳光大厦项目、北京 A-Z Town 项目;资产交易服务及运营管理费收入 22,539 千元,占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 7.57%。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等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变动比例 项目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原因 (%) 主要为开发产品预售回款减少 货币资金 566,276 851,112 -33.47 及项目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94,598 84,798 129.48 主要为支付代垫款项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72 9,173 -47.98 本期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短期借款 50,000 0 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 预收款项 297,672 168,766 76.38 青岛及烟台项目的预售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9,235 40,381 -77.13 本期支付上期计提绩效。 主要为应付其他单位往来款增 其他应付款 1,211,818 737,155 64.39 加。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变动比例 项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297,912 2,557,656 -88.35 主要为收入结转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 108,755 1,471,351 -92.61 因销售收入减少而少结转相应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507 320,640 -85.50 因销售收入减少而少缴纳相关税费。 销售费用 23,966 65,770 -63.56 主要为销售代理费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95 -63 50.79 主要为第三方应收款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1,812 706 156.66 主要为收客户违约金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20 5,770 -99.65 主要为滞纳金及违约赔偿金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12,184 169,426 -92.81 主要为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主要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变动比例 项目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支付的税费减少及收到 -186,080 -389,913 52.28 金流量净额 往来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为资产收购减少 -97,528 -214,899 54.62 金流量净额 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主要是收到银行借款增 11,408 -117,300 109.73 金流量净额 加所致。 主要为销售回款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2,200 -722,112 62.31 及支付资产收购款项 净增加额 减少所致。 (三)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年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增 同期增减 (%) 减(%) 减(%) (%) 房地产销售 154,632 57,857 62.58 -93.63 -95.97 21.66 投资性房地产租赁 120,241 30,566 74.58 8.23 5.38 0.69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年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增 同期增减 (%) 减(%) 减(%) (%) 阳光上东(销售收入) 124,008 42,813 65.48 -92.83 -94.32 9.05 阳光丽景(销售收入) 9,184 1,866 79.63 254.48 37.73 31.98 天津万东(销售收入) 15,580 7,781 50.06 -97.76 -98.85 47.78 北京 A-Z Town 项目(租赁收入) 34,254 10,289 69.96 13.08 - 3.93 阳光大厦项目(租赁收入) 23,205 7,091 69.45 -2.63 -0.27 -0.72 北京通州商业项目(租赁收入) 22,615 4,408 80.50 17.72 -0.92 3.67 成都 A-Z Town 项目(租赁收入) 20,031 4,407 77.98 17.41 44.40 -4.11 北京北苑科创项目(租赁收入) 14,566 4,031 72.34 -8.59 - -2.38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 易总金额为 22,539 千元。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北京 239,262 -86.90 成都 20,031 17.41 天津 15,580 -97.76 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四)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主营业务或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报告期内,公司无对报告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活 动。 (六)报告期内,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 (含 10%)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参股公司贡献的 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净利润 投资收益 比例(%) 沈阳世达物流有 仓储服务、自有 -9,787 -2,936 -53.70 限责任公司 产权房屋出租等 天津光明新丽商 自有房屋租赁等 -23,596 -2,360 -43.17 贸有限公司 天津建设新汇商 自有房屋租赁等 -17,994 -1,799 -32.91 贸有限公司 天津紫金新嘉商 自有房屋租赁等 -14,351 -1,435 -26.25 贸有限公司 天津津汇远景商 自有房屋租赁等 -7,491 -749 -13.70 贸有限公司 三、报告期投资情况 (一)报告期内,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和收益情况 1、住宅项目 (1)北京阳光上东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大清寺,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负责开 发建设。项目分三期:一期为 C1、C2、B 区,二期为 C3-C9 区,三期为 A 区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期(C1、C2、B 区)建筑面积约 27.3 万平方米(住宅可售面积约 19.65 万平方米,底商可售面积约 1.8 万平方米),已分别于 2004 年、2005 年竣 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住宅部分累计签约率 99.61%,底商部分累计签约 率 63.39%。2011 年 1-6 月住宅部分实现销售收入 10,009 千元,底商部分实现 销售收入 37,962 千元。 二期为 C3-C9 区,建筑面积约 34.8 万平方米。其中: C6C7、C3C4 区、C5C8 区:建筑面积约 24.4 万平方米(住宅可售面积约 1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17.83 万平方米,底商可售面积约 0.2 万平方米),已分别于 2006 年底、2007 年底竣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住宅部分累计签约率 99.4%,底商部分累 计签约率 61.8%。2011 年 1-6 月住宅部分实现销售收入 0 千元,底商部分实现 销售收入 4,230 千元。 C9 区:建筑面积约 10.45 万平方米(住宅可售面积约 7.3 万平方米)。 2006 年 6 月开工建设,2008 年 6 月进入预售阶段,除 5 号楼外其余部分已于 2009 年 12 月竣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住宅部分累计签约率 79.3%, 2011 年 1-6 月住宅部分实现销售收入 37,889 千元。 三期 A 区为酒店和公寓项目:酒店项目建筑面积 4.26 万平方米,已于 2009 年实现整体出售。公寓项目建筑面积约 3.06 万平方米(可售面积约 2.39 万平方米),已于 2008 年竣工, 2009 年 6 月开盘销售,2010 年 1 月开始交付 使用。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寓项目累计签约率 90.17%,2011 年 1-6 月年 实现销售收入 24,695 千元。 (2)天津万东小马路项目 项目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与万东小马路交口西南角,由公司控股子公 司天津滨海负责开发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 10.4 万平方米(住宅可售面积 约 8.5 万平方米)。项目已于 2007 年开工,2008 年 10 月进入预售阶段, 2010 年 3 月竣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住宅部分累计签约率 99.42%, 2011 年 1-6 月住宅部分实现销售收入 13,195 千元。 (3)青岛城阳项目 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立交桥东北角,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滨海负 责开发建设。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及商业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 约 14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 10.2 万平方米,商业规划建筑面积约 2.12 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已于 2009 年底开工建设,2010 年 10 月进入预售阶 段;二期已于 2010 年 7 月开工, 2011 年 4 月进入预售阶段。项目预计 2012 年竣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住宅部分累计签约率 20.5%,2011 年 1-6 月 住宅部分实现销售收入 0 千元。 (4)烟台银河项目 项目位于烟台市福山区夹河岸西侧,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阳光新业、烟 台阳光骊锦、烟台阳光嘉鑫负责开发建设。该项目土地规划用途为住宅及商业 用地,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41.39 万平方米,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约 31.31 万平方 米。项目一期已于 2010 年 7 月开工建设,2011 年 5 月进入预售阶段。截至 1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2011 年 6 月 30 日,一期住宅部分累计签约率 24%,2011 年 1-6 月住宅部分实 现销售收入 0 千元。 (5)青岛千千树项目 项目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唐山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千千树负责开发建 设。项目占地面积 9.7 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14 万平方米。项目一期已于 2011 年 1 月开工建设,预计将于 2011 年 9 月进入预售阶段。 (6)北京酒仙桥危改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电子城,为一级土地开发,由公司控股子公 司电控阳光负责开发。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42 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 101 万平 方米。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尚处于动迁前期准备阶段。 (7)房山长阳镇项目 项目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负责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约 6 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 7.2 万平方 米。项目已于 2011 年 7 月开工建设,预计将于 2012 年年底竣工。 2、商业项目 (1)北京阳光大厦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苑公 司负责开发建设和经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5.1 万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 4.6 万平方米,主要承租人为华堂商场。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项目整体出租率 100%,2011 年 1-6 月实现租赁收入 23,205 千元。 (2)北京通州商业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通州九棵树 48 号院的瑞都景园北区 1A#楼,由公司控股子 公司瑞阳嘉和负责经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4.6 万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 3.1 万平方米,已于 2006 年 10 月 28 日开业,主要承租人为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 司。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项目整体出租率 100%,2011 年 1-6 月实现租赁 收入 22,615 千元。 (3)北京北苑科创大厦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羊坊 10 号,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道乐科技以出 1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让方式取得科技创业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并负责开发建设和经营。项目总建筑面 积约为 6.23 万平方米,公司和 Reco Shine 共同享有约 3.13 万平方米的房屋所 有权,该部分物业的承租人为华堂商场,已于 2009 年 9 月开业。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项目整体出租率 100%,2011 年 1-6 月实现租赁收入 14,566 千 元。 (4)北京酒仙桥科研培训中心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 12 号院内,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光兴业负 责开发建设。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6.7 万平方米,建成后东光兴业享有约 4.0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房屋所有权。项目已于 2010 年 4 月开工建设,预计 2011 年年底竣工。 (5)北京 A-Z Town 商业楼项目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路十里堡 1 号,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瑞景负 责经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8.7 万平方米,可租面积约 4.15 万平米,主要承租 人为华堂商场。项目已于 2010 年 1 月 21 日开业。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项 目整体出租率 100%,2011 年 1-6 月实现租赁收入 34,254 千元。 (6)成都 A-Z Town 商业楼项目 项目位于成都市建设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负责经营。项目总规 划建筑面积约 8.6 万平方米,可租面积约 5.98 万平方米,主要承租人为华堂商 场。华堂商场已于 2009 年 11 月开业,项目自营部分已于 2010 年 7 月开业。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项目整体出租率 100%,2011 年 1-6 月实现租赁收入 20,031 千元。 (7)成都锦尚项目 项目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 17-87 号,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锦尚负责 开发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 3.12 万平方米。公司于 2010 年末完成对项目 的收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正在进行项目启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报告期内,公司未对 201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本年度经营计划进行调 整。 五、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 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业绩预告情况 同向大幅下降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千元) 2,720 496,079 -99.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 0.66 -99.45 2011 年 7-9 月 2010 年 7-9 月 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千元) -2,747 58,588 -104.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4 0.08 -104.69 (1)经公司财务部初步计算,预计公司 2011 年 1-9 月净利润将比去年同 期减少 80%-100%。主要原因为:结算商品房销售收入比去年同期有较 大幅度的减少。 业绩预告的说明 (2)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3)2011 年 1-9 月份公司业绩具体数据,公司将在 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中予以披露。 1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治理,形成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治理的实际 状况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二、公司 201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1 年半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11 年 3 月 15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北海大西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诉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锦尚”)合同纠纷一案,成都锦 尚于 2011 年 3 月 22 日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送的《应诉通知书》、《民 事诉讼状》副本等文件。 (一)本案基本情况 原告:北海大西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海市北京路万科城市花园 5 号楼 2 单元 302 号 法定代表人:胡自强,职务:董事长 被告: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成都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 87 号 法定代表人:黄秀文,职务:董事长 诉讼请求: 1、依法解除原、被告双方于 2003 年 6 月 22 日签订的《协议书》, 并 返还协议约定的价值 1.2 亿元人民币的土地给原告; 2、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协议书》约定的违约金 3600 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成都锦尚有关情况 1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成都锦尚现为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坚峰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峰公司”)持有成都锦尚 70%股权。成都锦尚持有 锦尚项目,该项目位于成都市一环路东五段 17-87 号。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 31,191.51 平方米。 成都锦尚为本公司通过股权收购的方式间接获得。2010 年 12 月 3 日,本公 司、黄秀文女士、季秀红女士、黄国平先生于共同签署了《项目合作框架合同 书》,本公司或本公司安排的其他方将收购黄秀文女士、季秀红女士所持有的 坚峰公司 72.2%股权,从而间接取得成都锦尚 50.54%的股权。有关交易的详细 情况请参见本公司 2010 年 12 月 10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证券时报》的 2010-L31 号《关于收购上海坚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2.2%股 权的议案》。坚峰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三)、其他诉讼事项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0 年 12 月 22 日受理了四川永竞投资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原告)诉黄秀文女士、季秀红女士(被告)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坚峰 公司、成都锦尚、冠昇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 要求:(1)判令被告及第三人继续履行 2010 年 3 月 25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 议》;(2)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 6500 万元;(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2011 年 1 月 7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作出(2011)川民初字第 1-1 号 《民事裁定书》,查封了坚峰公司的 27.8%股权。2011 年 1 月 26 日四川省高级 人民法院作出(2011)川民初字第 1-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该案移送上 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处理。截止目前,该案尚处于管辖权异议程序。 根据《项目合作框架合同书》约定,(1)如因转让方黄秀文女士、季秀红 女士曾与其他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并就上述协议解除事宜 导致的任何责任及损失均由转让方自行承担,与本公司无关。(2)如因转让方 原因导致坚峰公司、成都锦尚股权被查封、冻结的,本公司或本公司安排的其 他方有权暂不支付后续交易价款,直至上述股权的查封、冻结解除之日。据 此,对于尚未未付的 17080 万元后续交易价款,本公司已暂停支付。 该诉讼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 2011-L06 重大诉讼公 告。 五、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重大资产收购。 1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资产收购事项,参见本节六(二)。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 六、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资产收购的关联交易。 1、受让世达物流 14%股权 2010 年 12 月 3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 司将受让 Guthrie(Shenyang)Pte. Ltd.(以下简称“Guthrie(Shenyang)”)持有 的世达物流 14%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23,100 千元。 上述交易已获 201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10 年 12 月 3 日,本公司与 Guthrie(Shenyang)共同签署了《沈阳世达物流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世达物流股权转让的有关手续尚在办理过程 中。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出售的关联交易。 (四)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1、与 Ray Development Pte. Ltd.共同对光明新丽进行增资 2011 年 6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瑞 丰 与 Ray Development Pte. Ltd. ( 以 下 简 称 : “ Ray Development”)将按在光明新丽的原持股比例(10% :90%)共同对光明新丽 进行增资,将光明新丽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00 千元增至人民币 550,000 千 元。增资总金额人民币 250,000 千元,其中,北京瑞丰出资人民币 25,000 千 元,Ray Development 出资人民币 225,000 千元。 北京瑞丰与 Ray Development 于 2011 年 7 月 6 日签署了《增资协议》。截 至本报告披露日,光明新丽增资的有关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2、与 Reco Shine 共同对北京瑞景进行增资 2010 年 12 月 3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 司与 Reco Shine 将按在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原持股比例(55% : 45%)共同对北京瑞景进行增资,将北京瑞景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00,000 千元 1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增至人民币 380,000 千元。增资总金额人民币 80,000 千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人民币 44,000 千元,Reco Shine 出资人民币 36,000 千元。 上述交易已获 201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与 Reco Shine 于 2010 年 3 月 1 日签署了《增资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 日,北京瑞景增资的有关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采购、销 售、工程承包、提供劳务等重大合同。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 承包、租赁公司资产事项。 (三)重大担保合同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1)2007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0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 200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 行申请 150,000 千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相关借款和保 证合同已于 2008 年 1 月 10 日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 150,000 千元,借款期限自 2008 年 1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 月 9 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笔借款账面 余额为 87,000 千元。 (2)2009 年 6 月 19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0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09 年 7 月 6 日,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瑞景”)将向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的借款,北京瑞景将以所持 有北京 A-Town 商业楼项目产权证为该笔银行提供抵押担保,因项目产权证正 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将为北京瑞景该笔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同时,北京瑞 景另一股东 Reco Shine 按其在北京瑞景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在北京瑞 景取得项目产权证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公司的担保责任及 Reco Shine 反担保责任即解除。相关借款和保证合同已于 2009 年 9 月 23 日签订,实际借 款发生额 300,000 千元,借款期限自 2009 年 9 月 17 日至 2016 年 9 月 16 日。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 270,000 千元。 (3)2010 年 12 月 3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及 2010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 1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资控股子公司东光兴业向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 180,000 千元固定资产贷款提 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东光兴业将以北京酒仙桥科研 培训中心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进行抵押。