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摘要1999-03-12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本。
一、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XI YANGGUANG CO.,LTD.
2、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军
3、公司董事会秘书:肖虎
董事会秘书权代表:臧青
电话:(010)63409178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5号中企财写字楼B座一层
邮编:100038
传真:(010)63409177
4、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园湖南路32号
邮编:530022
5、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阳光股份
股票代码:0608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52799643.88
净利润 33625834.65
主营业务利润 52585426.59
其他业务利润 0
投资收益 9363920.36
补贴收入 0
营业外收支净额 2355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05379.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25244.13
(二)、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序号 栏目 1998年度 1997年度 1996年度
1.主营业务收入(元) 172337429.63 71616561.42 72067366
2.净利润(元) 33625834.65 43635539.60 8546180
3.总资产(元) 265451813.09 199269415.79 149687612
4.股东权益(元) 208117729.76 168787715.79 125152177
5.每股收益(元/股) 0.309 0.721 0.141
6.每股净资产(元/股) 1.910 2.788 2.07
7.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909 2.742
8.净资产收益率(%) 16.157 25.852 6.83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60550000.00 44150846.00 13451289.94 4221776.98 56339759.17
174491895.11
本期增加
48440000.00 0 9226364.16 3075454.71 - 57666364.16
本期减少
24040529.51
24040529.51
期末数
108990000.00 44150846.00 22677654.10 7297231.69 32299229.66
208117729.76
变动原因
股本 本年度以每10股送红股8股实施97年度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本年实现净利润按比例提取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本年实现净利润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本年初实施了97年度利润分配,加提取盈余公积金后的本年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减少
合计 前述原因的综合影响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送红股 股份转让 高级管理人 小计
员股份流通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人股份
9000000 +7200000 -2470000 0 +4730000 137300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9000000 +7200000 -2470000 0 +4730000 1373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0 0 0
外资未能人持有股份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2.国有法人股
17800000 +14240000 +2470000 +16710000 34510000
3.法人股
9240000 +7392000 0 0 +16710000 34510000
3.法人股
9240000 +7392000 0 0 +7392000 16632000
4.内部职工股
4510000 +3608000 0 -4500 +3603500 8113500
5.优先股或其他
0 0 0 0 0 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0550000 +32440000 0 -4500 +32435500 729855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0 +16000000 0 +4500 +16004500 36004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20000000 +16000000 0 +4500 +16004500 36004500
三.股份总数
60550000 +48440000 0 0 +48440000 108990000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至1998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股东32690名,其中内部职工股股东620名。
2、本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名称 报告期初 报告期内 报告期末 占总股份
持股情况 股份增加 持股情况 比例
(股) (股) (股) (%)
①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17800000 14240000 32040000 29.40
②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9000000 4730000 13730000 12.60
③北京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00000 1760000 3960000 3.63
④北京歌华广告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原北京北广艺广告基础工程公司)
2000000 1600000 3600000 3.30
⑤北京日新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 1600000 3600000 3.30
⑥广西信托投资公司
0 2470000 2470000 2.27
⑦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
0 1800000 1800000 1.65
⑧北流市供电公司
545000 416000 981000 0.90
⑨北流市工贸实业公司
407000 325600 732600 0.67
⑩玉林地区工业总公司
279000 223200 502200 0.46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为: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广西信托投资公司。
上述股东所持本公司股票无质押或冻结情况。
3、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军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出秀及相关咨询服务;购销金属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出租及相关咨询服务;购销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木材
4、本公司报告年度内无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5、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年度内股份增减
(股) (股) 变动(股)
唐 军 董事长兼总经理 0 0
夏永德 副董事长 0 0
章 军 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0 0
骆志光 董事 1000 1800 +800
潘文堂 董事 0 0
马卫东 董事 0 0
李 涛 董事 1000 1800 +800
张巨兴 监事会召集人 0 0
李顶新 监事 0 0
王洪玉 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 0 0
侯国民 副总经理 0 0
肖 虎 副总经理 0 0
何佳义 财务负责人 0 0
由于公司本年度内实施送红股,公司董事骆志光、李涛先生年度内所持股份相应增加。
四、股东大会简介
1、经公司于98年1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登报通知,本公司于98年2月15日召开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代表股份3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聘请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进行97年度审计的决议。
2、经公司于98年3月4日在《证券时报》登报通知,本公司于98年4月6日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5名,代表股份3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通过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通过《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增加注册资本议案》。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期期末总股本605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至10899万股;
5)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议案》;
6)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草案);
7)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6000万元以下投资计划的议案》。
3、经公司于98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登报通过,本公司于98年8月31日召开199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代表股份4320.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4%。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1)通过公司名称由“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通过续聘深圳同人(原名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进98年度审计工作。
本次会议后,我公司于9月9日完成了更名有关手续。公司证券简称相应由“广西虎威”更名为“阳光股份”。
4、1998年12月12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刊登公司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通知,会议议题为:审议我公司参与投资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并以剩余募集资金2165万元用于该项目的有关议项。该次股东大会已于99年1月18日召开并通过了上述议项。
5、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情况
姓 名 性别 任职 年龄 任期 年度报酬(元)
唐 军 男 董事 39 两年
夏永德 男 董事 46 两年
章 军 男 董事 32 两年 54480
骆志光 男 董事 47 两年
潘文堂 男 董事 33 两年
马卫东 男 董事 35 两年
李 涛 男 董事 39 两年
张巨兴 男 监事 44 两年
李顶新 男 监事 37 两年
王洪玉 男 监事 48 一年
