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3-17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11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35,095 千元,2017 年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2,365 千元,2017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可
供分配利润 138,284 千元。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公司拟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749,913,30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22,497,399.27 元。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如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的要
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此
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