相关借款和保证合同已于 2010 年 11 月 15 日签订,借款期限自 2011 年 1 月 21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 利 率 为 基 准 利 率 上 浮 5% 。 截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 该 笔 借 款 账 面 余 额 为 107,392 千元。 (4)2011 年 5 月 11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慧忠里支行申请 50,000 千元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相关借款和保证合同已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 50,000 千元,借款期限自 2011 年 5 月 13 日至 2012 年 3 月 13 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 50,000 千元。 (5)2011 年 6 月 29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11 年 7 月 15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 150,000 千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相关保证合同于 2011 年 7 月 16 日签订,2011 年 7 月 1 日星泰公司实际发生借款 150,000 千元,借款期限自 2011 年 7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公司为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 (1)2010 年 12 月 30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 2011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按照在友 谊新资的股东权益比例(10%)为参股公司友谊新资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天津分行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89,000 千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友谊新资控股股 东 Home Alliance Pte. Ltd.的控股股东 Recosia China Pte. Ltd.的控股股东 Recosia Pte. Ltd.也将按照在友谊新资的股东权益比例(90%),为友谊新资上述银行借 款提供保证担保。相关借款和保证合同已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签订,实际借款 发生额 75,895 千元,借款期限自 2011 年 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 75,895 千元。 (2)2010 年 12 月 30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 2011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友谊新资的全资控 股子公司天津阳光新城市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 津分行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千元 的借款,友谊新资将为阳光新城市公司该笔银行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 本公司将按照在友谊新资的股东权益比例(10%)为友谊新资该保证担保提供 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保证担保。同时,友谊新资控股股东 Home Alliance Pte. Ltd.的控股股东 Recosia China Pte. Ltd.的控股股东 Recosia Pte. Ltd.也将按照在友谊新资的股东权益比例 (90%),为友谊新资上述保证担保提供保证担保;天津阳光新城市商业投资 有限公司将以其拥有的天津友谊路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的房产及有关的销售收 入、租金收入、租赁保证金和其他相关收入的应收账款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 并将物业抵押给借款银行进行抵押担保。相关借款及保证合同已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为 64,057 千元,借款期限自 2011 年 2 月 2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 64,057 千 元。 3、控股子公司的抵押担保 (1)2003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控股子公司阳光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0 千元的中长期借款,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阳光苑公司拥有 的北京阳光大厦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其中 100,000 千元借款期限为 10 年,100,000 千元借款期限为 3 年。相关借款和抵押合同已于 2003 年 6 月 27 日 全部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 200,000 千元,抵押担保期限自 2003 年 6 月 27 日至 2013 年 6 月 26 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 29,600 千 元。 (2)2006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控 股子公司阳光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0 千元的长期借款,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阳光苑公司拥有的北京阳 光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借款期限为 10 年。相关借款和抵押合同已 于 2006 年 6 月 28 日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 200,000 千元,借款期限自 2006 年 6 月 28 日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 150,000 千元。 (3)2009 年 4 月 11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星泰 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总额为 200,000 千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 2 年,星泰公 司将以阳光上东 A 地块的公寓和写字楼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相 关借款和抵押合同已于 2009 年 5 月 22 日签订,借款期限自 2009 年 6 月 11 日 至 2011 年 6 月 10 日,实际借款发生额 200,000 千元。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 0 千元。 (4)2010 年 6 月 17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0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将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80,000 千元的 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成都 A-Z Town 商业楼项目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抵押担保。由于 2010 年上述项目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为成都紫瑞该 2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笔银行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同时,成都紫瑞另一股东 Reco Shine Pte. Ltd.(以 下简称:“Reco Shine”)按照其在成都紫瑞的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2011 年 3 月 11 日,成都紫瑞取得项目产权证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本公司 担保责任及 Reco Shine 反担保责任解除。相关借款和保证合同已于 2010 年 6 月 24 日签订。实际借款发生额为 129,000 千元,借款期限自 2010 年 7 月 5 日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笔借款账面余额为 125,000 千 元。 4、按揭担保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星泰公司、风度公司、阳光苑公司为银行向购房 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分别为 379,209 千元、12,871 千元、 3,368 千元。上述阶段性担保是商品房承购人在其未办理完所购房产的相关产权 手续前,由上述公司以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买的房产为抵押物或以公司自身名义 为购房人所提供的担保,不会造成公司资产的重大损失。 (四)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八、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含 5%)的股东的承诺事项 (一)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含 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承诺 事项。 2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公司股份 5%以上(含 5%)的股东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承 诺事项的的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 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5 年内,北京燕 发有限公司(简 赵、首创置业所持有的公司原非流通股份如上市交易或 履行。已 称:“北京燕 转让,减持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0 元/股(如公司实施资 于 2011 股改承诺 赵”)、首创置业 本公积金转增或股票分红方案、配股等,减持价格限制 年 1 月 13 股份有限公司(简 标准做相应除权调整)。北京燕赵、首创置业如有违反 日期满。 称:“首创置 承诺的卖出交易,北京燕赵、首创置业将卖出资金划入 业”) 公司帐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收购报告书或权 益变动报告书中 不适用 - - 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 不适用 - - 所作承诺 (1)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GIC Real Estate Pte. Ltd.)仅通过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子公 司在中国国内进行房地产投资。 (2)在 Reco Shine 作为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将不控股中国国内其他任何主业为房 地产业的 A 股上市公司。 (3)在 Reco Shine 作为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如在 中国国内任何阳光股份已有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城市或地 区中,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家控股子 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寻找到任何由 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拟控制且符合阳光股份整体业务发展 规划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时,则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将事先 通知阳光股份,阳光股份则有权优先考虑与 Recosia Reco Shine 及 发行时所作承诺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履行。 Recosia China Shine 在内)合作投资该等项目。在阳光股份书面告知不 与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 括 Reco Shine 在内)合作投资该等项目后,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方可采取其他方式投资该等项目。 (4)在 Reco Shine 作为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间,如阳 光股份表示有意向与 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 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共同投资某 一房地产投资项目但亦有其他主体有意向与 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共同投资同一房地产投资项目时,则 在同等条件下,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 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将优先选择与阳光股 份共同投资,但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 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有权选择不投资该项 目。 其他承诺(含追 不适用 - - 加承诺) 2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九、报告期内,公司无解聘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十、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未受到 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无证券投资。 十二、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未参股拟上市公司。 十三、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意见 我们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1 年半年度关 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说明如 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28,387 千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22.32%,新增对外担保发生额 171,387 千元。公 司所有对外担保均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规定,均已获得上述规定所要求的内部机构批准并进行了公开披露。公 司对外担保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规范与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和对外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饶戈平、徐祥圣、黄翼忠 十四、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时间 地点 方式 接待对象 谈论内容及提供材料 公司发展战略、商业运营 2011 年 6 月 北京 实地调研 中融国际信托 袁杰、尹利娜 模式和业务发展状况 2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财务报表附后。 会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是广西虎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虎威”),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广西虎 威于 1996 年 9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于 1996 年 9 月 19 日在深交所上市并交易(股票代 码 000608)。1998 年 9 月,广西虎威更名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西阳光”);2008 年 5 月,广西阳光更名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即现用名。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 230 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10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28 日 完 成 向 特 定 投 资 者 新 加 坡 Reco Shine Pte Ltd.( 以 下 简 称 “Reco”)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 千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后, 总股本增至 412,040 千元。其中,Reco 持有的股份占总股本 29.12%,为本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约定的 3 年限售期,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所 有 Reco 持有的股份均已实现流通。 于 2007 年 9 月 21 日,经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向全体 股东分派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按照 2007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约 412,040 千股计算,每股分派人民币 0.05 元(含税),共计约 20,603 千元;每股分派 红 股 0.3 股 ( 含 税 ) , 共 计 约 123,612 千 股 。 分 派 后 ,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535,652 千股,Reco 持有的股份增至 156,000 千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于 2010 年 3 月 10 日,经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分 派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按照 200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35,652 千股计 算,每股分派人民币 0.06 元(含税),共计 32,139 千元;每股分派红股 0.4 股(含税),共计 214,261 千股。分派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 749,913 千股, Reco 持有的股份增至 218,400 千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在北京、天津、四川和山东等地 区从事房地产开发、自有商品房的租赁以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批准报出。 2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 告的一般规定》(2010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 2011 年 1-6 月份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 反映了本集团 2011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1 年 1-6 月 份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企业合并 (a)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及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5) 企业合并(续) (b)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 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自其与本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 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 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 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 列示。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后的金额,计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 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7) 现金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8) 外币折算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 币。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 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其他汇兑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工具 (a) 金融资产 (i)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 取决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于本会计年度,本集团的 金融资产仅包括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ii)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 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iii)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 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 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 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 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iv) 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 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主要为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 项、借款等。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 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借款按其公允价值扣除交易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9)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续) 其他金融负债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列示为流动负债;期限在一年以 上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其余列示为非流动负债。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 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c)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 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 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 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可观察到的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 数。 (10)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 的应收账款,按从购货方或劳务接受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 (a)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 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为: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应收款项各类 别中,余额前五名并且单项金额超过 2,500,000 元并且对方客户与本集团不 具有关联方关系。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2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0) 应收款项(续) (b)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 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 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关联方企业组合 所有本集团关联方企业 第三方客户组合 所有与本集团不具有关联方关系的客户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关联方企业组合 余额百分比法 第三方客户组合 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的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关联方企业组合 - - 第三方客户组合 0.3% 0.3% (c)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 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3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1) 存货 (a) 分类 存货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b)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于取得时按成本入账。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建筑 成本、资本化的利息、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用。开发产品结转成本时按实 际成本核算。 公共配套设施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公共配套项目如道路等,其所发生的支 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开发用土地所 发生的支出亦列入开发成本核算。 (c)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 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d) 本集团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12)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 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3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投资成本确定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b)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 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 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 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 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本集团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按照持股 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 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 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 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 现损失不予抵销。 (c)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其经营活动中 获取利益。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 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也同时予以考虑。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享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 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3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2) 长期股权投资(续) (d)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当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 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 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3)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和以出租为目的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 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 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 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 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建筑物 10-40 年 5% 2.4%-9.5% 土地使用权 37-70 年 - 1.4%-2.7%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 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 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 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 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3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3) 投资性房地产(续)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 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 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附注二(19))。 (14) 固定资产 (a) 固定资产确认及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以及办公设备等。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时予以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 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 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 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 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4-40 年 3%-5% 2.4%-2.9% 运输工具 5-9 年 3%-5% 10.6%-19.4% 办公设备 5-9 年 5% 10.6%-19.0% 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3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4) 固定资产(续) (c)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 注二(19))。 (d) 固定资产的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 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房地 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注二(19))。 (16)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之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 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 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固定资产、投资 性房地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后停止 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 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 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 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确定专门借款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3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6) 借款费用(续) 对于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 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本支出加权平 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金额。实际利率是将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 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初始确认金额所使用的利率。 (17)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以成本计量。 (a)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37-70 年平均摊销。 (b) 软件 软件按预计使用寿命 10 年平均摊销。 (c)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 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d) 无形资产减值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附 注二(19))。 (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 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 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19) 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及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 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 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 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 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 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 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 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0)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 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的相关支 出。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 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当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 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且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 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 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 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3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1)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2) 预计负债 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 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 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 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 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 前的最佳估计数。 (23) 收入确认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集团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 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及销售 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 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a) 销售开发产品 销售开发产品的收入在开发产品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 售合同,将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集团既没 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开发产品实施 有效控制,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 实现。 3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3) 收入确认(续) (b) 提供劳务 本集团对外提供项目管理、商业策划及资产交易服务等劳务,根据已发生成 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按照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c) 让渡资产使用权 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经营租赁收入按照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 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 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 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 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 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 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 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续)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示: (i)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 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ii)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 的法定权利。 (25) 维修基金和质量保证金 维修基金按照相关当地的规定,按房价总额的一定比例或者按照多层及高层 每建筑平方米的既定收取标准确定。 质量保证金一般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一定比例预留,在开发产品办理竣工验 收后并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无质量问题时,再行支付给施工单位。 (26)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 的租赁为经营租赁。本集团没有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7) 持有待售及终止经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企业组成部分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本集 团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企业组成部分作出决议;(二)本集团已经与受 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账 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终止经营为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 够在本集团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4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8)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 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 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 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 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 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 部。 (29)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 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 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a) 房地产开发成本 本集团确认开发成本时需要按照开发项目的预算成本和开发进度作出重要估 计和判断。当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终决算成本和预算成本不一致时,其差额 将影响相应的开发产品成本。 (b) 税项 本集团房地产开发业务需要缴纳多种税项。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 和事项的最终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 税金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要估计和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 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计提的税 金金额产生影响。 4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9)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c)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 的计算需要利用假设和估计。如果管理层对估计售价及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 成本及费用等进行重新修订,将影响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估计,该差异将对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产生影响。 (d) 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 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重 新修订,修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 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 前折现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 已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4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29)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e) 收入确认 在正常的商业环境下,本集团与购房客户签订房屋销售合同。如果购房客户 需要从银行获取按揭贷款以支付房款,本集团将与购房客户和银行达成三方 按揭担保贷款协议。在该协定下,购房客户需支付至少购房款总额的 30%至 50%作为首付款,而本集团将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时限一般为 6 个月至 2 年不等。该项阶段性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后解除。 在三方按揭贷款担保协议下,本集团仅在担保时限内需要对购房客户尚未偿 还的按揭贷款部分向银行提供担保。银行仅会在购房者违约不偿还按揭贷款 的情况下向本集团追索。 根据本集团销售类似开发产品的历史经验,本集团相信,在阶段性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期间内,因购房客户无法偿还抵押贷款而导致本集团向银行承担担 保责任的比率较低且本集团可以通过向购房客户追索因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 担保责任而支付的代垫款项,在购房客户不予偿还的情况下,本集团一般情 况下可以根据相关购房合同的约定通过优先处置相关房产的方式避免发生损 失。因此,本集团认为该财务担保对开发产品的销售收入确认没有重大影 响。 三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应纳税增值额 30%至 6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3%或 5% 房产税 租金收入或房屋计税余值 12%或 1.2% 4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 子公司情况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 直接和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60,000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信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唐军 10133423-7 (以下简称“首创风度”)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直接和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55,180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唐军 70000777-2 (以下简称“星泰公司”)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 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72,190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侯国民 70000565-4 (以下简称“阳光苑”)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60,000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唐军 75216313-6 (以下简称“电控阳光”) 北京宏诚展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物业管理及房 5 直接和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唐军 78898100-X (以下简称“宏诚展业”) 地产信息咨询 北京东光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推广服务、投资咨询、经济贸易 6 直接和间接 北京市 服务咨询 2,000 有限责任公司 陈卫光 78996243-3 (以下简称“东光兴业”) 咨询、物业管理等 企业管理;营销策划;投资顾问;经 北京新业阳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7 直接 北京市 房地产经纪业务 2,000 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经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79596380-3 (以下简称“新业商业”) 纪业务 天津阳光滨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房屋租赁;物 8 直接和间接 天津市 房地产开发 50,000 有限责任公司 侯国民 79499819-0 (以下简称“天津阳光滨海”) 业管理及房地产信息咨询 北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 9 直接 北京市 物业管理 3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79902519-5 (以下简称“北京瑞景阳光”) 服务) 北京新瑞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 直接和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230,000 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侯国民 66310718-3 (以下简称“新瑞阳光”) 北京瑞金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 11 直接 北京市 投资管理和咨询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侯国民 66840909-2 (以下简称“瑞金投资”) 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 12 直接 北京市 投资管理和咨询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侯国民 66840912-1 (以下简称“瑞丰投资”) 询;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4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天津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管理咨询、百货经营管理、企业 13 间接 天津市 商业管理咨询 1,000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6614699-7 (以下简称“天津阳光瑞景”) 管理等 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品房的租赁 14 直接和间接 青岛市 房地产开发 50,000 有限责任公司 侯国民 66785602-6 (以下简称“青岛阳光滨海”) 等 烟台阳光新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品房的租赁 15 直接和间接 烟台市 房地产开发 75,000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6933708-6 (以下简称“烟台阳光新业”) 等 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16 间接 成都市 销售日用百货 150,000 销售日用百货、建材 有限责任公司 侯国民 66968362-4 (以下简称“成都紫瑞”) 北京荣合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7 直接和间接 北京市 物业管理 5,000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咨询等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7573002-8 (以下简称“荣合物业”) 郑州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8 间接 郑州市 企业管理咨询 1,000 企业管理咨询,营销策划等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7538815-4 (以下简称“郑州阳光瑞景”) 青岛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管理信息咨 19 间接 青岛市 1,000 商业管理信息咨询;百货经营管理等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7527512-5 (以下简称“青岛阳光瑞景”) 询 石家庄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 间接 石家庄市 商业管理咨询 1,000 商业管理咨询;百货经营管理等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7602836-1 (以下简称“石家庄阳光瑞景”) 北京阳光瑞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1 间接 北京市 企业管理服务 1,000 企业管理服务;信息咨询等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7660730-4 (以下简称“北京阳光瑞景”) 北京阳光优食餐饮有限公司 22 间接 北京市 制售中餐 100 制售中餐;销售酒、饮料 有限责任公司 李睿 76821950-8 (以下简称“优食餐饮”) 西安光华瑞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投资管理;商业经营管理及咨询 23 间接 西安市 企业投资管理 1,000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7329829-4 (以下简称“西安光华瑞景”) 等 沈阳阳光瑞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业管理咨询;百货经营管理;企业 24 间接 沈阳市 商业管理咨询 1,000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7950313-X (以下简称“沈阳阳光瑞景”) 管理;营销策划;商业信息咨询等 4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烟台阳光骊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品房的租赁 25 直接和间接 烟台市 房地产开发经营 50,000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8322333-3 (以下简称“烟台阳光骊锦”) 等 烟台阳光嘉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品房的租赁 26 直接和间接 烟台市 房地产开发经营 50,000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68322335-X (以下简称“烟台阳光嘉鑫”) 等 北京潞城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7 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30,000 房地产开发;经济贸易咨询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汪平华 69501581-4 (以下简称“潞城阳光”) 天津瑞升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 28 间接 天津市 投资管理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56265746-9 (以下简称“天津瑞升”) 询;技术开发、转入 阳光厚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受托管理股权投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 29 间接 天津市 1,000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56267469-9 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厚土”) 资基金 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对非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 阳光基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投资及相关咨询 30 间接 天津市 不适用 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 有限合伙企业 万林义 56267468-0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阳光基业”) 服务 务 烟台阳光骊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品房的租赁 31 直接和间接 烟台市 房地产开发经营 50,000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56770946-7 (以下简称“烟台阳光骊都”) 等 烟台阳光骊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商品房的租赁 32 直接和间接 烟台市 房地产开发经营 75,000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56770940-8 (以下简称“烟台阳光骊臻”) 等 北京漷县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经济贸易咨 33 间接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50,000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55853237-2 (以下简称“漷县风度”) 询;销售商品房 成都阳光上东置业有限公司 34 间接 成都市 房地产项目开发 110,000 房地产项目开发、物业管理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56447812-2 (以下简称“成都阳光上东”) 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5 间接 北京市 房地产项目开发 10,000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 有限责任公司 王辉 56744180-0 (以下简称“京投阳光”)(i) 4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年末实际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是否纳入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少数股东权益 出资额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不一致的原因 合并报表 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1 首创风度 63,3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2 星泰公司 164,88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3 阳光苑 46,920 - 65% 65% 不适用 是 37,440 - 4 电控阳光 51,000 - 85% 85% 不适用 是 6,135 (100) 5 宏诚展业 1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6 东光兴业 2,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7 新业商业 2,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8 天津阳光滨海 5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 9 北京瑞景阳光 165,000 - 55% 60% 是 136,017 - 中三名为本公司委派 10 新瑞阳光 23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11 瑞金投资 1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12 瑞丰投资 1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13 天津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14 青岛阳光滨海 5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15 烟台阳光新业 75,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 16 成都紫瑞 82,500 - 55% 60% 是 76,370 - 中三名为本公司委派 4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年末实际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是否纳入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少数股东权益 出资额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不一致的原因 合并报表 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17 荣合物业 5,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18 郑州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19 青岛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20 石家庄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21 北京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22 优食餐饮 1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23 西安光华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24 沈阳阳光瑞景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25 烟台阳光骊锦 5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26 烟台阳光嘉鑫 5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27 潞城阳光 28,500 - 95% 95% 不适用 是 1,416 (16) 28 天津瑞升 1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29 阳光厚土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30 阳光基业 1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31 烟台阳光骊都 5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32 烟台阳光骊臻 75,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4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a)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期末实际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是否纳入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少数股东权益 出资额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不一致的原因 合并报表 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33 漷县风度 40,000 - 80% 80% 不适用 是 9,841 (71) 34 成都阳光上东 110,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35 京投阳光(i) 6,000 - 60% 60% 不适用 是 3,664 (336) 1,455,200 - 270,883 (523) (i) 于 2011 年 1 月 12 日,本集团之子公司星泰公司与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北京京投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京投阳光”),本公司间接持有其 60%股权。 