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年度报告。 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XI YANGGUANG CO.,LTD. 2、公司法定代表人:唐 军 3、公司董事会秘书:肖 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1号富通大厦2018室 (100044) 联系电话:(010)68342951 传 真:(010)68343211 电子信箱:YGDSH@263.net 4、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园湖南路32号 邮政编码:530022 公司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1号富通大厦2018 室 邮政编码:100044 公司电子信箱:YGDSH@263.net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互联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阳光股份 股票代码:0608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72887176.68 净利润 49998680.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9070387.07 主营业务利润 64411286.87 其他业务利润 1368948.79 营业利润 59766785.28 投资收益 1606107.49 补贴收入 11515468.88 营业外收支净额 -1184.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95677.4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2044488.08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 目 1999年度 1998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1997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元) 186748043.00 172337429.63 172337429.63 71616561.42 71616561.42 净利润(元) 49998680.55 33625834.65 33419712.66 43635539.60 43600440.04 总资产(元) 843266771.86 265452813.09 265199388.29 199269415.79 199235807.96 股东权益(元) 389243756.76 208117729.76 207876508.21 174491895.11 174456795.55 每股收益(元/股) 0.407 0.309 0.307 0.721 0.720 以按月平均加权法计算的 0.454 0.309 0.307 0.721 0.720 每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400 0.251 0.249 0.6940 0.6935 每股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股) 3.17 1.910 1.907 2.8817 2.881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17 1.909 1.906 2.8369 2.836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11 -0.15 -0.15 现金流量净额 净资产收益率(%) 12.85 16.16 16.08 25.00 24.99 注:(1)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 /[期末股份总数/(1+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期末股份总数/(1+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配股比例或增发新股比例×缴款结束日下一月份至报告期末的月份数/12〗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 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净额-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 固定)资产净损失-开办费-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2)非经常性损益扣除项目为:①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1606107.49元; ②处理资产损失677814.01元。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 目 股 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万股)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10899 44150846.00 22637199.74 7283746.91 32098462.47 207876508.21 本期增加 1371.6 117652568.00 11830436.20 3943478.73 38168244.35 181367248.55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2270.6 161803414.00 34467635.94 11227225.64 70266706.82 389243756.76 变动原因 配股 配股 年度净利润增加 年度净利润增 按比例计提增加 加按比例计提 配股 增加 年度净利润增加 年度净利润增加 股东情况介绍 (一)截至1999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股东12694名,其中高管股股东2名。 (二)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名 称 报告期初 报告期内 报告期末 占总股份 持股情况 股份增加 持股情况 比 例 (股) (股) (股) (%) 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32040000 480600 32520600 26.5028% 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13730000 0 1373000 11.1893% 北京三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960000 0 3960000 3.2272% 北京福深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00 3602600 3602600 2.9359% 北京日新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600000 0 3600000 2.9338% 广西信托投资公司 2470000 0 2470000 2.0129%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 1800000 0 1800000 1.4669% 北流市供电公司 981000 0 981000 0.7994% 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 0 900000 900000 0.7335%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0 838513 838513 0.6833% 一、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北京福深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3602600股,其中2000股为流通股,9- 10位为流通股股东,其余为未流通股股东; 前十名股东共持有股份6440.2113万股,其中流通股份为174.0513万股,尚未流通股份6266.16万股。 二、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法人股股东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成都营业部是因本公司1999年增资配股于 99年11月16日成为前十名股东。 三、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为: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广西信托投资公司。 四、 上述股东所持本公司股票无质押或冻结情况,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大会简介 (一)本公司99年1月18日召开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 会议审议通过我公司参与投资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165 万元用于投资该项目的有关决议,决议公告刊登在99年1月19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本公司1999年6月5日召开1998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199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199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通过199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通过《公司19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章程的议案》; 6、通过《关于与风度房地产公司共同投资北京市万泉庄苗圃住宅项目的议案》; 7、通过《公司1999年增资配股方案》; 本次配股以1998年末总股本10899万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价格为每股10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入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及北京万泉庄苗圃住宅小区项目。 