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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10-25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L4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重
大资产购买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光股份,证券代码:000608)
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L33)。公司确认该事项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L34),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0 月 11 日(星期
三)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L4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
项工作,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及评估机构正在对本次重组涉
及的相关资产开展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具体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协商和沟通,有
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
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
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阳光股份,证券代码:000608)自 2017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刊登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