注:除章军先生以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本年度均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6、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98年9月21日决议同意原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陈武基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职务,并另选王洪玉先生出任公司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本公司监事会已于9月23日决议同意上述人选。
五、董事会报告
(一)、董事会工作报告
1、报告年度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98年1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设立公司深圳办事处;决议聘请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司97年度审计;决议召开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项。
2月27日,董事会9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9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房地产等范围的决定,决议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加相关事宜。
2月27日,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7年掉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97年工作报告、公司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章程修改草案;决议设立公司北京办理处;决议召开97年度股东大会。
3月8日,董事会9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为拓宽公司业务渠道,方便对外联系,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广西北流市迁往南宁市;决议收购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公司70%的股权,以获得北京房地产综合开发权,推进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发展。
3月27日,董事会98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收购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的股份。
4月6日,董事会98第四次临时会议为理顺股份公司与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系,利于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立良好的经营机制和实行分业管理,决议对公司机构和部门进行调整并决议免去黄培盛先生、骆志光先生、陈权先生、陈武基先生、陈继华先生、梁福浩先生副总经理职务。
4月17日,董事会9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我公司注册地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滨东路迁至南宁市园湖南路32号;决议对部分与水泥生产行业无关的公司原有产业进行独立管理。
7月16日,董事会9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由“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广西虎威”更名为“阳光股份”;决议召开9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通讯方式)并提请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项;决议续聘深圳同人(原名中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司98年度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8月10日,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8年中期报告;决议我公司98年中期利润暂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9月17日,董事会9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将公司所持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0%的权益转让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决议公司参与投资国有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决议任命侯国民先生担任我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11月10日,董事会98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等方案;决议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运用,将“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8%的股权转让予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12月8日,董事会9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将公司剩余募集资金2165万元用于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的投资;决议召开公司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并提请大会审议参与投资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165万元用于投资该项目的有关议项。
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情况
本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在报告年度内无变化。
因工作变动原因,98年4月,公司董事会9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免去黄培盛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国,免去骆志光先生、陈权先生、陈武基先生、陈继华先生、染福浩先生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
98年9月,公司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聘任候国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负责本公司1998年度审计的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1998年度财务状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8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3625834.65元,在提取10%法定公积金6150909.45元、5%公益金3075454.71元后,剩余24399470.4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6339759.1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739229.66元,扣除98年4月已分配股利4840000元,公司1998年末可分配利润32299229.66元。经董事事会研究,本公司不进199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
(三)、本公司于1998年4月13日实施了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1997年度共实现4364 提取10%法定公积金、5%公益金后,剩余3709万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公司按期末总股本6055万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送红股8股,共累计送出4844万元。
六、监事会报告
(一)、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998年4月5日,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八次会议,通过了1997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9月23日,公司监事会召开9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陈武基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职务,同意王洪玉先生出任公司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
12月8日,公司监事会召开9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剩余募集资金2165万元参与投资北京电镀厂般迁改造项目。
(二)、负责本公司1998年度审计的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1998年度财务状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业务报告摘要
(一)、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要营业范围为: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建材、商品房销售、租赁、咨询;水泥制造销售、水泥生产技术承包。
1998年,公司以“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务,稳定发展其它业务”为经营方针,在北京进行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务。1998年3月,公司投资取得“月坛大厦”项目公司18%的股权。之后,公司按计划参与重组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公司,取得该公司注册资本70%的股权,从而拥有了北京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权和规范的房地产运作实体,增强了公司房地产专业化运作能力。1998年,本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234万元,其中房地产业实现收入15543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0.19%。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中,子公司投资的小马厂项目位于北京市西二环西南角,总建筑面积53000平方米,本年度为我公司实现销售收入7600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44.10%,大屯项目位于北京市亚运村大屯,总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本年度为我司实现销售收入677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39.29%。
公司水泥业务1998年仍然面临较大困难,在此情况下,经过多方努力,公司水泥业务实现业务收入1691万元。为提高水泥业务的管理水平,利于公司产品销售,下半年,本公司将所持“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0%的股权转让予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
在基础设施业务方面,公司参股投资的北宝高等级公路至1998年底已累计完成路基土石方700余万立方米,累计完成工程造介约16500万元。1998年,公司通过投资该公路实现收入108万元。