8、通过《1999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9、通过《续聘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任期届满, 大会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选举唐军先生、夏永德先生、潘文堂先生、章军先生、骆志光先生、马卫东先生、李涛先生七名董事组成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三年。选举张巨兴先生、 李顶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派出的监事,任期三年。99年6月4日, 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王洪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有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登在99年6月8 日的《证券时报》上。 董事会报告 (一)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 一、 公司行业归属:本公司业务涉及房地产(主要为住宅建设)、基础设施投资、建材及水泥等业务领域。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主要营业范围为: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 基础设施投资,建材、商品房销售、租赁、咨询; 水泥制造销售、水泥生产技术承包。目前, 公司业务主要以开发北京居民住宅项目为主。 1999年,本公司以房地产业务为发展重点, 集中精力搞好现有住宅项目建设, 增加优质项目储备为经营方针,在北京进行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务。99年, 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6,748,043元,其中房地产业实现收入186,748,043.00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00%。公司主要房地产项目中, 阳春光华家园项目位于北京市西三环, 是北京西半区最大的环保综合治理工程—万柳绿化工程的一部分,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本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60,193,359.00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5.8%。 三、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房地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市场已日趋成熟。市场竞争逐步由单纯的质量、价格、功能等方面的竞争, 开始转入注重品牌塑造的竞争, 消费者更加关心房地产企业的形象和服务质量; ②比之其它大型房地产公司,我公司发展规模较小、资金实力较弱。 2、针对上述问题及困难,本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①加强房地产市场研究力度,注重市场定位的准确性,建立全过程成本、质量、服务管理体系, 减少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盲目性,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 ②实施品牌战略,注重把房地产产品与本企业品牌相结合, 并着手进行企业发展战略研究、CIS 设计、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等方面工作; ③充分发挥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功能,运用各种资本运营手段,增强自身竞争力; ④公司不断优化职能管理架构,加强对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工作, 公司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二)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一、公司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报告期内变 动增减(+-) 总资产 265199388.29 843266771.86 +578067383.57 长期投资 30679567.32 21600000.00 -9079567.32 股东权益 207876508.21 389243756.76 +181367248.55 主营业务利润 52585426.59 64411286.87 +11825860.28 净利润 33419712.66 49998680.55 +16578967.89 主要变动原因: 1、总资产增加因为1999年增资扩股、项目投入增加; 2、长期投资减少因为转让桂华燃料有限公司及北流第二水泥厂股权; 3、股东权益增加因为股本增加,净利润增加; 4、主营业务利润及净利润增加因为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已有部分实现收益,收入增加,利润增加。 二、 对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就我公司与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的阳春光华家园3#、12#楼销售合同收入确认事项,所涉利润数额44,240,960.21元人民币出具了保留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阳春光华家园住宅小区项目3#、12#住宅楼,截至1999年12月31日,共销售219套,销售率为85.9%,合同总价款为160,193,359元,实际收到售房款112,790, 809元,实际收款率为70%。3#、12#楼应结转成本为 99,776,582.75元,应交营业税金及附加8,810,634.25元,合并计入我公司的税后利润为44,240,960.21元。 截至1999年12月31日,3#、12#楼已开发完毕,并通过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验收, 取得工程质量竣工核定证书。 公司已将住宅楼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并委托物业公司和销售代理公司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 鉴于上述情况, 我公司认为公司已同购房业主签定了售房契约,并在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部分业主还根据售房契约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 同时开发的住宅已经开发完毕并通过国家验收, 并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因购房业主多为个人, 办理完毕入住手续所需时间较长,部分业主尚未办理完毕入住手续, 但公司已按售房契约履行完毕应承担的义务, 从实质上已将房屋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至购房人。 另外,对照收入准则,也符合确认收入的其他条件。因此, 我公司认为对上述收入应予以确认。 (三)公司投资情况 1999年, 公司在北京盛世嘉园及北京阳春光华两个项目上共投资募集资金10080万元;对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公司投资4100.20万元, 对北京盛世物业管理公司投资54万元,对北京星泰房地产公司投资3103.5万元, 对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公司投资4692.35万元, 对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公司投资3600万元。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1996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1550万股,上市流通2000万股(含450万股内部职工股按额度上市),共募得资金6014万元;本公司1999年11月实施增资配股,共募集资金13716万元,扣除发行及其它费用,实际募集资金13136.8566万元。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为6014万元,经公司第5次股东大会及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调整了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 有关募集资金变更及项目情况在公司1997年报、1998 中报及年报、1999中报以及1999年6月30日《证券时报》刊登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予以详细披露。 2、公司1999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配股说明书中所列募集资金用途与实际运用情况比较(单位:万元) 配股说明书所列项目 名 称 本公司计划 计划以募集 投资额 资金投资 北京电镀厂搬迁 11700 5300 改造项目 北京阳春光华 9500 7970 家园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名 称 本公司计划 计划以 99年以 工程进度 募集 募集 投资额 资金投资 资金投资 北京阳光苑住 11700 5300 4500 工程进度截至99年底, 宅小区项目 项目主体工程已结构封顶 北京苗圃住宅 9500 7970 5580 截至99年底,项目已竣 小区项目 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 ①1.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北京阳光苑住宅小区”项目) 北京市电镀厂位于北京市东三环国贸商务中心附近的长安街地铁复八线沿线,属北京市污染企业。 由于其周边地区已发展成为较繁华的商住区域, 该厂的存在已不符合首都城市规划的要求, 急需对其进行搬迁改造。