4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b)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北京瑞阳嘉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直接 北京市 物业管理 139,500 物业管理、出租房屋、经纪信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77549693-7 (以下简称“瑞阳嘉和”) 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生 北京道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子信息、机电 2 直接 北京市 95,000 物制药及环保技术的开发与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侯国民 77547539-4 (以下简称“道乐科技”) 一体化 投资咨询等 北京上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3 直接和间接 北京市 物业管理 1,000 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信息咨询 有限责任公司 万林义 76504530-7 (以下简称“上东经纪”) 青岛千千树置业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销 4 直接 青岛市 20,000 房地产开发、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 侯国民 79753722-6 (以下简称“青岛千千树”) 售 北京艺力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工程设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 5 直接和间接 北京市 10,000 有限责任公司 杨宁 10143983-X (以下简称“艺力设计”) 计 业承包 5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b)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续): 年末实际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是否纳入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少数股东权益 出资额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不一致的原因 合并报表 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董事会五人中三人为本公司 1 瑞阳嘉和 88,661 - 51% 60% 是 78,625 - 委派 2 道乐科技 48,480 - 51.03% 51.03% 不适用 是 46,052 - 3 上东经纪 1,00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4 青岛千千树 32,37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5 艺力设计 2,480 - 100% 100% 不适用 是 - - 172,991 - 124,677 - (c)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企业类型 法人代表 组织机构代码 上海坚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间接 上海市 实业投资 5,000 实业投资、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等 有限责任公司 杨宁 67119559-0 (以下简称“上海坚峰”) 成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2 间接 成都市 房地产开发 50,000 商业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 黄秀文 74641027-6 (以下简称“成都锦尚”) (中外合作) 5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四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续) (1) 子公司情况(续) (c)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续): 年末实际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司净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比例 是否纳入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少数股东权益 出资额 投资的其他项目余额 不一致的原因 合并报表 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1 上海坚峰 114,800 - 72.2% 72.2% 不适用 是 44,203 - 2 成都锦尚 188,983 - 70% 70% 不适用 是 79,644 (1,349) 303,783 - 123,847 (1,349) (2)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a)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2011 年 6 月 本期净利润 30 日净资产 京投阳光 - 9,159 (841) 5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 货币资金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外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金额 库存现金 人民币 - - 180 - - 125 180 125 银行存款 人民币 - - 557,317 - - 842,051 美元 1,356 6.4720 8,777 1,349 6.6227 8,934 港元 2 0.8316 2 2 0.8509 2 566,096 850,987 566,276 851,112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银行存款中包括 20,99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33,626 千元)的住户按揭贷款保证金。 (2) 应收账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7,933 8,439 减:坏账准备 (1,106) (1,108) 6,827 7,331 (a)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4,751 4,981 一至二年 757 792 二至三年 340 1,284 三年以上 2,085 1,382 7,933 8,439 5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b) 应收账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计提 占总额 计提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提 - - - - - - - - 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第三方客户 6,847 86% (20) 0.3% 7,353 87% (22) 0.3% 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 重大但单独 (1,086 (1,086 1,086 14% 100% 1,086 13% 100% 计提坏账准 ) ) 备 (1,106 (1,108 7,933 100% 14% 8,439 100% 13% ) ) (c)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第三方客户 组合 6,847 100% (20) 0.3% 7,353 100% (22) 0.3% (d)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 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预计难以 个人购房者 1,086 (1,086) 100% 收回 5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 应收账款(续) (e) 于 2011 年 1-6 月份,本集团未全额收回或转回(含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以前 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含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2010 年 1-6 月份:无)。 (f) 于 2011 年 1-6 月份,本集团未核销应收账款(2010 年 1-6 月份:无)。 (g)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单位的应收账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h)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与本集 占应收账款 金额 年限 团关系 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 单位租户甲 第三方 1,781 二至三年及 22% 三年以上 单位租户乙 第三方 742 一年以内 9% 个人购房者丙 第三方 647 三年以上 8% 个人购房者丁 第三方 620 一年以内 8% 单位租户戊 第三方 547 一至二年 7% 4,337 54% (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应收关联方的应收账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j) 于 2011 年 1-6 月份,本集团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2010 年 1-6 月份:无)。 (k) 于 2011 年 1-6 月份,本集团未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的方式转让应收账 款(2010 年 1-6 月份:无)。 (l)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质押给银行作为担保的应收账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 (m)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应收账款中无外币余额(2010 年 12 月 31 日: 无)。 5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预付款项 (a) 预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占总额 占总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285,541 79% 294,256 95% 一至二年 63,069 17% 3,238 1% 二至三年 13,050 4% 13,300 4% 361,660 100% 310,794 100%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为 76,119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16,538 千元)。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上述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项目款,因 相关项目尚未达到结算条件,此款项尚未结转。 (b)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分析如下: 与本集团 占预付款项 金额 预付时间 未结算原因 关系 总额比例 2010 年 青岛市城阳区通达 第三方 100,000 28% 及 2011 项目未达到结算条件 实业公司 年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 第三方 40,000 11% 2010 年 项目未达到结算条件 镇人民政府 天津克瑞斯森林开 第三方 40,000 11% 2010 年 项目未达到结算条件 发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 第三方 19,520 5% 2010 年 项目未达到结算条件 公司 青岛温泉建设集团 第三方 12,000 3% 2011 年 项目未达到结算条件 211,520 58% 5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 预付款项(续) (c)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预付款项中包含的预缴税金共计 108,068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52,952 千元),主要为本集团按照开发项目预收款项和投资 物业预收租金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4,071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21,667 千元)、营业税 19,501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18,140 千元)及土 地增值税 10,244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9,081 千元)。 (d)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预付款项(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e)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预付款项中无外币余额(2010 年 12 月 31 日: 无)。 5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其他应收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保证金和押金 28,099 43,159 应收待退回拆迁款 449 14,405 应收项目管理、商业策划及资产交 8,683 12,112 易服务款项(i) 应收其他代垫款项 9,572 10,191 应收待退回土地出让金 9,936 9,936 应收代垫房屋契税、公共维修基金 6,441 6,445 等款项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136,350 4,553 其他 17,376 6,398 216,906 107,199 减:坏账准备 (22,308) (22,401) 194,598 84,798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164,583 55,363 一至二年 8,923 12,846 二至三年 9,983 1,415 三年以上 33,417 37,575 216,906 107,199 5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其他应收款(续) (b)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占总额 计提比 金额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独计提 170,866 79% (12,000) 7% 60,085 56% (12,000 20% 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第三方客户 22,116 10% (66) 0.3% 24,675 23% (74) 0.3% 组合 关联方企业 8,682 4% - - 12,112 11% - - 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 重大但单独 15,242 7% (10,242) 67% 10,327 10% (10,327 100% 计提坏账准 ) 备 216,906 100% (22,308) 10% 107,199 100% (22,401 21% ) (c)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分析 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天津家世界商业有限公 100,000 - - 不适用 司 西安凯旋实业有限公司 30,000 - - 不适用 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责 18,930 - - 不适用 任公司 四川博海建设工程有限 12,000 (12,000) 100% 预计难以收回 公司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9,936 - - 不适用 170,866 (12,000) 5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其他应收款(续) (d)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 计提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例 第三方客户 22,116 72% (66) 0.3% 24,675 67% (74) 0.3% 组合 关联方企业 8,682 28% - - 12,112 33% - - 组合 30,798 100% (66) 0.2% 36,787 100% (74) 0.2% (e)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烟台市国土资源管理局 5,000 - - 不适用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 4,553 (4,553) 100% 预计难以收回 任公司等单位 成都蓉建业房屋拆迁工 2,405 (2,405) 100% 预计难以收回 程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购房者 3,284 (3,284) 100% 预计难以收回 15,242 (10,242) 6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其他应收款(续) (f) 于 2011 年 1-6 月份,本集团未全额收回或转回(含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以前 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含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的其他应收款(2010 年 1-6 月份:无)。 (g) 于 2011 年 1-6 月份,本集团未核销其他应收款(2010 年 1-6 月份:无)。 (h)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与本集团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 天津家世界商业有限公 第三方 100,000 一年以内 46% 司 西安凯旋实业有限公司 第三方 30,000 一年以内 14% 北京东光微电子有限责 一年以内和 第三方 18,930 9% 任公司 一至二年 四川博海建设工程有限 第三方 12,000 三年以上 5% 公司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第三方 9,936 三年以上 5% 170,866 79% 6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 其他应收款(续) (i) 应收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附注七(4)(c)): 与本集团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关系 金额 占其他应 坏账 金额 占其他应 坏账 收款总额 准备 收款总额 准备 的比例 的比例 (%) (%) 天津津汇远景贸易 本集团之联 有限公司(以下简 933 - - 5,248 5% - 营企业 称“津汇远景”) 天津建设新汇商贸 本集团之联 有限公司(以下简 296 - - 3,153 3% - 营企业 称“建设新汇”) 天津紫金新嘉商贸 本集团之联 有限公司(以下简 2,141 1% - 2,172 2% - 营企业 称“紫金新嘉”) 天津友谊新资商贸 本集团之联 有限公司(以下简 1,089 1% - 1,089 1% - 营企业 称“友谊新资”) 天津光明新丽商贸 本集团之联 有限公司(以下简 4,223 2% - 450 - - 营企业 称“光明新丽”) 8,682 4% - 12,112 11% - (j)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中无外币余额(2010 年 12 月 31 日: 无)。 (5) 存货 存货分类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 存货跌 账面 账面 存货跌 账面 余额 价准备 价值 余额 价准备 价值 开发成本(a) 3,238,349 (202,820) 3,035,529 2,528,630 (202,820) 2,325,810 开发产品(b) 421,016 - 421,016 463,604 - 463,604 3,659,365 (202,820) 3,456,545 2,992,234 (202,820) 2,789,414 6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存货(续)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2010 年 本年减少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计提 转回 转销 6 月 30 日 开发成本(c) (202,820) - - - (202,820) (a) 开发成本 开工或预计 竣工或预计 预计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总投资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C9 区 5 号楼) 2005 年 2011 年 尚未确定 95,456 95,456 北京 878 项目 2010 年 2011 年 396,000 191,474 157,619 青岛城阳项目 2009 年 2012 年 846,112 653,344 558,289 烟台福山项目 2010 年 2015 年 2,363,271 852,328 825,168 青岛千千树项目 2011 年 2013 年 823,025 299,931 255,148 北京酒仙桥危旧房改造项目 尚未开工 尚未开工 尚未确定 112,760 108,635 成都锦尚项目 尚未开工 尚未开工 尚未确定 541,771 528,315 京投快线上林湾 2011 年 2012 年 尚未确定 444,408 青岛滨海阳光上城三期 项目 尚未开工 尚未开工 尚未确定 46,877 3,238,349 2,528,630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 开 发 成 本 中 包 含 的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利 息 金 额 为 53,621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8,077 千元)。于 2011 年 1-6 月份,用于 确定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年利率 10.04%(2010 年 1-6 月份:5.40%)。 6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存货(续) (b) 开发产品 2010 年 2011 年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6 月 30 日 北京盛世嘉园项目 2000 年 5,485 16,165 21,650 北京阳春光华项目 2001 年 16,297 (5,397) 10,900 北京阳光丽景项目 2004 年 12,376 (1,867) 10,509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不含 2004 年至 372,445 (43,709) 328,736 C9 区 5 号楼) 2009 年 天津万东花园项目 2010 年 57,001 (7,780) 49,221 463,604 16,165 (58,753) 421,016 于 2011 年 1-6 月份,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 8,236 千元(原价 10,662 千元)的房 屋建筑物及 7,929 千元(原价 9,951 千元)的土地使用权由出租改为出售,自改 变用途之日起,将相应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开发产品核算(附注五(8))。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约为 815,829 千元的存货(2010 年 12 月 31 日:427,559 千元)分别作为 248,392 千元的长期借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 218,000 千元)(附注五(22)(i)、附注五(22)(v)、附注五(22)(vi))及 225,000 千 元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200,000 千元)(附注五 (21)(a)(iv)、 附注五(21)(a) (v))的抵押物。 6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5) 存货(续) (c) 存货跌价准备 2010 年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6 月 30 日 开发成本 青岛城阳项目 (36,878) - - (36,878) 烟台福山项目 (165,942) - - (165,942) (202,820) - - (202,820) 本期转回金额占 本年转回存货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该项存货年末余 跌价准备的原因 额的比例 按开发成本账面价值高于其 开发成本 不适用 无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 (6) 长期股权投资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联营企业(a) 309,794 295,949 -无公开报价 309,794 295,949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b) 20,000 24,750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000) (20,000) 309,794 300,699 本集团不存在长期股权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6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联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本年计 2010 年 追加或 按权益法调 宣告分派的 其他权 2011 年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减值 提减值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减少投资 整的净损益 现金股利 益变动 6 月 30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准备 准备 沈阳世达物流有 限责任公司(以 权益法 25,800 42,012 - (2,936) - - 39,076 30% 30% 不适用 - - 下简称“沈阳 世达”) 友谊新资(i) 权益法 63,500 55,239 23,170 (545) - - 77,864 10% 33% (i) - - 光明新丽(i) 权益法 61,000 58,642 - (2,360) - - 56,282 10% 33% (i) - - 津汇远景(i) 权益法 52,500 47,476 - (749) - - 46,727 10% 33% (i) - - 建设新汇(i) 权益法 39,500 35,173 - (1,799) - - 33,374 10% 33% (i) - - 紫金新嘉(i) 权益法 60,500 57,407 - (1,435) - - 55,972 10% 33% (i) - -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 汉博阳光(ii) 权益法 500 500 (1) - - 499 50% 40% 成,其中两名为本公 - - 司委派 295,949 23,670 (9,825) - - 309,794 - - 6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联营企业 (i) 本集团对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建设新汇和紫金新嘉的持股比例虽然低于 20%,但是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 景、建设新汇和紫金新嘉董事会 3 名董事中的 1 名由本集团任命,从而本集团能够对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建设新 汇和紫金新嘉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ii) 于 2011 年 4 月 20 日,本集团之子公司新业商业与北京汉博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北京汉博阳光商业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汉博阳光”),注册资本 100 万,双方各出资 50 万。 (b)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本年增减变动 2010 年 宣告分派的 其他权 2011 年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减值 本年计提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增加 减少 现金股利 益变动 6 月 30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准备 减值准备 广西北宝 成本法 20,000 20,000 - - - - 20,000 18.93% 18.93% 不适用 (20,000) - 星隆巨力 成本法 4,750 4,750 4,750 - - 5% 5% 不适用 - - 24,750 4,750 - - 20,000 (20,000) - 6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11 年 6 月 30 日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广西北宝(i) (20,000) - - (20,000) (i) 由于被投资企业广西北宝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佳,本公司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6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6)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续) (ii) 除广西北宝以外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均不低于其账面价值,无需在 本财务报表中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建设新汇和紫金新嘉系由家世界连锁商业 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津家世界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世界集 团”或“存续公司”)以存续分立的方式于 2007 年 11 月新设成立。根据公 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家世界集团分立前的债务应由分立后的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公司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履行了义务的公司,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公司偿付其应当承担的份 额。原家世界集团存在若干尚无法确定最终结果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包括但 不限于税务风险以及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可能存在不符合当地政府相 关政策的风险等。 于 2009 年 7 月 31 日,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建设新汇和紫金新 嘉分别与存续公司和存续公司股东杜厦签署了《协议书》,根据该等协议 书,存续公司确认原家世界集团及子公司在 2007 年 12 月 1 日前不存在违 反劳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已根据法律及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足额 缴纳税款,未有任何拖欠税款的行为或责任,存续公司承担在分立前发生的 以原家世界集团或其子公司为被诉一方的仲裁、诉讼案件的全部责任和后 果。杜厦承诺对前述存续公司的承诺与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于2011年6月30日,紫金新嘉若干子公司拥有的净值为55,326千元(2010年 12月31日:58,517千元)的投资性房地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中净值 为46,750千元的建筑物虽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由于该物业所占土 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由于目前法律对此种情况尚无明确规定,该物业上的 《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他净值为 8,576千元的建 筑物尚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相应的租赁合同根据2009年9月1日起实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紫金新嘉之子公司可要求参照合同约 定的租金标准要求承租人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但亦将向承租人赔偿因合同 无效受到的损失。 本集团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上述事项的可能性及相关影响进行了分析,认为上 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不大,不会对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建设新 汇和紫金新嘉产生重大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无需在本财务报表中计提长期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7) 对联营企业投资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1 年度 1-6 月 持股 表决权 比例 比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沈阳世达 30% 30% 264,918 134,667 130,251 7,479 (9,787) 友谊新资 10% 33% 1,150,442 468,747 681,695 10,880 (5,448) 光明新丽 10% 33% 1,444,162 933,026 511,136 16,393 (23,596) 津汇远景 10% 33% 971,280 547,092 424,188 32,329 (7,491) 建设新汇 10% 33% 1,068,857 831,214 237,643 17,598 (17,994) 紫金新嘉 10% 33% 1,044,160 511,492 532,668 36,868 (14,351) 汉博阳光 50% 40% 998 - 998 - (2) (8) 投资性房地产 2010 年 2011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原价合计 2,209,443 6,843 (20,613) 2,195,673 房屋、建筑物 1,829,599 6,843 (10,662) 1,825,780 土地使用权 379,844 (9,951) 369,893 累计折旧、摊销合计 (154,264) (30,566) 4,448 (180,382) 房屋、建筑物 (114,330) (25,151) 2,426 (137,055) 土地使用权 (39,934) (5,415) 2,022 (43,327) 账面净值合计 2,055,179 2,015,291 房屋、建筑物 1,715,269 1,688,725 土地使用权 339,910 326,566 减值准备合计 - - 房屋、建筑物 - - 土地使用权 - - 账面价值合计 2,055,179 2,015,291 房屋、建筑物 1,715,269 1,688,725 土地使用权 339,910 326,566 7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8) 投资性房地产(续) 2011 年 1-6 月份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和摊销金额为 30,566 千元(2010 年 1-6 月份:29,330 千元),计提减值准备为 0 千元(2010 年 1-6 月份:0 千 元)。 2011 年度本集团将账面价值为 8,236 千元(原价 10,662 千元)的房屋建筑物 及 7,929 千元(原价 9,951 千元)的土地使用权由出租改为出售,自改变用途 之日起,转换为开发产品核算(附注五(5))。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约为 937,608 千元(原价 1,041,699 千元)的 投资性房地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665,357 千元,原价 747,705 千元)分别作为 428,700 千元的长期借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343,400 千 元) (附注五(22)(ii), 附注五(22)(iii) , 附注五(22)(iv))及 64,400 千元的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借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49,400 千元) (附注五(21)(a)(ii), 附注 五(21)(a)(iii))、附注五(21)(a)(vi))的抵押物。 于 2011 年 1-6 月份、2010 年度和 2009 年度,本集团未处置投资性房地 产。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约为 725,492 千元(原价 756,360 千元)的房 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735,781 千元,原价 756,360 千元)尚未完全办妥房屋产权证,本集团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预计将 于 2011 年办结。 7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固定资产 2010 年 2011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原价合计 39,963 1,646 41,609 房屋、建筑物 14,997 14,997 运输工具 9,182 700 9,882 办公设备 15,784 946 16,730 本年新增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累计折旧合计 (14,226) (2,252) (16,478) 房屋、建筑物 (3,562) (312) (3,874) 运输工具 (3,360) (564) (3,924) 办公设备 (7,304) (1,376) (8,680)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账面净值合计 25,737 25,131 房屋、建筑物 11,435 11,123 运输工具 5,822 5,958 办公设备 8,480 8,050 本年新增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减值准备合计 - - - - - 房屋、建筑物 - - - - - 运输工具 - - - - - 办公设备 - - - - -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账面价值合计 25,737 — — 25,131 房屋、建筑物 11,435 — — 11,123 运输工具 5,822 — — 5,958 办公设备 8,480 — — 8,050 7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9) 固定资产(续)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约为 10,829 千元(原价 14,532 千元)的房屋 建筑物(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1,135 千元,原价 14,532 千元) 分 别作为 145,200 千元的长期借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162,400 千元) (附注 五(22)(iii))及 34,400 千元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 34,400 千元) (附注五(21)(a)(ii))的抵押物。 2011 年 1-6 月份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 2,252 千元(2010 年 1-6 月份: 1,523 千元),其中计入开发成本、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的折旧费用分别为 84 千元、254 千元及 1,914 千元 (2010 年 1-6 月份:64 千元、52 千元及 1,407 千元)。 2011 年 1-6 月份,本集团无由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2010 年 1-6 月份: 无)。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 无)。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 无)。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无减值迹象,故未对其计提减值准 备(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7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0) 无形资产 2010 年 2011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原价合计 19,421 19,421 土地使用权 18,180 18,180 软件 1,241 1,241 累计摊销合计 (2,699) (276) (2,975) 土地使用权 (2,336) (215) (2,551) 软件 (363) (61) (424) 账面净值合计 16,722 16,446 土地使用权 15,844 15,629 软件 878 817 减值准备合计 - - 土地使用权 - - 软件 - - 账面价值合计 16,722 16,446 土地使用权 15,844 15,629 软件 878 817 2011 年 1-6 月份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 276 千元(2010 年 1-6 月份:187 千 元)。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约为 15,629 千元(原价 18,180 千元)的土地 使用权(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5,844 千元,原价 18,180 千元) 分别 作为 145,200 千元的长期借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162,400 千元) (附注五 (22)(iii)) 及 34,400 千 元 的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长 期 借 款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34,400 千元) (附注五(21)(a)(ii))的抵押物。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无形资产无减值迹象,故未对其计提减值准 备(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7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1) 商誉 2010 年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6 月 30 日 商誉 -瑞阳嘉和 13,954 - - 13,954 -上东经纪 395 - - 395 14,349 - - 14,349 减:减值准备(a) -瑞阳嘉和 (4,186) - - (4,186) 10,163 - - 10,163 (a) 减值 于2011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将其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 企业合并的协同效益中收益的资产组,预计资产组未来的现金流量。在预测未 来现金流量时,考虑到与资产组相关的已签署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以及合同执 行年限。利用市场借款利率作适当调整后的折现率,对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在 合理预计期限内加以折现。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 其账面净值,故未对其补提减值准备(2010年12月31日:无)。 7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2) 递延所得税资产 (a) 递延所得税资产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 可抵扣 递延 暂时性差异及 递延 暂时性差异及 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 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亏损 预提费用 4,182 16,728 8,486 33,944 可抵扣亏损 319 1,276 416 1,663 其中:当期亏损 - - 资产减值准备 271 1,084 271 1,084 其他 - - 4,772 19,088 9,173 36,691 (b) 本集团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分析如下: 2011年6月30日 2010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14,956 215,859 可抵扣亏损 97,628 90,944 312,584 306,803 (c)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2011年6月30日 2010年12月31日 2013年 3,175 5,286 2014年 13,054 13,054 2015年 72,604 72,604 2016年 8,795 97,628 90,944 (d) 于2011年6月30日,本集团无可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2010年12月31日:无)。 7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3) 资产减值准备 2010 年 本年减少 2011 年 本年增加 12 月 31 日 转回 转销 6 月 30 日 坏账准备 23,509 5 (100) 23,414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108 3 (5) 1,10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2,401 2 (95) 22,308 存货跌价准备 202,820 202,82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000 20,000 商誉减值准备 4,186 4,186 250,515 5 (100) 250,420 (14) 短期借款 币种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借款(i) 人民币 50,000 50,000 - 于 2011 年 1-6 月份,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8.83%(2010 年 1-6 月 份:5.03%)。 (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短期保证借款 50,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0 千元)系由本公司提供保证。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 (15) 应付账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工程款 567,056 630,484 其他 796 2,907 567,852 633,391 7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5) 应付账款(续) (a)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b)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应付账款中无应付关联方的款项(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c)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 450,64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506,527 千元) ,主要为尚未进行结算的应付工程款,截至本财 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已偿还 1,368 千元(附注十(1))。 (d)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应付账款中无外币余额(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16) 预收款项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开发项目预收款项(a) 270,838 143,781 投资物业预收租金 26,834 24,985 297,672 168,766 (a) 预收款项中包含的开发项目预收款项分析如下: 预售比例 2011 年 2010 年 于 2011 年 项目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竣工时间 6 月 30 日 北京盛世嘉园项目 33,637 307 2000 年 不适用 北京阳春光华项目 1,343 1,343 2001 年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丽景项目 5,559 5,670 2004 年 不适用 2004 年至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 35,052 80,145 不适用 2009 年 天津万东花园项目 60 1,453 2010 年 不适用 青岛城阳项目 135,284 54,863 2012 年 20% 烟台福山项目一期 59,903 - 2012 年 24% 270,838 143,781 7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6) 预收款项(续) (b) 预收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291,129 98% 146,943 87% 一至二年 223 - 16,636 10% 二至三年 1,133 - - - 三年以上 5,187 2% 5,187 3% 297,672 100% 168,766 100% (c)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单位的预收款项(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d)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预收关联方的预收款项(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e)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款项为 6,543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21,823 千元),主要为开发项目销售预收款项,由于入住手续尚未 办理,此款项尚未结清。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已结转收入 0 千元(附 注十(1))。 (f)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预收款项中无外币余额(2010 年 12 月 31 日: 无)。 7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7) 应付职工薪酬 2010 年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6 月 30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9,652 39,008 (70,159) 8,501 职工福利费 - 54 (54) - 社会保险费 - 7,306 (7,277) 29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897 (2,897) - 基本养老保险 - 3,892 (3,863) 29 失业保险费 - 245 (245) - 工伤保险费 - 136 (136) - 生育保险费 - 136 (136) - 住房公积金 624 3,099 (3,024) 69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05 135 (234) 6 40,381 49,602 (80,748) 9,235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应付款项,且该 余额预计将于 2011 年度和 2012 年度全部发放和使用完毕。 (18) 应交税费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土地增值税 385,732 374,622 应交企业所得税 28,412 97,735 应交营业税 1,748 12,189 其他 2,456 1,624 418,348 486,170 8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19) 应付股利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子公司少数股东股利(i) 194,802 194,802 应付股东的 2009 年年度股利 (附注七(4)(c)) 5,772 5,772 应付股东的 2004 年中期股利 1,536 1,536 应付股东的 2000 年股利 10 10 应付股东的 2007 年中期股利 - - 202,120 202,120 (i) 于 2009 年 5 月和 6 月,本公司之子公司星泰公司和首创风度分别进行利润 分配,分配利润金额分别为 650,000 千元和 387,000 千元,其中首创置业按 照持股比例分得的股利分别为 162,565 千元和 32,237 千元。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该股利尚未领取(附注七(4)(c))。 (20) 其他应付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808,562 249,945 应付投资性房地产购买及建设工程款 197,045 215,702 应付股权受让款 69,800 应付已代收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产 10,504 50,001 权代办费等款项 应付暂收款项 53,271 46,000 应付代垫款项 80,584 36,885 应付租赁保证金和租户押金 31,017 29,323 应付销售代理费 2,105 其他 30,835 37,394 1,211,818 737,155 8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0) 其他应付款(续) (a)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无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单位的其他应付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b) 应付关联方的其他应付款分析如下(附注七(4)(c)):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北京首创新资 120,000 120,000 应付成都首创新资 33,625 33,892 应付北京瑞元丰祥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元 100,000 丰祥)(i) 253,625 153,892 (i) 本集团于 2011 年 5 月收到瑞元丰祥项目诚意金 100,000 千元。 (c)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 438,788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251,351 千元),主要为承继上海坚峰和成都锦尚原有的账龄超 过一年的债务和投资性房地产购买及建设工程款。因为未与对方公司办理结 算,上述款项尚未结清。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已偿还 369 千元(附 注十(1))。 (d)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付款中无外币余额(2010 年 12 月 31 日: 无)。 (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a) 358,400 326,900 (a)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i)--(vi) 289,400 249,400 保证借款(vii) 69,000 77,500 358,400 326,900 其中:属于逾期借款获得展期的金额为 0 千元。 8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续) (a)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续) (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抵押借款 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200,000 千元)原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 20,750 千元的存货(2010 年 12 月 31 日:27,633 千元)作抵押物。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已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 (i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抵押借款 34,4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 34,400 千 元 ) 系 由 本 集 团 账 面 价 值 约 为 365,122 千 元 ( 原 价 443,964 千元)的投资性房地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371,693 千 元 、 原 价 443,964 千 元 )( 附 注 五 (8)) 、 账 面 价 值 约 为 15,629 千 元 ( 原 价 18,180 千元)的无形资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5,844 千元、原价 18,180 千元)(附注五(10))及账面价值约为 10,829 千元(原价 14,532 千元)的 固 定 资 产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账 面 价 值 11,135 千 元 、 原 价 14,532 千 元)(附注五(9))作抵押物。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附注五(22)(iii))。 (ii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抵押借款 15,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 15,000 千 元 ) 系 由 本 集 团 账 面 价 值 约 为 296,476 千 元 ( 原 价 310,584 千元)的投资性房地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293,664 千 元、原价 303,741 千元) (附注五(8))作抵押物。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 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附注五(22)(ii))。 (iv)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抵押借款 150,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0 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 509,396 千元的存货作抵押物 (2010 年 12 月 31 日: 399,926 千元)。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本金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 (v)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抵押借款 75,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0 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 114,959 千元的存货作抵押物。 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本金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 (v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抵押借款 15,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0 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 276,010 千元(原价 287,151 千 元)的投资性房地产作抵押物。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本金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 8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续) (a)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续) (vi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保证借款 69,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77,500 千元)系由本公司提供保证。其中,本金 0 千元的款项 (2010 年 12 月 31 日:15,000 千元)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本金 69,000 千元 的款项(2010 年 12 月 31 日:62,500 千元)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附注五(22)(vi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保证借款 69,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77,500 千元)系采用先保证后抵押的担保方式,待担保合同约定的 抵押物取得产权证书并办妥抵押担保手续后,担保方式将变更为抵押担保。 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11 年 2010 年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利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中国工商银 2010 年 3 月 2013 年 3 月 行股份有 人民币 6.4% 150,000 3日 3日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 2011 年 3 月 2013 年 3 月 份有限公 人民币 7.36% 75,000 25 日 24 日 司 中国工商银 2009 年 9 月 2012 年 6 月 行股份有 人民币 6.8% 47,500 42,500 17 日 21 日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 2003 年 6 月 2012 年 6 月 行股份有 人民币 6.8% 34,400 34,400 27 日 21 日 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 2008 年 1 月 2015 年 1 月 9 行股份有 人民币 6.4% 21,500 20,000 10 日 日 限公司 328,400 96,900 8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长期借款 币种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i)--(vi) 人民币 677,092 561,400 保证借款(vii) 人民币 288,000 434,500 965,092 995,900 (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期抵押借款 100,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218,000 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 509,396 千元的存货(2010 年 12 月 31 日:399,926 千元)作抵押物。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本金 100,000 千元将 于 2013 年偿还。 (i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期抵押借款 173,5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181,000 千元) 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 296,476 千元(原价 310,584 千元)的 投资性房地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293,664 千元、原价 303,741 千元)(附注五(8))作抵押物。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 15,000 千元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1)(a)(iii)), 剩余本金 173,500 千元将于 2012 年 7 月至 2022 年期间偿还。 (ii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期抵押借款 145,2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162,400 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 365,122 千元(原价 443,964 千元)的 投资性房地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371,693 千元、原价 443,964 千元)(附注五(8)) 、账面价值约为 15,629 千元(原价 18,180 千元)的无形资产 (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5,844 千元、原价 18,180 千元)(附注五 (10))及账面价值约为 10,829 千元(原价 14,532 千元)的固定资产(201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1,135 千元、原价 14,532 千元)(附注五(9))作抵押物。 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经与银行协商,本金 34,400 千元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附注五(21)(a)(ii)),剩余本金 145,200 千元将于 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期间偿还。 8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长期借款(续) (iv)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期抵押借款 110,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0 千元) 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 276,010 千元(原价 287,151 千元)的投资 性房地产作抵押物。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本金 15,000 千元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剩余本金 110,000 千元将于 2012 年 7 月至 2018 年期间偿还。 (v)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期抵押借款 41,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0 千元) 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 114,959 千元的存货作抵押物。利息每月支 付一次。本金 75,000 千元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计入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借款(附注五(21)(a)(v)),剩余本金 41,000 千元将于 2013 年偿还。 (v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期抵押借款 107,392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0 千元) 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约为 191,474 千元的存货作抵押物。利息每季度 支付一次。本金 107,392 千元将于 2012 年 7 月至 2021 年期间偿还。 (vi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期保证借款 288,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434,500 千元)系由本公司提供保证。其中,本金 0 千元的长期借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110,000 千元)利息每月支付一次,本金 288,000 千元的长期借 款(2010 年 12 月 31 日:324,500 千元)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 69,000 千元将于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五 (21)(a)(vii)),剩余本金 288,000 千元将于 2012 年至 2017 年期间偿还。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长期保证借款 288,000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 434,500 千元)系采用先保证后抵押的担保方式,待担保合同约定的抵押物取 得产权证书并办妥抵押担保手续后,担保方式将变更为抵押担保。 8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长期借款(续) (a) 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2011 年 2010 年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利率(%)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12 年 3 月 17 日至 2009 年 9 月 17 日 人民币 浮 动 利 率(i) 222,500 247,500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16 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 2012 年 3 月 20 日至 2003 年 6 月 27 日 人民币 浮 动 利 率(ii) 145,200 162,400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7 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 2012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0 年 7 月 5 日 人民币 浮 动 利 率(iii) 110,000 110,000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1 日 交通银行股份有 2011 年 1 月 23 日 2021 年 1 月 23 日 人民币 浮 动 利 率(iv) 107,392 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 2012 年 3 月 10 日至 2010 年 12 月 28 日 人民币 浮 动 利 率(v) 103,500 111,000 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0 日 688,592 630,900 (i) 利率每季度按照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进行调整,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适用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年利率 6.8%; (ii) 利率每年按照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进行调整,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其 中 15,200 千元适用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年利率 6.8%,130,000 千元适 用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年利率 6.8%下浮 10%; (iii) 利率每年按照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进行调整,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适 用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年利率 5.94%下浮 10%: (iv) 利率每年按照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进行调整,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适 用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年利率 6.4%上浮 5%; (v) 利率每季度按照同期同档次国家基准利率进行调整,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 适用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年利率 6.4%。 8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2) 长期借款(续) (b) 长期借款到期日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一到二年 352,800 140,400 二到五年 375,400 596,450 五年以上 236,892 259,050 965,092 995,900 于 2011 年 1-6 月份,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6.96%(2010 年 1-6 月 份:5.86%)。 8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股本 本年增减变动 2010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6 月 30 日 发行新股 送股(i) 公积金转股 其他(ii) 小计 有限售条件股份 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749,913 - - 749,913 749,913 - - 749,913 749,913 - - 749,913 8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3) 股本(续) 本年增减变动 2009 年 12 月 31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有限售条件股份 其他内资持股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外资持股 156,000 - 62,400 - (218,400) (156,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156,000 - 62,400 - (218,400) (156,000) - 156,000 - 62,400 - (218,400) (156,00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379,652 - 151,861 - 218,400 370,261 749,913 379,652 - 151,861 - 218,400 370,261 749,913 535,652 - 214,261 - - 214,261 749,913 于 2010 年 4 月 7 日,本公司向全体股东分派 214,261 千股股票股利 (附注五(26)(i))。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办结。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Reco 持有的由本公司于 2007 年向其定向发行的 120,000 千股以及由本公司分别于 2007 年和 2010 年 向其分派的股票股利 36,000 千股和 62,400 千股均已实现流通(附注一)。 9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4) 资本公积 2010 年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6 月 30 日 股本溢价 524,905 - - 524,905 其他资本公积-其他 13,032 - - 13,032 537,937 - - 537,937 2009 年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524,905 524,905 其他资本公积-其他 13,032 13,032 537,937 537,937 (25) 盈余公积 2010 年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6 月 30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68,893 - - 68,893 2009 年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提取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金 68,893 - - 68,8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 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批准后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 本。 9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6) 未分配利润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度 提取或 提取或 金额 分配比例 金额 分配比例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04,941 815,949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5,467 435,392 - 的净利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i) (32,139) 6%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i) (214,261) 40% 年末未分配利润 1,010,408 1,004,941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母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 额 108,723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108,723 千元),其中子公司 2011 年 1-6 月份计提的归属于母公司的盈余公积 0 千元(2010 年度:1,946 千元)。 (i) 根据 2010 年 3 月 10 日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派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每股分派人民币 0.06 元(含税) 和 0.4 股(含税),按照已发行股份 535,652,364 股计算,共计 32,139 千元和 214,261 千股。 9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7) 少数股东权益 (a)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 2011 年 2010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北京瑞景阳光 136,017 133,791 成都锦尚 79,644 80,993 瑞阳嘉和 78,625 75,618 成都紫瑞 76,370 74,006 道乐科技 46,052 45,360 上海坚峰 44,203 44,203 阳光苑 37,440 36,535 漷县风度 9,841 9,912 电控阳光 6,135 6,235 京投阳光 3,664 潞城阳光 1,416 1,432 519,407 508,085 (2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主营业务收入 274,873 2,538,944 其他业务收入 23,039 18,712 297,912 2,557,656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主营业务成本 88,423 1,463,453 其他业务成本 20,332 7,898 108,755 1,471,351 9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按地区分析如下: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北京地区 239,262 76,236 1,826,566 780,963 天津地区 15,580 7,780 695,317 679,438 四川地区 20,031 4,407 17,061 3,052 274,873 88,423 2,538,944 1,463,453 按行业分析如下: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开发产品销售(i) 154,632 57,857 2,427,842 1,434,447 投资性房地产 120,241 30,566 111,102 29,006 租赁(ii) 274,873 88,423 2,538,944 1,463,453 (i) 开发产品销售业务按产品分析如下: 项目名称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 124,008 42,813 1,729,934 753,654 天津万东花园项目 15,580 7,781 695,317 679,438 北京阳光丽景项目 9,184 1,866 2,591 1,355 其他开发项目 5,860 5,397 154,632 57,857 2,427,842 1,434,447 9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a)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续) (ii) 投资性房地产租赁业务按产品分析如下: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商业出租 115,847 28,388 107,370 28,218 写字楼出租 4,394 2,178 3,732 788 120,241 30,566 111,102 29,006 (b)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项目管理、商业 策划及资产交 22,539 20,332 13,757 7,724 易服务(附注七 (4)(a)) 代理费及手续费 500 174 收入 其他 4,955 23,039 20,332 18,712 7,898 9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28)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续) (c) 本集团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本集团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的总额为 112,309 千元(2010 年:257,022 千 元),占本集团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8%(2010 年:9%),具体情况如下: 营业收入 占本集团全部 营业收入的比例 单位租户甲 62,493 21% 个人购房者乙 14,260 5% 个人购房者丙 12,211 4% 个人购房者丁 11,706 4% 个人购房者戊 11,639 4% 112,309 38% (29)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11 年 1-6 2010 年 1-6 月 月 计缴标准 土地增值税 17,538 164,204 附注三 营业税 15,149 138,729 附注三 房产税 12,001 7,818 附注三 其他 1,819 9,889 46,507 320,640 9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0) 销售费用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销售代理费 1,066 18,109 职工薪酬 3,974 13,455 物业管理及维修费 2,983 6,356 广告费 4,794 8,305 营销服务费 1,017 9,492 办公及差旅费 2,491 4,370 业务宣传费 4,788 3,379 资产折旧及摊销 398 135 其他 2,455 2,169 23,966 65,770 (31) 管理费用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职工薪酬 27,296 21,048 办公及差旅费 19,355 13,424 中介机构服务费 2,552 3,762 税费 403 2,078 资产折旧及摊销 2,184 1,324 其他 2,713 1,416 54,503 43,052 9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2) 财务费用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利息支出 67,045 54,976 减:资本化利息 (34,483) (23,311) 减:利息收入 (1,709) (4,751) 汇兑损失 166 94 减:汇兑收益 其他 251 584 31,270 27,592 (33) 资产减值损失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坏账损失 (95) (63) 存货跌价损失 (95) (63) (34) 投资收益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9,825) (9,858) 收益(a) (9,825) (9,858) 9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4) 投资收益(续) (a)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占本集团利润总额 5%以上的被投资单位,或占利润总额比例最高 的前五家被投资单位列示如下: 2011 年 1-6 2010 年 1-6 本期比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月 月 沈阳世达 (2,936) (2,941) 光明新丽 (2,360) (1,139) 本期部分物业改扩建致收入减少,亏损增加 建设新汇 (1,799) (1,603) 紫金新嘉 (1,435) (1,605) 本期经营情况好转致亏损减少 津汇远景 (749) (1,319) 本期经营情况好转致亏损减少 (9,279) (8,607) (35) 营业外收入 2011 年 1- 2010 年 1- 计入 2011 年 1-6 6月 6月 月非经常性损益的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6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罚款和补偿款项 1,351 454 1,351 其他 461 216 461 1,812 706 1,812 9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6) 营业外支出 2011 年 1- 2010 年 1- 计入 2011 年 1-6 6月 6月 月非经常性损益的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33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违约赔偿金 5,540 滞纳金 捐赠支出 60 其他 20 37 20 20 5,770 20 (37) 所得税费用 2011 年 1-6 2010 年 1-6 月 月 当期所得税 8,080 167,286 递延所得税 4,104 2,140 12,184 169,426 将基于合并利润表的利润总额采用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调节为所得税费 用: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利润总额 24,973 614,392 按适用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 6,243 153,598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160 14,98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905) (6,071) 差异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2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2,111) (786)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8,795 7,685 所得税费用 12,184 169,426 10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8) 每股收益 (a)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 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437,491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749,913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 0.01 0.58 其中: -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 0.01 0.58 (b) 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以根据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调整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合并净利润除以调整后的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本公司 不存在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10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39)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a)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收到返还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 证金 43,387 67,601 代收款项及收回代垫款 1,134 1,360 其他单位暂收款项 258,763 62,287 收到的租赁押金 481 232 利息收入 1,709 4,319 其他 6,369 9,572 311,843 145,371 (b)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支付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4,881 220,180 其他单位暂付款项 230,777 93,157 退回收到的商业押金 386 支付的项目营销费用 20,061 35,312 支付的行政办公费用 31,647 26,832 其他 43,643 37,038 351,009 412,905 2011 年 1-6 月本集团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0 年 1-6 月: (c) 无)。 