2、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1998年度,本公司总资产达26545万元,比上年增加33.21%;股东权益20812万元,比上年增加19.27%;主营业务利润5259万元,比上年增加133.28%;净利润3363万元,比上年减少22.94%。
公司本年度经营净利润及流动负债较去年有所增加,使得公司本年度总资产相应增加。本年度公司通过积极开展北京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实现了较好的收益,并因房地产业务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公司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有了大幅度增长。公司净利润比上年减少22.94%,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部分新建项目尚牌建设阶段,尚未取得收益。
3、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从1998年起,为发挥市场潜力,扩大 国内需求,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鼓励居民住宅建设,而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也使住宅商品需求日益增涨。为抓昆这一有利时机,公司将近期主要投资方向定位于房地产住宅项目,并已参与投资北京电镀厂般迁改造项目,在电镀厂原址建设住宅。公司还计划投资开发其他优质住宅项目,以保证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随着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展开,资金不足成为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为此,公司将通过与银行建立良好的信贷业务联系等渠道吸收外部资金,同时,公司计划今后申请配股,以筹集长期资本,保证公司优质地产项目的顺利建设,为划今后申请配股,以筹集长期资本,保证公司优质地产项目的顺利建设,为划今后申请配股,以筹集长期资本,保证公司优质地产项目的顺利建设,为广大股民实现良好的经济回报。
(二)公司投资情况
1998年,公司对内投资6598万元,比上年增加6533万元;对外投资4631万元,比上年减少6432万元,减少40.84%。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1996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550万股,上市流通2000万股(含450万股内部职工股按额度上市),共募得资金6014万元。1997年度及1998年均未募集资金。
1)前次招股说明书中所列募集资金用途与实际运用情况比较(单位:万元)
招股说明书承诺项目
名称 本公司计划投资额 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
水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849 1849
贝赛尔砌块生产线项目 2498 2498
西式瓦生产线项目 2220 1667
实际投资项目
名称 本公司计划投资额 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 至1998年底实现投资
总计 其中募集资金
水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849 1849 1849 1849
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0 2000 2000 2000
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
11700 2165 *6322 *2165
注:*所示数据为截至99年2月26日的财务数据。
2)、募集资金变更原因、程序及变更信息披露情况:
①公司96年向股东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贝赛尔砌块生产线项目和西式瓦生产线项目,其中贝赛尔砌块生产线项目预计建成后年利润1037万元,西式瓦生产线项目预计经营期年利润834万元。后因国内新型行业发展迅速,至1997年初,上述项目技术领先性已降低,且项目投资期过长,销售前景难以预测,风险性较大。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并经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放弃上述投资,并以募集资金投资2000万元入股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时到位注册资本7552万元,我公司所投金额占26.48%。此次变更已在公司1997年度中报、年报及1998年度中期报告中向全体股东披露。
②上述募集资金变更完成后,本公司尚余募集资金2165万元,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董事会199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及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其用于国有北京电镀厂般迁改造项目的投资。有关本次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已于1998年12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已在1999年1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布。
3)募集资金实际投资及收益情况:
①我公司按招股说明书承诺以募集资金投资的水泥生产线技改项目已完成投资,并使水泥年生产能力增加9万吨,取得了预期收益。
②公司以2000万元参股的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北宝高等级公路的项目专营公司。截至1998年底,该公路已累计完成投资约16500万元,预计1999年底以前完成一期工程。预计项目建成通车后,每股分红将从2000年的0.112元逐年递增。项目预计经营期25年。至目前为止,公司通过投资北宝高速公路已获得投资收益162万元。
③根据公司董事会1998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及公司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将剩余募集募集资金2165万元用于投资国有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的有关决议,本公司于1999年1月20日与项目其他投资方正式签订了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专营公司)的合作合同。
北京市电镀厂位于北京市东三环国贸商务中心附近的长安街地铁复八线沿线,该厂在其生产工艺流程中,会产生对大气和地下水资源有重大危害的氮合物、氯化物等有毒物质,因此被北京市政府定为污染扰民企业。由于该厂所在的周边地区已发展成为较繁华的商住区域,电镀总厂的存在已不符合首都城市规划的要求,急需对其进行搬迁改造。近年来,由于城市污染的日益加剧,北京市环境日趋恶化,日前,北京市政府紧急提出治理城市污染,并获得国务院支持。随着1998年底北京市申办2008年奥运会计划的提出,治理污染企业,改善首都环境质量更加成为首都建设现阶段的迫切任务。北京市电镀厂等市内主要污染企业的般迁改造,对北京市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通过拆迁后按照市政规划在原址进行居民住宅建设开发,可以使我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目前,北京电镀厂厂区拟建住宅项目(即阳光苑住宅小区)已正式命名为“盛世嘉园”住宅小区,计划建筑面积63200平方米,建设期两年,现已具备开工条件,预计2000年初主体工程可结构封顶。项目总投资18050万元,我公司计划投资约11700万元,占65%。预计项目总体可实现收益约4300万元。公司计划今后申请配股或从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项目所缺资金。
2、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投资1400万元参与重组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重组后风度公司70%的股权。
风度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拥有北京房地产综合开发权的综合性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过几年的运作,该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运作机制和独立的销售渠道。我公司此次参与重组并控股风度公司,拥有了北京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权,从而取得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独立进行房地产项目征地资格。控股风度公司,使公司拥有了规范的房地产运作实体、独立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项目资源,为公司房地产业务步入专业化、规范化的轨道奠定了基础。
2)投资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18%的股权。
北京月大厦为地处北京市西二环的大型综合楼项目,我公司于1998年3月收购了其专营公司--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的月份。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运用公司已于19898年11月将所持上述股份以5094.5万元的总价转让。
(三)经营环境和宏观政策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1、98年上半年,我公司根据199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房地产等业务纳入业务范围的决议,完成了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房地产和基础设施投资的工商变更手续。目前,公司已形成以房地产为主要增长点的新的业务格局。
为利于公司在广西及其他地区拓展业务,加快公司的发展,98年上半年,我公司注册地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城郊迁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1998年3月,国务院总理朱容基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指出,在今后的几年中,我国将通过增加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加快往房制度改革和居民住宅建设等措施,扩大国内需求,发挥国内市场潜力。北京市政府亦已将“努力培育普通住宅建筑业,使之成为北京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消费热点”作为近期经济工作的主要目标之一,这为北京市房地产住宅业的建设带来了更为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空间。我公司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将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定位于居民住宅项目,并决定参与投资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并在该厂原址建设住宅小区。公司还准备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开发万泉庄苗圃住宅项目。
(四)99年公司业务发展计划
1999年,公司将继续以房地产业务为发展重点,集中精力搞好现有住宅项目的建设,并通过广泛的信息渠道筛选优质地产项目,增加公司目储备。同时,公司将通过吸收银行贷款,争取配股等方式筹集资金,保证开发项目的工程进展,加快其效益实现。
1、努力推进位于电镀厂原址的“盛世嘉园”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
至2998年底,“盛世嘉园”项目各项前期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项目已达到开工条件。作为该项目主要投资方,本公司将在项目监理的配合下对项目实施严格的现场管理,控制工程成本,监督施工质量,并通过多方融资,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已针对项目制定了详细的销售方案,项目销售组织、宣传工作已经展开。预计2000年初,“盛世嘉园”项目主体工程将实现结构封顶。