北京市电镀厂的搬迁改造, 一方面对北京市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 通过拆迁后按照市政规划在原址进行居民住宅建设开发, 可以使我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已正式命名为“盛世嘉园”住宅小区, 计划建筑面积 63200 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18050万元,我公司占65%。截至199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4500万元及前次募集资金 2165万元用于该项目投资。该项目主体工程于99年9月底已结构封顶,预计2000年6月可全面入住。目前,项目正处于销售阶段,且销售态势良好。 2.北京阳春光华家园项目(即阳春光华家园—枫树园项目) 北京阳春光华家园项目属于普通居民住宅开发项目,地处北京市西三环, 为北京市西半区最大的环保综合治理工程—万柳绿化工程的一部分,地理位置好, 交通便利,具有很大的开发价值, 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为本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而且还可为北京西北部万柳绿化工程总体规划的实现作出贡献,社会效益也较显著。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万平方米,其中:民用住宅6.72万平方米,配套设施0.28万平方米。本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建设该项目,我公司投入95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0%,截止99年12月31日,我公司已将本次配股募集资金 5580万元用于该项目投资。目前,该项目已竣工验收, 达到入住条件,并开始交付使用。 该项目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准确的市场定位,一直保持旺销局面,99 年共实现销售收入160,193,359.00元。 二、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投资成立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能够给公司客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1999年4月,公司按计划投资成立了“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20万元人民币。我公司投资54万元,占45%。目前,盛世物业公司坚持高起点, 规范操作并加强培训, 已着手盛世嘉园和阳春光华的两个项目的物业管理。 2、增加对风度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 在日趋激烈的房地产行业竞争中, 规模较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依靠其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占据了明显优势。在此情况下,为提高自身融资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我公司子公司风度房地产公司于6月进行了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为支持风度公司的发展,我公司对风度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由1400 万元增至5100万元,出资比例由70%增至85%, 增资后的风度公司行业实力明显增强, 这将有利于我公司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99年12月, 我公司受让了风度公司自然人股东所持的400万股股份,受让后,我公司出资比例增至91.67%。 3、投资成立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为便于开展房地产业务, 我公司与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4138 万元, 其中我公司出资3103.5万元,占75%。该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 物业管理及房地产信息咨询业务。 并由该公司负责北京汇通花园项目的开发建设。 汇通花园项目是阳春光华家园项目的后续项目(即阳春光华家园—橡树园项目)。 4、投资成立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为盘活资产,利于资产的专业化管理, 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1999年11月26日, 本公司与香港金海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西南宁市共同设立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700万美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及销售、物业管理等。 其中我公司出资折合4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0%。 (四)生产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 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的影响 一、 因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9〗35 号)文件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 本年度公司因执行财政部(财会字〖1999〗35 号)文件,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该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 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为253,424.80元,其中,因坏帐准备计提方法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为253,424.80元。由于会计政策的变更,调减了1998年度的净利润206,121.99元;调减了1999 年初留存收益241,221.55 元, 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200,767.19元,盈余公积调减了40,454.36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数栏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了29,834.63元。 二、1999年,国家继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在住房分配货币化、开放二级市场、 发展住房金融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为我公司房地产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我公司在加强市场研究力度,进行合理市场定位的基础上, 继续筛选优质项目,扩大业务规模,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影响 1、增加对房地产业及其消费的投放,扩大市场需求。 加入WTO后,主要城市的经济活动趋于频繁。大量的外资企业及驻华机构涌入,将首先刺激外销房、写字楼、宾馆、商场、厂房等的需求;另一方面, 经济活动的频繁意味着职工收入和就业的增加; 关税的下降使居民开支降低。这些因素,均有利于居民购房资金的增加, 使住宅类房地产需求增加。 加入WTO后,中国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国外银行将根据协议纷纷入驻中国,这将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扩大房地产开发力度,同时, 外资银行必将以先进而周到的服务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提供更大帮助。 投资与消费的加强,必将带来市场的繁荣。 面对这一机遇, 本公司将加强房地产项目投资及营销力度,注重房地产市场调研及市场定位的准确性, 实施品牌战略,增强自身竞争实力。 2、促进房地产产品质量的提高 房地产业及其相关行业, 将全面引入国外同行业的全方位竞争。房地产的投资开发、规划设计、 建筑和房屋水平均将提高,房地产商品将更符合市场的需求。 同时,由于引入了强劲的国外竞争对手, 房地产业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加,市场优胜劣汰加速进行。 面对这一新的形势, 我公司将学习并借鉴国外先进的企业管理和市场经营经验,增强自身实力。同时, 寻求合作机会, 充分利用外商先进的经营管理机制和资金优势,发展壮大企业。 (五)公司2000年计划 随着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带来新的经济形势, 为我公司的发展带来良好机遇。2000年,公司将继续以房地产业务为发展重点, 加强市场研究力度,集中精力搞好现有住宅项目建设, 同时进行高科技领域投资,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实力。 一、保证现有项目的建设进度 1、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即阳光苑住宅小区项目)于99年9月底主体工程已结构封顶,争取在 2000年6月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达到全面入住条件。 2、北京万泉庄苗圃住宅小区项目99年底已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并开始交付使用。 上述项目于2000 年将移交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以加强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 3、北京汇通花园项目,已完成基础处理阶段。争取在2000年中期项目主体工程达到结构封顶,并于2000 年底,完成竣工验收工作,达到入住条件。 