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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工作报告2017-02-23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2016 年工作报告


   2016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监事会2015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5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2015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五项议案。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监

        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3、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4、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的议
        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
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地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
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
认为:2016 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遵循了《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
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通过听取财务部门汇报、审核检查公司财务报表、财
务状况的资料,对 2016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负责本公司 2016
年度审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价格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情
况。
    4、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建
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各主要业务环节和层面均制定了较成熟的制度体系,形成了行之有效
的管理方法,公司综合运用职责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财务与会计控制、全
面预算控制、项目管理控制、采购与成本控制、销售与收款控制、商业运营管理
控制、重大投资决策控制、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控制、对外担保的
控制、信息披露等控制等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保证了公司的
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公司建立了一系列
对内和对外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制度,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
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同时,建立起集团和子公司互动联系
的监督检查体系,集团内审合规部和其他专业职能部门通过常规检查、专项检查、
内部审计、稽核等多种形式对各业务领域的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督
查,及时查错防弊,提高内控水平。内审合规部执行内部反舞弊职能,并负责处
理投诉和举报事宜,有效发挥监督作用。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
认定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
况,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
陷。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内部环境、
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
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17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监事:
   刘建图、张馥香、吴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