2、与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的投资开发万泉庄苗圃住宅项目。
项目地处北京市西三环,为北京市西半区最大的环保综合治理工程--万柳绿化工程的一部分,自然环境清新,预期将有较好收益。该项目已正式命名为“阳春光华家园”,立项单位为风度公司,本公司计划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来源,与风度公司共同投资建设该项目。目前项目已开工,预计2000年初部分楼座主体工程可结构封顶。
3、成立专业物业公司,加强公司地产项目售后服务,创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随着北京市竣工物业的增加,对专业物业管理和楼宇全方位生产服务的需求日益旺盛,而北京市现有物业管理公司的数量与专业素质均远远无法满足需要,物业管理已成为房地产业前景广阔的新兴行业,发展潜力巨大。为配合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展开,本公司计划成立专业牧业管理公司,为公司产品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增强公司地产产品的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品牌形象,扩大公司的行业影响力。
4、强化企业内部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提高企业效率。吸纳优秀人才,提高专业力量,全面增强房地产运作实力。
八、重大事项
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促载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简介:
1)1998年3月,在尚未取得北京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权的情况下,我公司与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及财务安排协议》,我公司以4631.4万元的总价向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收购了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的股权,成为北京月坛大厦项目的投资方。由于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是持有我公司29.4%股权的我公司股东,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交易具体情况已于98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
2)为取得北京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权,1998年4月,我公司与北京首都创业集团(以下简称首创集团)签订了《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我公司与首创集团联合对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重组,将其由国有企业重组为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出资1400万元取得风度房地产公司70%的股权。风度公司原国有净资产评估值1497.12万元中的1297.12万元由我公司向首创集团购买,并作为我公司1400万元出资的一部分。通过重组风度公司,我公司拥有了北京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权和规范的房地产运作实体。由于首创集团是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主管单位,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交易具体情况已于98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
3)、为提高水泥业务管理水平,我公司于1998年10月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将所持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90%的权益以18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基础设施公司。本次转让提高了水泥业务的管理水平,有利于水泥产品销售渠道的拓宽。由于基础设施公司与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上级单位同为首创集团,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交易具体情况已于98年10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
4)、为实现资金的有效运用,1998年11月,我公司与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以5094.5万元的总价将所持“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8%的股权转让予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本次转让实现收益463万元。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交易具体情况已于98年12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
3、本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委托存款或委托贷款。
4、经本公司董事会1998年第一、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公司98年第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分别审议通过,本公司续聘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原名深圳中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公司1997、1997年度审计工作。
5、本公司199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364万元,在提取10%法定公积金、5%公益金后,剩余3709万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期末总股本605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红股8股,累计送出4844万元。该分配方案已于1998年4月13日执行完毕。
6、根据我公司1997年10月28日召开的199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增加营业范围的决议,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3月11日批准,我公司完成了增加营业范围有关手续。我公司增加后的营业范围为: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建材、商品房销售、租凭、咨询;水泥制造销售,水泥生产技术承包,水泥贷生产,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零售,汽车运输及维修。
7、为利于公司在广西及其他地区拓展业务,加快公司的发展,根据董事会9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3月11日批准,我公司注册地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城郊老虎冲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滨东路41号。根据公司董事会9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经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1998年5月15日批准,我公司注册地址由南宁市江滨东路41号迁至南宁市园湖南路32号。
8、1996年4月30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政府北政函(1996)44号文批准,我公司1996年以后的电费地方政府加价部分实行先交后退差额作电费的办法。根据上述文件精神,3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人民政府北政函(1998)9号文批准同意市财政局代北流市供电公司退还我公司1996年度电费地方政府加价部分(0.23元元/度)。据统计,96年应退还我公司电费地方加价部分金额为人民币7191518.10元,1998年4月2日我公司已收到退还电费6960000.00元。上述电费地方政府加价部分退还额6960000.00元扣除公司1996年报已预提当年电费退还额人民币1255820.68元后,余额为5704179.32元。根据审计意见,此余额调整为以前年度损益。
9、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我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该章程草案已由我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股东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议案》。我公司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55万元人民币增至10899万元人民币,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改为:人民币10899万元。
10、根据公司董事会9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9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公司名称由“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8年9月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输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自1998年9月18日起,我公司证券简称由“广西虎威”相应变更为“阳光股份”,证券代码“0608”不变。公司章程中的公司注册登记名称相应变更。
11、1998年8月,本公司国家股股东广西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所持1620万股国家股中的247万股转让予广西信托投资公司。本次转让使本公司股份结构中国家股减少247万股,国有法人股相应增加247万股。
12、关于计算机2000年问题:本公司电算化财务管理系统已在供应商协助下针对2000年问题进行了必要改进,公司各项业务不会受2000年问题的影响。
九、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8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1998年度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母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1998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审核有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8年12月31日的财状况及1998年度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 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胡三忠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荣铭
地址:广东深圳市华富路5号南光大厦三楼
一九九九年三月五日
(二)、会计报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度制,即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记帐本位币
本公司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记帐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计价原则为历史成本法。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年度终了,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概按当日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业已计入当年度损益。
