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2-04-2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唐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坤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               6,241,119,000.00          6,256,646,000.00                -0.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525,708,000.00          2,534,736,000.00                -0.36%
               总股本(股)                   749,913,000.00            749,913,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37                     3.38                -0.3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03,645,000.00            162,972,000.00               -36.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142,000.00              2,440,000.00              -474.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3,197,000.00           -250,121,000.00               -46.7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8                    -0.33               -46.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                    0.003              -5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                    0.003              -5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6%                    0.10%                -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36%                    0.06%                -0.42%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9,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8,000.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39,000.00
所得税影响额                                                               39,000.00
                              合计                                        -79,000.00           -

                                                                                                          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6,47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RECO SHINE PTE LTD                                                 218,4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6,701,631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38,049,061          人民币普通股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9,310,913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140,339          人民币普通股
刘海涛                                                               6,046,315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5,990,998          人民币普通股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 272 号                                    5,545,830          人民币普通股
福州飞越集团有限公司                                                 5,118,792          人民币普通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信托
                                                                     3,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R2005ZX022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增长 104%,主要因新增装修造成。
短期借款减少 36%,主要因本期还款造成。
应付职工薪酬减少 54%,主要因本期支付上期计提绩效。
应付利息增长 221%,主要因计提半年支付一次的信托借款利息。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新增,主要因本期新增境外子公司所致。
营业收入减少 36%,主要因销售收入结转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减少 47%,主要因销售收入结转减少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 33%,主要因收入结转减少导致结转税金减少。
销售费用减少 40%,主要因销售项目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118%,主要因减值准备冲回形成。
营业外收入减少 93%,主要因客户违约金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新增,主要因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等。
所得税费用减少 48%,主要因公司利润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 47%,原因主要为收回大额往来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 102%,原因主要为收到处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50%,原因主要为本期无新增借款,且归还借款。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新增,原因主要为新增境外子公司,外汇持有量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增长 32%,原因主要为收回大额往来款并收到处置子公司股权转让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不适用         -                          -
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                          -
                                                  (1)新加坡政府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GIC Real
                                                  Estate Pte. Ltd.)仅通过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子公司在中国
                                                  国内进行房地产投资。
                                                  (2)在 Reco Shine 作为
                                                  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
                                                  间,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全部控股
                                                  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将不控股中国国
                                                  内其他任何主业为房地
                                                  产业的 A 股上市公司。
                                                  (3)在 Reco Shine 作为
                                                  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
                                  Reco Shine 及   间,如在中国国内任何 履行。
发行时所作承诺
                                  Recosia China   阳光股份已有房地产投
                                                  资项目的城市或地区
                                                  中,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
                                                  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寻找
                                                  到任何由 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
                                                  一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拟控
                                                  制且符合阳光股份整体
                                                  业务发展规划的房地产
                                                  投资项目时,则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
                                                  括 Reco Shine 在内)将
                                                  事先通知阳光股份,阳

                                                                                                          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光股份则有权优先考虑
                                                  与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
                                                  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合作投资该
                                                  等项目。在阳光股份书
                                                  面告知不与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司(包
                                                  括 Reco Shine 在内)合
                                                  作投资该等项目后,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
                                                  司(包括 Reco Shine 在
                                                  内)方可采取其他方式
                                                  投资该等项目。
                                                  (4)在 Reco Shine 作为
                                                  阳光股份的控股股东期
                                                  间,如阳光股份表示有
                                                  意向与 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
                                                  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共同
                                                  投资某一房地产投资项
                                                  目但亦有其他主体有意
                                                  向与 Recosia China 或
                                                  Recosia China 的任何一
                                                  家控股子公司(包括
                                                  Reco Shine 在内)共同
                                                  投资同一房地产投资项
                                                  目时,则在同等条件下,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
                                                  司(包括 Reco Shine 在
                                                  内)将优先选择与阳光
                                                  股份共同投资,但
                                                  Recosia China 及 Recosia
                                                  China 的全部控股子公
                                                  司(包括 Reco Shine 在
                                                  内)有权选择不投资该
                                                  项目。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不适用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