2011 年 1-6 月本集团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0 年 1-6 月: (d) 无)。 2011 年 1-6 月本集团无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0 年 1-6 月: (e) 无)。 2011 年 1-6 月本集团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0 年 1-6 月: (f) 无)。 10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净利润 12,789 444,966 加:资产减值准备(附注五(33)) (95) (63) 固定资产折旧(附注五(9)) 2,252 1,523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摊销(附注五(8)) 30,566 29,330 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10)) 276 9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66 5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产的损失 97 财务费用(附注五(32)) 32,562 31,665 投资损失/(收益) (附注五(34)) 9,825 9,858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减少 4,401 2,309 存货的减少/(增加) (650,965) 1,262,445 受限制的现金的增加(附注五(1)) 12,636 (52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168,753) (1,472,75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增加 528,260 (699,4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080) (389,913) (b) 现金净变动情况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现金的年末余额 545,286 1,075,457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817,486) (1,797,569) 现金净(减少)/增加额 (272,200) (722,112) 10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续) (4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续) (c) 现金 2011 年 2010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545,286 817,486 其中:库存现金 180 12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545,106 817,361 年末现金余额 545,286 817,486 10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六 分部信息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业务单元。 由于各种业务或地区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集团分别独立管 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 源并评价其业绩。 本集团有 5 个报告分部,分别为: - 开发产品销售北京分部,负责在北京地区销售开发产品; - 开发产品销售天津分部,负责在天津地区销售开发产品; - 开发产品销售山东分部,负责在山东地区销售开发产品; - 开发产品销售四川分部,负责在四川地区销售开发产品; -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分部,负责经营商业和写字楼租赁。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向第三方销售所采用的价格确定。 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 行分配,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 10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六 分部信息(续) (a)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及 2011 年 6 月 30 日分部信息: 开发产品销售 投资性房地产 其他 未分配的金额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北京 天津 山东 四川 出租 对外交易收入 139,052 15,580 - 120,241 23,039 - - 297,912 分部间交易收入 - - - - - - - - 利息收入 796 19 318 31 204 54 287 - 1,709 利息费用 (11,585) - - - (20,979) - - - (32,564)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 - - (9,825) - - (9,825) 资产减值损失 (73) 1 - - (7) - (16) - (95) 折旧费和摊销费 (5,225) (41) (125) (51) (27,343) (470) (5) - (33,260) 利润总额 22,522 8,445 (13,170) (2,733) 24,933 (10,216) (4,808) - 24,973 所得税费用 6,024 0 0 1 6,160 (1) - - 12,184 净利润 16,498 8,445 (13,170) (2,734) 18,774 (10,216) (4,808) - 12,789 资产总额 4,086,404 113,393 2,157,678 571,918 2,809,582 456,487 3,112,738 (6,339,506) 6,968,694 负债总额 2,360,172 159,542 2,023,386 339,644 1,700,265 809,967 3,028,666 (6,339,506) 4,082,136 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 - - - - - - - - 非现金费用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 - - 309,794 - - 309,794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 318 9 81 787 7,590 41 - - 8,826 流动资产增加额 10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六 分部信息(续) (b) 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及 2010 年 6 月 30 日分部信息(经重列): )) 开发产品销售 投资性房地产出租 其他 未分配的金额 分部间抵销 合计 北京 天津 山东 四川 对外交易收入 1,722,246 705,596 111,102 18,712 2,557,656 分部间交易收入 - - - - - - - - 利息收入 2,481 117 367 0 973 93 720 4,751 利息费用 (13,076) (11) 0 0 (18,576) (2) 0 (31,665)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 - - - (9,858) - - (9,858) 资产减值损失 39 1 1 (21) (81) (61) 折旧费和摊销费 1,370 (34) 90 29,753 316 184 31,679 利润总额 653,180 (33,838) (5,623) 0 18,073 (11,203) (6,199) 614,390 所得税费用 (163,843) 0 0 0 (5,475) (108) 0 (169,426) 净利润 489,336 (33,838) (5,623) 0 12,599 (11,311) (6,199) 444,964 资产总额 4,700,301 262,921 1,604,475 0 2,493,794 22,427 4,713,807 (7,756,812) 6,040,913 负债总额 3,685,859 300,423 1,445,949 0 1,691,735 8,615 3,933,811 (7,756,812) 3,309,580 折旧费和摊销费以外的其他 - - - - - - - - 非现金费用 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 - - - 311,696 - - 311,696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 588 5 607 787,713 1,989 - - 790,902 流动资产增加额 10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六 分部信息(续) 2011 年 1-6 月份,本集团无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以及位 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2010 年 1-6 月份:无)。 本集团自被划分至投资性房地产出租分部的一个客户取得的营业收入 为 62,493 千元,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 21%。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四。 (2) 联营企业情况 持股 表决权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比例 比例 仓储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产权 沈阳世达 沈阳市 张媛媛 202,700 30% 30% 76959326-3 (中外合资) 房屋出租 等 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房屋租 友谊新资 天津市 吴晓军 300,000 10% 33% 66880699-5 (中外合资) 赁等 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房屋租 光明新丽 天津市 吴晓军 300,000 10% 33% 66880701-5 (中外合资) 赁等 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房屋租 津汇远景 天津市 吴晓军 300,000 10% 33% 66880679-2 (中外合资) 赁等 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房屋租 建设新汇 天津市 吴晓军 300,000 10% 33% 66880706-6 (中外合资) 赁等 有限责任公司 自有房屋租 紫金新嘉 天津市 吴晓军 300,000 10% 33% 66880696-0 (中外合资) 赁等 其他有限责任 汉博阳光 北京市 朱友军 企业管理等 1,000 50% 40% 57315803-2 公司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集团的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Reco 本公司之第一大股东,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 不适用 首创置业 与本公司同受同一关键管理人员重大影响 74470137-9 北京首创新资 首创置业之子公司及 Reco 的联营企业 76675525-5 成都首创新资 首创置业之子公司及 Reco 的联营企业 78540815-2 瑞元丰祥 首创置业之子公司 09168092-1 10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交易 (a) 提供劳务(附注五(28)(b))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关联方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 类型 及决策程序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金额的比例 友谊新资 本集团向关联交易对方提 供劳务均以服务项目的 1,926 8% 5,387 39% 提供项目 光明新丽 市价定价标准为参考, 管理、 8,735 39% 2,829 21% 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 商业策 津汇远景 格,并经本公司董事会 划及资 4,772 21% 1,086 8% 审议通过。审议时,本 建设新汇 产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 3,137 14% 1,874 14% 服务(i) 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发 紫金新嘉 表独立意见 3,969 18% 2,581 18% 22,539 100% 13,757 100% (i) 根据本公司已与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建设新汇及紫金新嘉(以下 合称“委托方”)共同签署的相关协议,委托方委托本公司就标的物业向业主 提供资产交易服务、资产管理服务、商业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工程建设管理 服务及商业策划服务等 (以 上 合 称 “ 项 目 管 理 、 商 业 策 划 及 资 产 交 易 服 务”)。 (b) 资产转让 关联交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方 易定价 占同类交易 占同类交易 易内容 类型 金额 金额 原则 金额的比例 金额的比例 北京首创 购买投资性 注(i) 注(ii) 756,360 100% 新资 房地产 756,360 100% 10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交易(续) (b) 资产转让(续) (i) 本集团于 2007 年度与北京首创新资签署合作协议,拟购买上述关联方持有 的北京 A-Z TOWN 商业物业。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北京 A-Z TOWN 商业 物业已完成交付。 (ii) 本集团自关联交易对方受让资产均以标的资产的公允评估价值为参考,友好 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 时,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发表独立意见。 (c)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应收关联方款项(附注五(4)(i):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津汇远景 933 - 5,248 - 建设新汇 296 - 3,153 - 紫金新嘉 2,141 - 2,172 - 友谊新资 1,089 - 1,089 - 光明新丽 4,223 - 450 - 8,682 - 12,112 - 11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续) (4) 关联交易(续) (c)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续) 应付关联方款项(附注五(19), 五(20)(b)):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股利 首创置业 194,802 194,802 Reco 5,772 5,772 200,574 200,574 其他应付款 北京首创新资 120,000 120,000 成都首创新资 33,625 33,892 瑞元丰祥 100,000 - 253,625 153,892 (d)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236 3,488 (5) 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与关 联方有关的承诺事项: 对联营企业增资(附注九(3)(i)):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友谊新资 - 23,170 光明新丽 25,000 11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八 或有事项 (1) 未决诉讼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有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案件,均处于审理阶 段。其中,主要为上海坚峰或成都锦尚作为涉案主体并且于购买日前发生的 诉讼案件(以下简称“承继诉讼”),本集团已于购买日与黄秀文女士和季秀 红女士(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项目合作框架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书”),约定所有承继诉讼产生的损失或责任均由转让方承担,收益亦归转让 方取得。 本集团认为,所有未决诉讼均未构成由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不会对本集 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 财务担保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或有负债主要是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 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形成的。 本集团的客户采取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本集团开发的商品房时,根 据银行发放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要求,本集团分别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 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项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 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 于2011年6月30日,本集团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 保如下: 项目名称 按揭贷款担保余额 北京阳光上东项目 504,369 北京阳光丽景项目 18,139 北京盛世嘉园项目 3,368 525,876 本集团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11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九 承诺事项 (1) 开发项目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承 诺: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房地产开发项目 364,475 282,729 364,475 282,729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集团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 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3,386 3,636 一到二年 3,177 3,289 二到三年 662 754 7,225 7,679 (3) 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i) 根据本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告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四次临时会 议决议,本集团承诺将向联营企业光明新丽增资 25,000 千元。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ii) 根据本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7 日公告的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本集团承诺将受让 Guthrie (Shenyang) Pte. Ltd.持有的沈阳世达 14%的 股权,并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 23,100 千元。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4) 前期承诺履行情况 本集团 2010 年 12 月 31 日之全部承诺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开发项目承诺及经 营租赁承诺)均已按照之前承诺履行。 11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 无法估计影 项目 内容 成果的影响数 响数的原因 偿还应付款项 偿还账龄超过一年的 对资产、负债和净 不适用 (附注五(15)(c), 大额应付款项及结 利润无影响 五(16)(e), 转账龄超过一年的 五(20)(c)) 大额预收款项 取得借款 取得银行借款合计 对资产、负债和净 不适用 150,000千元 利润无影响 11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一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和利率风 险)、信用风险和流动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 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 市场风险 (a)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外币金融资产仅 为少量外币银行存款。因此,本集团于 2011 年 1-6 月份及 2010 年度外汇风 险较小。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及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折 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美元项目 其他外币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8,777 2 8,779 2010 年 12 月 31 日 美元项目 其他外币项目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8,934 2 8,936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对于本集团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 值或贬值 10%,其它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约 658 千元(2010 年 12 月 31 日:约 670 千元)。 11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一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1) 市场风险(续) (b)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 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 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 合同的相对比例。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长期银行借款主要为人民币 计 价 的 浮 动 利 率 合 同 , 金 额 为 1,373,492 千 元 (2010 年 12 月 31 日 : 1,322,800 千元)(附注五(14)、五(21)、五(22))。 (b) 利率风险(续)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 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 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 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进行利率互换的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于 2010 年 1-6 月份及 2010 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 2011 年 1-6 月份,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10%,而 其它因素保持不变,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增加或减少约 2,442 千元(2010 年 度:约 5,332 千元)。 (2) 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 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本集团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集团认为其 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 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 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 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 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 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3) 流动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 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 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 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11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一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3) 流动风险(续)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 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566,276 - - - 566,276 应收款项 210,163 - - - 210,163 776,439 - - - 776,439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 - - - 50,000 应付款项 1,983,389 - - - 1,983,389 长期借款 383,345 377,367 453,822 294,627 1,509,161 2,416,734 377,367 453,822 294,627 3,542,550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一到二年 二到五年 五年以上 合计 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851,112 - - - 851,112 应收款项 92,129 - - - 92,129 943,241 - - - 943,241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款项 1,574,257 - - - 1,574,257 长期借款 346,318 199,556 699,025 297,782 1,542,681 1,920,575 199,556 699,025 297,782 3,116,938 11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一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续) (4)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 款项和长期借款。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 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1) 其他应收款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往来款项(h) 2,934,480 2,881,666 应收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34,553 4,553 其他 5,751 5,816 2,974,784 2,892,035 减:坏账准备 4,556 (4,570) 2,970,228 2,887,465 (a)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2,125,220 1,861,016 一至二年 607,774 678,824 二至三年 231,737 342,142 三年以上 10,053 10,053 2,974,784 2,892,035 11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b) 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占总额 金额 计提比例 比例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独计提坏账 35,000 1% - - - - - - 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 关联方企业 2,934,480 99% 2,881,666 100% - - 组合 第三方客户 751 (3) 0.3% 5,816 - (17) 0.3% 组合 单项金额虽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4,553 (4,553) 100% 4,553 - (4,553) 100% 坏账准备 2,974,784 100% (4,556) 0.2% 2,892,035 100% (4,570) 0.2% (c)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的组合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关联方企 2,934,480 100% 2,881,666 100% - - 业组合 第三方客 751 (3) 0.3% 5,816 - (17) 0.3% 户组合 2,935,231 100% (3) - 2,887,482 100% (17) - (d)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分析如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等单位 4,553 (4,553) 100% 预计难以收回 1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e) 于 2011 年 1-6 月份,本公司未全额收回或转回(含收回或转回比例较大)以前 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含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的其他应收款(2010 年 1-6 月份:无)。 (f) 于 2011 年 1-6 月份,本公司未核销其他应收款(2010 年 1-6 月份:无)。 (g)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 一年以内和一至 瑞丰投资 本公司之子公司 653,910 22% 二年 一年以内、一至 青岛阳光滨海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491,781 二年和二至三 17% 年 一年以内、一至 烟台阳光新业 本公司之子公司 302,692 二年和二至三 10% 年 烟台阳光骊臻 本公司之子公司 208,361 一年以内 7% 一年以内和一至 北京阳光瑞景 本公司之子公司 190,899 6% 二年 1,847,643 62% 12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1) 其他应收款(续) (h) 应收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其他应 坏账 金额 占其他应 坏账 收款总额 准备 收款总额 准备 的比例 的比例 成都阳光上东 本公司之子公司 36,120 1% - - 上东经纪 本公司之子公司 18,016 1% - - 瑞丰投资 本公司之子公司 653,910 22% - 630,840 22% - 本公司之联营企 青岛阳光滨海 491,781 17% 347,461 12% 业 - - 烟台阳光新业 本公司之子公司 302,692 10% - 274,981 10% - 东光兴业 本公司之子公司 125,076 4% - 255,456 9% - 天津阳光滨海 本公司之子公司 135,099 5% - 236,850 8% - 青岛千千树 本公司之子公司 168,350 6% - 217,350 8% - 烟台阳光骊臻 本公司之子公司 208,361 7% - 207,456 7% - 烟台阳光骊都 本公司之子公司 163,667 6% - 161,838 6% - 瑞阳嘉和 本公司之子公司 123,804 4% - 148,324 5% - 北京瑞景阳光 本公司之子公司 190,899 6% - 146,099 5% - 电控阳光 本公司之子公司 80,730 3% - 99,000 3% - 阳光苑 本公司之子公司 86,921 3% - 95,121 3% - 宏诚展业 本公司之子公司 33,070 1% - 33,570 1% - 道乐科技 本公司之子公司 13,000 - 26,800 1% - 天津阳光瑞景 本公司之子公司 84 - 326 - - 烟台阳光骊锦 本公司之子公司 77 - 77 - - 烟台阳光嘉鑫 本公司之子公司 77 - 77 - - 瑞金投资 本公司之子公司 100,040 3% - 40 - - 北京阳光瑞景 本公司之子公司 2,705 - - - 成都锦尚 本公司之子公司 1 - - - - - 2,934,480 99% - 2,881,666 100% - (i) 于 201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无外币余额(2010 年 12 月 31 日:无)。 12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长期股权投资 2011 年 6 月 30 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a) 1,075,149 1,075,149 联营企业(b) 40,032 43,597 -无公开报价 40,032 43,597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附注五(6)(b)) 20,000 20,000 1,135,181 1,138,746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c) (182,163) (182,163) 953,018 956,583 本公司不存在长期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a) 子公司 2010 年 2011 年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本年计提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减变动 6 月 30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本年分派的股利 1 首创风度 成本法 55,000 55,000 - 55,000 91.67% 91.67% 不适用 - - - 2 星泰公司 成本法 31,036 31,036 - 31,036 56.24% 56.24% 不适用 - - - 3 阳光苑 成本法 46,920 46,920 - 46,920 65% 65% 不适用 - - - 12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续) 2010 年 2011 年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本年计提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减变动 6 月 30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本年分派的股利 4 电控阳光 成本法 51,000 51,000 - 51,000 85% 85% 不适用 - - - 5 瑞阳嘉和 成本法 22,400 88,661 - 88,661 51% 51% 不适用 - - - 6 道乐科技 成本法 1,600 48,480 - 48,480 51.03% 51.03% 不适用 - - - 7 宏诚展业 成本法 8,000 8,000 - 8,000 80% 80% 不适用 - - - 8 艺力设计 成本法 2,232 2,232 - 2,232 90% 90% 不适用 - - - 9 新业商业 成本法 2,000 2,000 - 2,000 100% 100% 不适用 - - - 10 天津阳光滨海 成本法 45,000 45,000 - 45,000 90% 90% 不适用 - - - 11 北京瑞景阳光 成本法 10,000 165,000 - 165,000 55% 55% 不适用 - - - 12 上东经纪 成本法 850 850 - 850 85% 85% 不适用 (850) - - 13 新瑞阳光 成本法 152,629 207,000 - 207,000 90% 90% 不适用 - - - 14 瑞金投资 成本法 10,000 10,000 -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 15 瑞丰投资 成本法 10,000 10,000 - 10,000 100% 100% 不适用 - - - 16 烟台阳光新业 成本法 40,000 67,500 67,500 90% 90% 不适用 (54,964) - - 17 烟台阳光骊都 成本法 45,000 45,000 45,000 90% 90% 不适用 (40,450) - - 18 烟台阳光骊臻 成本法 67,500 67,500 67,500 90% 90% 不适用 (53,935) - - 19 东光兴业 成本法 1,600 1,600 - 1,600 80% 80% 不适用 - - - 12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长期股权投资(续) (a) 子公司(续) 2010 年 2011 年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本年计提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减变动 6 月 30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本年分派的股利 20 青岛千千树 成本法 14,000 32,370 - 32,370 100% 100% 不适用 (11,964) - - 21 烟台阳光骊锦 成本法 9,000 45,000 - 45,000 90% 90% 不适用 - - - 22 烟台阳光嘉鑫 成本法 9,000 45,000 - 45,000 90% 90% 不适用 - - - 634,767 1,075,149 - 1,075,149 (162,163) - - (b) 联营企业 本年增减变动 2010 年 追加或 按权益法 宣告分派的 其他权 2011 年 持股 表决权 持股比例与表决权 本年计提 核算方法 投资成本 12 月 31 日 减少投资 调整的净损益 现金股利 益变动 6 月 30 日 比例 比例 比例不一致的说明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1 沈阳世达 权益法 25,800 42,012 - (2,936) - - 39,076 30% 30% 不适用 - - 2 青岛阳光滨海 权益法 15,000 624 - (624) - - 30% 30% 不适用 - - 3 荣合物业 权益法 1,000 961 - (5) - - 956 20% 20% 不适用 - - 43,597 - (3,565) - - 40,032 - - 12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2) 长期股权投资(续) (c)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10 年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6 月 30 日 子公司 烟台阳光新业(i) (54,964) (54,964) 烟台阳光骊臻(i) (53,935) (53,935) 烟台阳光骊都(i) (40,450) (40,450) 青岛千千树 (11,964) - - (11,964) 上东经纪 (850) - - (850) (162,163) (162,163)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广西北宝(附注五(6)(b)) (20,000) - - (20,000) (182,163) - - (182,163) 由于上述被投资企业经营或财务状况不佳,本公司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3) 投资收益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a)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b) (3,565) (4,41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565) (4,417)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12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3) 投资收益(续) (a)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占公司利润总额 5%以上的被投资单位,或占利润总额比例最高的 被投资单位列示如下: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本年比上年增减 变动的原因 青岛阳光滨海 (624) (1,472) (i) 荣合物业 (5) (4) (i) 沈阳世达 (2,936) (2,941) 附注五(34)(a) (3,565) (4,417) (i) 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主要与联营企业的经营成果 有关,于 2011 年 1-6 月份,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与 2010 年 1-6 月份基本一 致,仍为亏损。 12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续) (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净利润 (4,806) (6,199)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 (81) 固定资产折旧 6 6 投资损失/(收益)(附注十二(3)) 3,565 4,41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82,990) (273,15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增加 (71,419) 245,9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5,659) (29,060) (b) 现金净变动情况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现金的年末余额 51,638 24,50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07,297) (40,416) 现金净增加/(减少)额 (155,659) (15,907) 127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2011 年 1-6 月 2010 年 1-6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792 (4,96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1,792 (5,065) 所得税影响额 (448) 1,26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6) 31 1,248 (3,768)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 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 事项产生的损益。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1 年 1-6 2010 年 1-6 2011 年 1-6 2010 年 1-6 月 2011 年 1- 2010 年 1-6 月 月 月 月 (经重新计算) 6月 (经重新计算)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0.23% 20.24% 0.01 0.58 0.01 0.58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0.18% 20.42% 0.01 0.59 0.01 0.59 的净利润 12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三 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a) 2011 年 6 月 30 日相比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变动分析 增减变动 2011 年 2010 年 项目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变动金额 比例 主要为开发产品预售回款减 货币资金 566,276 851,112 (284,836) (33.47%) 少及项目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194,598 84,798 109,800 129.48% 主要为支付代垫款项增加。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72 9,173 (4,401) (47.98%) 本期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 短期借款 50,000 - 50,000 本报告期新增银行借款。 预收款项 297,672 168,766 128,906 76.38% 青岛及烟台项目的预售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9,235 40,381 (31,146) (77.13%) 本期支付上期计提绩效工资。 主要为应付其他单位往来款增 其他应付款 1,211,818 737,155 474,663 64.39% 加。 (2) 利润表项目 (a) 2011 年 1-6 月份相比于 2010 年 1-6 月份的变动分析 增减变动 2011 年 1-6 2010 年 1-6 项目 变动 主要变动原因 月 月 变动金额 比例 主要为收入结转减少 营业收入 297,912 2,557,656 (2,259,744) (88.35%) 所致。 因销售收入减少而少 营业成本 108,755 1,471,351 (1,362,596) (92.61%) 结转相应成本。 因销售收入减少而少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507 320,640 (274,133) (85.50%) 缴纳相关税费。 主要为销售代理费减 销售费用 23,966 65,770 (41,804) (63.56%) 少所致。 主要为第三方应收款 资产减值损失 (95) (63) (32) 50.79% 减少所致。 主要为收客户违约金 营业外收入 1,812 706 1,106 156.66% 增加所致。 主要为滞纳金及违约 营业外支出 20 5,770 (5,750) (99.65%) 赔偿金减少所致。 主要为利润总额减少 所得税费用 12,184 169,426 (157,242) (92.81%) 所致。 12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 告的原稿。 四、公司章程。 五、文件存放地:董事会办公室。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8 月 24 日 13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资产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6,276 51,638 851,112 207,29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6,827 7,331 预付款项 361,660 310,79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720,323 720,323 其他应收款 194,598 2,970,228 84,798 2,887,4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456,545 2,789,4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585,906 3,742,189 4,043,449 3,815,08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09,794 953,018 300,699 956,583 投资性房地产 2,015,291 2,055,179 固定资产 25,131 293 25,737 299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6,446 16,722 开发支出 商誉 10,163 10,163 长期待摊费用 1,191 1,0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72 9,1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82,788 953,311 2,418,694 956,882 资产总计 6,968,694 4,695,500 6,462,143 4,771,967 13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567,852 633,391 预收款项 297,672 168,766 应付职工薪酬 9,235 1 40,381 1 应交税费 418,348 136 486,170 51 应付利息 1,599 1,591 应付股利 202,120 7,317 202,120 7,317 其他应付款 1,211,818 3,021,209 737,155 3,092,95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8,400 326,9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117,044 3,028,663 2,596,474 3,100,3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65,092 995,9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65,092 995,900 负债合计 4,082,136 3,028,663 3,592,374 3,100,32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749,913 749,913 749,913 749,913 资本公积 537,937 609,753 537,937 609,753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68,893 68,893 68,893 68,89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10,408 238,278 1,004,941 243,08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67,151 1,666,837 2,361,684 1,671,643 少数股东权益 519,407 508,08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86,558 1,666,837 2,869,769 1,671,6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968,694 4,695,500 6,462,143 4,771,967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13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利润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297,912 2,557,656 其中:营业收入 297,912 2,557,6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264,906 1,241 1,928,342 1,782 其中:营业成本 108,755 1,471,35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507 320,640 销售费用 23,966 65,770 管理费用 54,503 1,371 43,052 2,517 财务费用 31,270 -115 27,592 -654 资产减值损失 -95 -15 -63 -8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825 -3,565 -9,858 -4,41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9,825 -3,565 -9,858 -4,417 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181 -4,806 619,456 -6,199 加:营业外收入 1,812 706 减:营业外支出 20 5,7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3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973 -4,806 614,392 -6,199 减:所得税费用 12,184 169,42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789 -4,806 444,966 -6,1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67 -4,806 437,491 -6,199 少数股东损益 7,322 7,475 六、每股收益(元/股):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 0.58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 0.58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12,789 -4,806 444,966 -6,19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467 -4,806 437,491 -6,19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322 7,475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13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9,734 502,19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1,843 2,266,884 145,371 2,871,8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1,577 2,266,884 647,563 2,871,8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9,094 211,70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7,349 55,2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0,205 86 357,648 42,23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1,009 2,422,457 412,905 2,858,6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7,657 2,422,543 1,037,476 2,900,8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6,080 -155,659 -389,913 -29,060 13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现金流量表(续)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6 月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607 37,575 30,82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36 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50 37,611 30,8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8,808 244,150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93,470 8,360 8,36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2,278 252,510 8,3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528 -214,899 22,46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5,392 222,42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9,392 222,42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54,700 297,3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3,284 42,420 9,31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7,984 339,720 9,3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08 -117,300 -9,3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2,200 -155,659 -722,112 -15,90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7,486 207,297 1,797,569 40,41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45,286 51,638 1,075,457 24,509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13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 减: 一般 少数股 所有者权 实收资 减: 一般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 资本公 专项 盈余 未分配利 资本公 专项 盈余 未分配利 其 本(或 库存 风险 其他 东权益 益合计 本(或 库存 风险 权益 益合计 积 储备 公积 润 积 储备 公积 润 他 股本) 股 准备 股本) 股 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749,913 537,937 68,893 1,004,941 508,085 2,869,769 535,652 537,937 68,893 815,949 360,075 2,318,50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49,913 537,937 68,893 1,004,941 508,085 2,869,769 535,652 537,937 68,893 815,949 360,075 2,318,50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5,467 11,322 16,789 214,261 188,992 148,010 551,263 号填列) (一)净利润 5,467 7,322 12,789 435,392 12,339 447,731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5,467 7,322 12,789 435,392 12,339 447,73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000 4,000 135,671 135,671 1.所有者投入资本 4,000 4,000 10,000 10,0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125,671 125,671 (四)利润分配 214,261 -246,400 -32,139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14,261 -246,400 -32,139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49,913 537,937 0 0 68,893 0 1,010,408 0 519,407 2,886,558 749,913 537,937 0 0 68,893 0 1,004,941 0 508,085 2,869,769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13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 本期金额 上年金额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 项目 减:库存 一般风险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减:库存 一般风险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或股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或股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股 准备 润 益合计 股 准备 润 益合计 本) 本) 一、上年年末余额 749,913 609,753 68,893 243,084 1,671,643 535,652 609,753 68,893 501,426 1,715,7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749,913 609,753 68,893 243,084 1,671,643 535,652 609,753 68,893 501,426 1,715,72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4,806 -4,806 214,261 -258,342 -44,081 号填列) (一)净利润 -4,806 -4,806 -11,942 -11,942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4,806 -4,806 -11,942 -11,94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214,261 -246,400 -32,139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214,261 -246,400 -32,139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四、本期期末余额 749,913 609,753 0 0 68,893 0 238,278 1,666,837 749,913 609,753 0 0 68,893 0 243,084 1,671,643 企业负责人: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