(6).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准和编制方法
本合并会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会二字(1996)2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的。
本公司列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的子公司(详情列示于附注五控股子公司概况)所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业已在会计报表合并时予以必要的调整。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予以抵销。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子公司资产净值中由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所拥有的权益。少数股东损益是指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各子公司应分得的利润(或应承担的亏损)。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坏帐核算方法
①本公司确认坏帐损失的标准: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该等应收帐款列为坏帐损失。
②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本公司坏帐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坏帐准备按决算日应收帐款(不包含关联公司往来款项)余额的3‰计提,并计入当年度损益。
(9).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存货分为原材料、在制品、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建开发产品、开发产品六大类,各类存货的取得以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的成本以先进法计算确定。本公司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低值易耗品于信用时采一次摊销法摊销。
包装物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的细节在六.6中表述。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①长期债权投资:本公司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后计价入帐债权投资实际成本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溢价(或折价),采用直线法于债券存续期内摊销。
②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股票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后计价入帐。
股权投资差额系指本公司因追加投资而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该一差额原在“递延投资收益”核算,并自1997年起分三年平均摊销。
本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投资额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不足20%时,以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20%至50%时,以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以及投资额虽占被投资公司资本总额20%至50%,但本公司对其裨上拥有控制权者,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对会计报表予以合并。
本公司不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的细节在六.7中表述。
(11)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①固定资产标准: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工器具等,以及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物品。
②固定资产计价:固定资产除按重估价值计价外按实际成本计价。
③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的原值、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值的3%)确定其折旧率。各类折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4-40 2.43-2.85
机器设备 9-14 6.93-10.78
运输设备 7-12 8.08-13.86
其他 12-18 5.39-8.08
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细节在六.8中表述
(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建工程达到地点及用途并交付使用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细节在4.(7)中表述。
(13).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形成或取得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并按直线法摊销。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年限如下:
①土地使用权,从1993年1月起分50年摊销。
②房地产综合开发特许权从1998年起分10年摊销。
无形资产的细节在六.10中表述
(14).收入确认原则
商品(产品)销售:公司将商品(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对该商品(产品)不再保留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价款已经收到或已经取得了收款的证据,与收入相关的商品(产品)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劳务已经提供,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算,其经济利益能够流入,确认收入的实现。
(15).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
(16).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
①按照1998年4月21日北京首都创业集团(以下简称“首创集团”)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首创集团将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公司9以下简称“开发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为12971168.16元,同时,经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京国资农[1998]164号文批准,开发公司改制为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度公司”),本公司以所购买的开发公司净资产12971168.16元和货币资金1028831.84元共计14000000.00元投入,拥有风度公司70%的股权,另外,10%由首创集团持有,20%由自然人股东持有。该公司于1998年5月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1059241,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由此引起本公司1998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更。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风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为:总资产91411015.76元,总负债65436031.53元;净利润39833228.28元。
②1997年11月,本公司与北流市第二水泥厂共同投资成立了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泥公司”)。本公司以19600000.00元的机器设备投资,占注册资本的98%,北流市第二水泥厂以400000.00元的货币资金投资,占注册资本的2%。本公司将水泥公司纳入了1998年中期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按照1998年10月16日本公司签订的协议,本公司将水泥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公司”),转让价为18000000.00元。转让股权后,本公司拥有水泥公司8%的权益。按照1998年11月6日,本公司与基础设施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截止1998年6月30日水泥公司实现的利润归本次股权变更前的原股东即本公司所有,1998年6月30日之后所实现的利润归本次股权变更后的新股东即基础设施公司所有。此外,本公司将截止1998年6月30日与水泥生产经营相关的、除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办公楼、在建工程、长期投资和部分债权以外的资产和负债翻数转给水泥公司,由此形成水泥公司对本公司负债计36415785.55元。对于该一负债,水泥公司1998年度未偿还本金,也未交纳资金占用费,自1999年起拟分期偿还本金,并视实际情况交纳相应的资金占用费。水泥公司的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仍归水泥公司使用,本公司在1998年度未收取租金,自1999年起拟视实际情况按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收取租金。由此引起本公司1998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更。
③1998年11月,本公司与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及香港瑞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瑞祥”)。阳光苑公司总投资额为21800000.00美元,注册资本为8720000.00美元。根据合营合同,本公司出资5668000.00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5%,阳光房地产出资872000.00美元,占注册资本的10%,香港瑞祥出资2180000.00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阳光苑公司业经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基字[1998]第1027号文批准,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因注册资本分期缴付,法人营业执照正本缓发。由此引起本公司1998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更。由于截止1998年12月31日,阳光苑公司实收资本46874360.00元全部由本公司投入,因此,实际上本公司拥有阳光苑 公司100%的权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阳光苑公司主要会计数据为:总资产52159117.00元,总负债5284757.00。本年度无净利润。
2、税项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或劳务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项目合作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增值税、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拓代缴.