二、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公司销售管理 公司投资的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即阳光苑住宅小区项目)及北京汇通花园项目均已处于销售阶段,且销售态势良好; 北京阳春光华家园项目因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准确的市场定位,一直保持旺销局面,99 年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共实现销售收入160,193,359.00元。 公司2000年将加大销售管理力度, 以市场为导向,提高营销策划水平,使销售再创新高, 争取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房地产市场占有份额。 三、筛选优质房地产项目,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在进行合理定位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寻找成本低、符合市场服务方向的优质项目,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并注重将产品与公司品牌建设相结合, 以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四、加强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实施品牌战略, 完成CIS设计及ISO9002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工作。 五、公司经过几年快速发展, 已具备发展其它产业的实力。公司开始尝试对电子商务、 网络工程等新领域进行投资,2000年之初,公司出资700万元参与投资成立金禾兴网络有限公司。今后, 公司仍将积极开拓高科技领域,加大对科技含量高、 市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项目投资力度,使其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来源。 (六)董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年度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99年1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9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在北京设立分公司、 与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北京阳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名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为公司建设项目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 99年3月5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9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9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关于与风度房地产公司共同投资北京市万泉庄苗圃项目的议案。 99年4月12日,第二届董事会9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999年增资配股预案:(1)配售比例和配售股份总额,以1998年末总股本10899万股为基数,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2 )配股价格及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配股价格拟定为每股人民币5-10元。(3)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4 )本次配股决议自股东大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 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效益情况的说明。有关决议公告刊登在99年4月14日《证券时报》上。 99年4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9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为我公司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公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2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实际已贷款1000万元)。 99年5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9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对风度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由1400万元增至5100 万元、延期召开98年度股东大会、 由于第二届董事会及第二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提请98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99年6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9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续聘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进行 1999年财务审计工作、提名唐军先生、夏永德先生、 章军先生、潘文堂先生、马卫东先生、张晔女士、骆志光先生、李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提名张巨兴先生、李顶新先生、 卢中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派出的监事候选人、 同意唐军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章军担任公司总经理。 99年6月5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唐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夏永德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聘请章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提名, 聘任侯国民先生、肖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何佳义先生辞去财务部经理职务,聘任杨宁先生为公司财务部经理。 99年8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9年中期报告、99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任命马卫东先生为负责管理公司在广西的水泥业务及相关事物的专务董事、 与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北京汇通花园项目。 99年8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9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我公司与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公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成立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并由该公司负责北京汇通花园项目的开发建设。 有关决议公告刊登在99年8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上。 99年9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为公司子公司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申请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贷款期限2年。 99年11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9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我公司与香港金海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广西南宁市共同设立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将我公司所拥有的北流市第二水泥厂的25.1 %的股权,按经审计的1999年中期财务报告的帐面数额8,744, 430.49元转让与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将我公司所持有的北流市桂华石化燃料开发联营公司的38.8%的股权,按经审计的1999 年中期财务报告的帐面数额1,941,244.32 元转让与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将我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北流市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债券投资、在建工程、部分债权, 按经审计的1999年中期财务报告的帐面数额,合计 23, 293,032.05元转让与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关决议公告刊登在99年11月27 日的《证券时报》上。 (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任 职 任职年限 年初持 年末持 股数 股数 (股) (股) 唐 军 男 40 董事长 三年 0 0 夏永德 男 47 副董事长 三年 0 0 章 军 男 33 董事兼总经理 三年 0 0 潘文堂 男 34 董事 三年 0 0 马卫东 男 36 董事 三年 0 0 骆志光 男 48 董事 三年 1800 2340 李 涛 男 40 董事 三年 1800 2340 张巨兴 男 45 监事会召集人 三年 0 0 李顶新 男 38 监事 三年 0 0 王洪玉 男 49 职工代表选举 三年 0 0 的监事 侯国民 男 47 副总经理 三年 肖 虎 男 34 董事会秘书兼 三年 副总经理 杨 宁 男 29 财务部经理 三年 部分高管人员持股变动原因:报告期内, 本公司以98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实施了增资配股,使公司部分高管人员持股数增加。 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为518240元。年度报酬在1-10万元区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人,在10-15万元区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人。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唐军先生、夏永德先生、潘文堂先生、马卫东先生、 张巨兴先生、李顶新先生均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2、由于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9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选举唐军先生、 夏永德先生、潘文堂先生、章军先生、骆志光先生、 马卫东先生、李涛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为利于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9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同意唐军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 聘任章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4、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报告年度内无变化。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何佳义先生辞去财务部经理职务,聘任杨宁先生为公司财务部经理。 (八)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1999年度实现净利润49,998,680.5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886,957.47元、5%公益金3,943,478.73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098,462.4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266,706.82元,公司1999年中期未进行利润分配,公司1999年末可分配利润为70,266,706.82元,公司1999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61,803,414.00元。 经董事会研究,本公司199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199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以1999 年末总股本12,270.6万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转增85,894,200.00股, 转增85,894,200.00元。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208,600,200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5,909,214.00元。 (九)报告期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无变更。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1999年3月5日,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九次会议,通过了1998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由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1999年6月5日,公司9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监事会的换届选举, 会议选举张巨兴先生、 李顶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派出的监事。 三、99年6月4日,本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王洪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四、6月5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巨兴先生为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有关公告刊登在1999年6月8日的《证券时报》上。 (二)负责本公司1999 年度审计的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 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的事项, 董事会作出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处罚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变更情况。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99年第六次会议同意唐军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聘任章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98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选举唐军先生、夏永德先生、章军先生、 潘文堂先生、马卫东先生、骆志光先生、 李涛先生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张巨兴先生、 李顶新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由股东派出的监事。 3、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肖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四)收购及出售资产、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简介: 1、为提高自身融资能力和行业竞争力,我公司子公司风度房地产公司于6月进行了增资扩股,将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为支持风度公司的发展, 我公司对风度房地产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由 1400 万元增至5100万元,出资比例由70%增至85%, 增资后的风度公司行业实力明显增强, 有利于我公司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99年12月, 我公司受让了风度公司自然人股东所持的400万股股份,受让后,我公司出资比例增至91. 67%。 2、为盘活资产,利于资产的专业化管理,经董事会批准,我公司于1999年11月24 日与关联单位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转让协议。协议有关内容如下: ①我公司将所持有的北流市第二水泥厂的25.1%的股权,按经审计的1999年中期财务报告的帐面数额8, 774,430.49元以现金方式转让与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②将我公司所持有的北流市桂华石化燃料开发联营公司的38.8%的股权,按经审计的1999 年中期财务报告的帐面数额1,941,244.32 元以现金方式转让与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将我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北流市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债券投资、在建工程、 部分债权,按经审计的1999 年中期财务报告的帐面数额以现金方式转让与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净值计7,959,692.41元,办公楼4,342,653.87 元,债权小计5,992,662.28元,在建工程计3,356,591.71元。 有关交易的具体情况已在99年11月27日《证券时报》上披露。 3、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担保关系 1999年12月31日,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应付款为29,268,492.41元。 (五)本公司与大股东关于资产、人员、 财务“三分开”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在资产、人员、 财务方面严格遵照证监会提出的“三分开”原则, 与大股东做到了严格分离。 公司各项资产独立于公司大股东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公司有独立的经营领导班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董事会秘书均未在股东单位兼职,公司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 公司独立开设银行帐户,独立纳税。 (六)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 租赁其它公司资产或其它公司托管、承包、 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七)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1999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并经6月5日召开的本公司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公司续聘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进行199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八)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根据本公司199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方式)有关决议, 我公司与香港瑞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于1999年1月20日签订合作合同, 联合投资开发北京电镀厂搬迁改造项目(即北京阳光苑住宅小区项目)。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东三环国贸商务中心附近的长安街地铁复八线沿线,计划建筑面积6.32万平方米,总投资18050万元,本公司占65%,并按此比例享有项目收益。项目主体工程已于1999年9月底结构封顶,预计2000年6月可全面入住。目前,该项目销售态势良好。 2、根据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9年6月5日, 我公司与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共同投资开发北京万泉庄苗圃住宅小区项目的合作合同(即阳春光华家园—枫树园项目)。 该项目属于普通居民住宅开发项目,地处北京西三环, 为北京市西半区最大的环保综合治理工程—万柳绿化工程的一部分。 项目总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我公司计划投资95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0%,并按项目出资比例享有收益。目前, 该项目已竣工验收,达到入住条件,并开始交付使用, 99年取得良好的销售业绩,共实现销售收入160,193,359元。 3、1999年5月10日, 我公司签署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有关协议, 同意风度公司为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将注册资本由 2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我公司出资额由1400万元增至 5100万元。 4、为便于开展房地产业务,经董事会批准,1999年8月19日,本公司与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公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书, 共同投资成立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参与投资北京汇通花园项目的开发建设。该公司注册资本4138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 3103.5万元,占75%,并按此比例享有项目收益。 该项目位于北京市西三环,为阳春光华家园项目的后续项目, 即阳春光华家园—橡树园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基础处理, 争取于2000年底项目完成竣工验收。 5、经第三届董事会9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担保协议, 决议为公司子公司北京阳光苑房地产申请4000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年。 6、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1999年11月16日, 我公司与香港金海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在广西南宁市共同设立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合同,该公司注册资本700万美元,其中我公司出资 4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0%。有关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 (九)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更改名称及股票简称情况。 (十)其它重大事项 1、经第二届董事会9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唐军先生因工作关系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聘任章军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2、我公司在1999年6月5日召开的1998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1999年增资配股方案, 该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南宁证监发字〖1999〗9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03号文批准,公司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1999年10月16日《证券时报》上。 本次配股以1998年末总股本10899为基数,按 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国有法人股股东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获配961.2万股,经国家财政部财管字〖1999〗140号文批准,以现金方式认购48.06万股, 国家股股东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其它法人股股东均承诺放弃本次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获配1323.54万股,故本次实际配售数量为1371.6万股。配股后,总股本由10899万股增至12270.6万股。有关股本变动公告刊登在1999年12月7日的《证券时报》上。 3、1999年6月5日,公司召开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①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批准,我公司注册地址已由南宁市江滨东路41号迁至南宁市园湖南路32号。 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注册地址”相应修改为:南宁市园湖南路32号。邮政编码:530022。 ②根据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需要,公司增加《中国证券报》为信息披露报纸, 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相应修改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告或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报刊; ”第一百七十一条改为:“……公司自股东大会作出合并或者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中国证券报》或《证券时报》上公告三次。” ③由于公司发起人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于 98年8月将其所持1620万国有股中的247万转让予广西信托投资公司, 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相应改为:“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899万股,其中发起人现持有1373万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9526万股。” ④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改为“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以记名方式投票或举手表决。 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 4、本公司1999年增资配股后,总股本由10899 万股增至12270.6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0899 万元增至12270.6万元,有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5、1999年9月5日,距我公司新股发行已期满三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167 号文《关于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 经我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同意, 公司内部职工股于1999年9月6日上市流通。有关情况在1999年9月1 日的《证券时报》上予与披露。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 贵公司1999年12月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1999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母公司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1999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 这些会计报表由 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审核有关证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如贵公司会计报表附注六.24所述,截至1999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与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开发的阳春光华家园3#、12#楼已开发完毕且已通过建筑工程核验,贵公司已就上述楼盘的部分房屋与购买业主签订了销售合同, 合同约定金额为人民币160,193,359.00元, 且已收到部分售房款计人民币 112,489,395.45元,但尚未办理完毕业主入住手续,我们未能获取其他充分的证据以确定该等商品房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 与该事项有关的利润影响数为人民币44,240,960.21元。 