3.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A.本公司的子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 法定 注册 投资 会计报表
地点 代表人 资本 金额 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是否合并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 唐军 20000000.00 14000000.00 70% 房地产开发 是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 夏永德USD8720000.00 USD56623.86 65% 在规划确定的 是
区域内开发、
建设、出售房屋等
B.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本)
投资金额 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会计报表是否合并
北流市第二水泥厂 广西北流市 黄培盛 36340000.00
4381413.00 25.10% 水泥制造及销售 否
北流市桂华石化燃
料开发联营公司 广西北流市 吕明成 5000000.00
1941244.32 38.80% 液化气生产及销售 否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北流市 李明德 75520000.00
20000000.00 26.48% 公路、桥梁、隧道 否
的投资经营管理,汽
车运输,建筑材料,
机械设备、金属材料
北流市虎威水泥
有限公司 广西北流市 马卫东 20000000.00
1600000.00 8% 水泥制造及销售 否
4、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1997.12.31 1998.12.31
现金 75943.66
银行存款 14082362.87 40829467.43
14082362.87 40905410.49
(2)应收帐款
帐龄 1997.12.31 1998.12.31
金额 占该帐项金额的百分比 金额 占该帐项金额的百分比
1年以内 2800679.67 100% 4703749.80 100%
本帐户余额中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该项欠款余额.
(3).坏帐准备
本公司以1998年12月31日的应收帐款余额的3‰提取坏帐准备计14111.25元
(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帐龄 1997.12.31 1998.12.31
金额 占该帐项金额的百分比 金额 占该帐项金额的百分比
1年以内 60440159.40 80.99% 64369919.26 76%
1年至2年 11780079.11 15.78% 18340216.72 22%
2年至3年 2413278.82 3.23% 1764798.00 2%
74633517.33 100% 84474933.98 100%
非关联往来款项,欠款单位欠款额占本项目总额10%(含10%)以上的详情:
债务人名称 占总比例 金额
北流市财政局 13% 10228504.63
本帐项余额中持本公司5%以上股东欠款为17843614.69元,在附注八中披露.
(5).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项目 1998.1.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998.12.31
债券投资* 516600.00 516600.00
*债券投资的明细列示如下:
债券种类
面值 年利率 购入金额 到期日 本期利息 累计应收或已收利息
北流市交通能建设债券
516600.00 14% 516600.00 1999.07 298758.78
(6).长期股权投资
1998.1.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998.12.31
其他股权投资*
47073459.82 47920107.50 64314000.00 30679567.32
*①本公司按成本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期限 注册资本 1998.12.31 占被投资单位
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比例
水泥公司 25 20000000.00 1600000.00 8%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5 75520000.00 20000000.00 26.48%
21600000.00
*根据北流市人民政府北政发[1997]32号文,投入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金,自投入之日起至公路建成通车收费之日止,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息计算股息,股息由北流市财政局支付。因此,本公司对该公司的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
*.②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投资 1998.12.31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单位 年末按权益法调整所有者权益
名称 期限 注册资本比例 本年增(+) 累计增(+)
减(-)额 减(-)额
北流市第二水泥厂
15年 4380413.00 25.10% 4364017.49
北流市桂华石化燃料
开发联合公司
10年 1941244.32 38.80%
6321675.32 4364017.49
*.③股权投资差额其明细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差额初 形成 摊销 1998.12.31
始金额 原因 期限 本年摊销额 摊销余额
北流市第二水泥厂
(4818322.49) 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三年 1606107.50 (1606107.49)
(7).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资金 工程
预算数 1998.1.1 本年增加 1998.12.31 来源 进度
职工培训中心工程
5000000.00 2638438.00 2638438.00 自筹 50%
成品一包装机工程
109815.14 自筹 60%
均化库工程款 646887.39 38592.65 685480.04 自筹
其他 46992.33 (14318.66) 32673.67
3442132.86 24273.99 3356591.71
(8).未分配利润
分配比例 1998年度
年初余额 56339759.17
本年合并净利润 33625834.65
其中;利润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6150909.45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5% 3075454.71
4.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48440000.00
年末余额 32299229.66
(9).主营业务收入
项目 1997年度 1998年度
水泥 71616561.42 16908508.87
房地产开发 155428920.76
71616561.42 172337429.63
(10).主营业务成本
项目 1997年度 1998年度
水泥 48487043.55 15334934.67
房地产开发 98884409.09
48487043.55 114219343.76
(11).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其他投资收益 合计
成本法 权益法 收 益 成本法 权益法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7757812.86 1606107.50 9363920.36
7757812.86 1606107.50 9363920.36
*其他投资收益主要包括:
1.本公司对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计1080000.00元.
2.本公司本年摊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计1606107.50元.
3.本公司转让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月坛大厦")18%的股权取得收益4631000.00元。根据1998年3月30日,阳光房地产与本公司签订的协议,阳光房地产将其拥有的月坛大厦18%的股权转让予本公司,转让价为46314000.00元。该转让事宜业经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京经贸资字[1998]091号文批准。根据1998年11月12日本公司与北京阳光房地产签订的协议,本公司将月坛大厦18%的股权转让予阳光房地产,转让价为50945000.00元,该转让事宜业经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京经贸资字[1998]950号文批准。
(12).营业外收入
1997年度 1998年度
停薪留职管理费 19500.00 7800.00
职教办培训收入 10000.00
处理旧铜线款 15756.00
罚款收入
其他 19620.75
5.分行业资料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行业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营业毛利
上年数 本年数
工业
71616561.42 16908508.87 48487043.55 15334934.67
23129517.87 1573574.20
房地产 155428920.76 98884409.09
56544511.67
71616561.42 172337429.63 48487043.55 114219343.76
23129517.87 58118085.87
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法定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或类型 代表人
阳光房地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本公司之控股公司 全民 唐军
风度公司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 本公司之子公司 股份制 诏军
阳光苑公司
北京市 在规划确定的区 本公司之子公司 合并 夏永德
域内开发、建设
出售房屋等
首创集团
北京市 购销金属材料、 本公司之控股公 全民 林豹
木材、建筑材料等 司之上级单位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阳光房地产 4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0
风度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000000.00
阳光苑公司
SUD8720000.00 USD8720000.00
首创集团 330000000.00 330000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阳光房地产
17800000.00 29.40 14240000.00 32040000.00 29.40
风度公司
14000000.00 70 14000000.00 70
阳光苑公司
SUD56623.86 65 USD56623.86 65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北流第二水泥厂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北流市桂华石化燃料开发联营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水泥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基础设施公司 首创集团之附属公司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997.12.31 1998.12.31 占全部应收(付)款
项余额的比重(%)
企业名称 金额 金额 1997.12.31 1998.12.31
其他应收款
其中:
阳光房地产 17843614.69 21%
水泥公司 36415785.55 43%
应收帐款
其中:
首创集团 1175749.80 25%
其他应付款
其中:
首创集团 886168.16 17%
(6)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A、根据1998年10月16日本公司与基础设施公司签订的协议,本公司将水泥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基础设施公司,转让价为18000000.00元。详情见附注二.16。
B、1998年11月12日本公司转让月坛大厦18%股权予阳光房地产,转让收益为4631000.00元。详情见附注六.26。
C、本公司向首创集团购买了开发公司70%的股权,购买价为12971168.16元。详情见附注五.A。
7、承诺事项
截至199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概无已批准并签约和已批准未签约的资本性支出。
8、或有事项
截止12月31日止,本公司概无任何重大或有事项发生。
9、对此数据。
为了合并会计报表比较的需要,对合并会计报表某些上年度对比数据已作了适当的调整与重分类。
10、结算日后的帐项
自1998年12月31日后任何期间,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概无编制任何业经审计之帐项。
十、公司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年5月25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广西北流市城郊老虎冲
公司变更注册日期:1996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6年9月13日(注册资本变更、企业类型变更)
1996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7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8年3月11日(注册地址变更,营业范围增加)
1998年5月15日(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本增加)
1998年9月9日(法定名称变更)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00001000020
3、税务登记号码:国税桂字450100200538358号
4、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名称: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5、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深圳华富路5号南光大厦三层
邮编:518041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3月10日
--------------------------------------------------------------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1998.12.31 1997.12.31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905410.49 14082362.87
应收帐款 4703749.80 2800679.67
减:坏帐准备 14111.25 8402.04
应收帐款净额 4689638.55 2792277.63
预付帐款 3679803.81
其他应收款 84474933.98 74633517.33
待摊费用 6250.00 2715781.5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516600.00
存货 82100101.18 13008079.62
流动资产合计 212692934.20 110911822.85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30679567.32 27473459.82
长期债权投资 516600.00
长期投资合计 30679567.32 27990059.82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7286449.62 63609285.75
减:累计折旧 1032238.78 15003124.62
固定资产净值 6254210.84 48606161.13
在建工程 3356591.71 3442132.86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9610802.55 52048293.9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2469509.02 8290841.32
开办费 28397.8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2469509.02 8319239.13
资产总计 265452813.09 199269415.79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530000.00
应付帐款 36000.00 5065978.03
预收帐款 13433700.00 250477.05
应付工资 1528031.50
应付福利费 419913.99 (25064.94)
应付股利 7382280.51
应交税金 8595741.70 6526366.19
其他应交款 145132.88 322999.09
其他应付款 5050695.48 2696045.95
预提费用 12951092.00 10719.31
流动负债合计 49542588.06 24377520.68
负债合计 49542588.06 24377520.68
少数股东权益 7792495.27 400000.00
股东权益
股本 108990000.00 60550000.00
资本公积 44150846.00 44150846.00
盈余公积 22677654.10 13451289.94
其中:公益金 7297231.69 4221776.98
未分配利润 32299229.66 56339759.17
股东权益合计 208117729.76 174491895.1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65452813.09 199269415.79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1998.12.31 1997.12.31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997446.28 13682362.87
应收股利 26475963.54
应收帐款 2800679.67
减:坏帐准备 8402.04
应收帐款净额 2792277.63
预付帐款 3679803.81
其他应收款 76200534.51 74633517.33
待摊费用 2715781.5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516600.00
存货 13008079.62
流动资产合计 125190544.33 110511822.85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95736416.28 47073459.82
长期债权投资 516600.00
长期投资合计 95736416.28 47590059.82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6146385.62 44009285.75
减:累计折旧 364171.06 15003124.62
固定资产净值 5782214.56 29006161.13
在建工程 3356591.71 3442132.86
固定资产合计 9138806.27 32448293.9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8110214.64 8290841.32
开办费 28397.8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8110214.64 8319239.13
资产总计 238175981.52 198869415.79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530000.00
应付帐款 5065978.03
预收帐款 250477.05
应付工资 12080.00
应付福利费 87966.82 (25064.94)
应交税金 8834061.38 6526366.19
其他应交款 240000.00 3422999.09
其他应付款 20884143.56 2696045.95
预提费用 10719.31
流动负债合计 30058251.76 24377520.68
负债合计 30058251.76 24377520.68
股东权益
股本 108990000.00 60550000.00
资本公积 44150846.00 44150846.00
盈余公积 18495165.14 13451289.94
其中:公益金 5903068.71 4221776.98
未分配利润 36481718.62 56339759.17
股东权益合计 208117729.76 174491895.1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38175981.52 198869415.79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1998年度 1997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172337429.63 71616561.42
减:营业成本 114219343.76 48487043.55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532659.28 587315.00
二、主营业务利润 52585426.59 22542202.87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销售费用 2066229.47 6080741.05
管理费用 7104975.61 8160918.51
财务费用 2053.99 1095232.36
三、营业利润 43412167.52 7205310.95
加:投资收益 9363920.36 37301802.50
营业外收入 23556.00 49120.75
减:营业外支出 43834.67
四、利润总额 52799643.88 44512399.53
减:所得税 9999033.45 876859.93
少数股东损益 9174775.78
五、净利润 33625834.65 43635539.6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6339759.17 19249550.51
六、可分配的利润 89965593.82 62885090.11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6150909.45 4363553.96
提取法定公益金 3075454.71 2181776.98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80739229.66 56339759.17
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48440000.00
八、未分配利润 32299229.66 56339759.17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1998年度 1997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16908508.87 71616561.42
减:营业成本 15334934.67 48487043.55
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0398.90 587315.00
二、主营业务利润 1443175.30 22542202.87
加:其他业务利润
减:销售费用 34930.50 6080741.05
管理费用 5077812.82 8160918.51
财务费用 472993.48 109523.26
三、营业利润 (4142561.50) 7205310.95
加:投资收益 37975560.00 37301802.50
营业外收入 23556.00 49120.75
减:营业外支出 43834.67
四、利润总额 33856554.50 44512399.53
减:所得税 230719.85 876859.93
五、净利润 33625834.65 43635539.6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6339759.17 19249550.51
六、可分配的利润 89965593.82 62885090.11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3362583.47 4363553.96
提取法定公益金 1681291.73 2181776.98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84921718.62 56339759.17
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48440000.00
八、未分配利润 36481718.62 56339759.17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0722678.77
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退回的增值税款 2582960.39
收到的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返还 9750195.2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68302.88
现金流入小计 140824137.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0540763.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01263.24
支付的增值税款 1737152.98
支付的所得税款 16178463.58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 6472506.5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099366.54
现金流出小计 156929516.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05379.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68945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5631.02
现金流入小计 69240631.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553347.00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62773831.84
现金流出小计 64327178.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13452.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权益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028831.38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721939.66
现金流入小计 67750771.0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06400.00
现金流出小计 403064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44371.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6252444.13
补充资料: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3625834.65
加:以前年度损益 5704179.32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16241.95
固定资产折旧 2018724.46
无形资产摊销 450671.46
财务费用 458556.68
投资损失(减收益) (5733535.98)
少数股东损益 7792495.27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37992744.9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7563496.3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92480996.88)
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 804238.97
其他 808962.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05379.09)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40905410.4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4652966.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252444.13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199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684778.77
收取的租金 2582960.3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704179.32
现金流入小计 22971918.4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369659.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30593.59
支付的增值税款 1737152.9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05189.75
现金流出小计 20842595.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9322.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68945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5631.02
现金流入小计 69240631.0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544683.00
权益性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74373831.84
现金流出小计 75918514.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77883.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40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119837.87
现金流入小计 63119837.8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
偿付利息所支支付的现金 306400.00
现金流出小计 403064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13437.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8264876.86
附注:
项目
1.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2.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3625834.65
加: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16241.95
以前年度损益 5704179.32
固定资产折旧 1712440.26
无形资产摊销 180626.68
财务费用 (12382.8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投资损失(减收益) (37774268.99)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374405.2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859746.5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451208.33)
增值税增加净额(减减少) 804238.97
其他 808962.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9322.81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1997446.2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732569.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26487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