我们认为,除本报告第二段所述情况不能确定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1999 年度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厚佳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荣铭 二○○○年三月十四日 (二)已审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简介 本公司的前身是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 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桂体改[1993〗10号文批准, 由原广西北流县水泥厂进行股份制改组而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1993年5月25日经广西北流市(原北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并领取注册号为20053835-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4,505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1996年9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0,000股,并于1996年9月19 日上市交易。1996年9月11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本公司已办理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9822941-6,注册资本为6,055万元。 1998年3月,本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建材、商品房销售、租赁、咨询;水泥制造销售、水泥生产技术承包;水泥袋生产;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零售;汽车运输及维修。 1998年5月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899万元。 1998年9月本公司更名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11月,本公司经配股后, 注册资本变更为 12,270.60万元。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度制,即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记帐本位币 本公司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的记帐基础为权责发生制; 各项资产除按规定应以评估价值计价外,均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月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的中间价(“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帐。年度终了, 货币性项目中的外币余额概按当日市场汇价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折合人民币差额,除筹建期间及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可予资本化部分外,其余计入当年度损益。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坏帐核算方法 ①本公司确认坏帐损失的标准: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死亡, 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或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 该等应收款项列为坏帐损失。 ②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 本公司坏帐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坏帐准备按决算日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和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 8.存货核算方法 本公司的存货分为在建开发产品、 开发产品及低值易耗品三大类,各类存货的取得以实际成本计价, 发出存货的成本以个别认定法计算确定。决算日,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算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按照有关存货的预计变现收入减去必要的加工或者整理费用确定。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的细节在附注六.6中表述。 9.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权投资: 本公司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后计价入帐, 债权投资实际成本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溢价(或折价),采用直线法于债券存续期内摊销。 (2)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股票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后计价入帐, 其他长期投资按投出现金及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的帐面净值计价入帐。 股权投资差额系指本公司因追加投资而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该一差额原在“递延投资收益”核算,并自1997年起分三年平均摊销。 本公司对被投资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下列会计处理方法:对被投资公司无控制、 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以成本法核算, 投资收益于被投资公司宣派现金股利时确认, 而该等现金股利超出投资日以后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冲减投资成本;对被投资公司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以权益法核算, 投资收益以取得股权后被投资公司的净损益份额计算确定。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相应调整投资成本。 决算日, 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 且该等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 其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在冲减该项投资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后的不足部分,计入当年度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细节在附注六.8中表述。 10.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 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工器具等,以及不属于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物品。 (2)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除按重估价值计价外按实际成本计价。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计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的原值、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原值的3%)确定其折旧率。各类折旧率如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4—40 2.43—2.85 机器设备 9—14 6.93—10.78 运输设备 7—12 8.08—13.86 其他 5—18 5.39—19.40 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的细节在附注六.9中表述 11.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 在建工程达到设定地点及设定用途并交付使用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建造期间所发生的借款利息及其相关费用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12.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形成或取得时发生的实际成本计价,并按直线法摊销。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具体项目及摊销年限如下: (1)土地使用权,从1993年1月起分50年摊销。 (2)房地产综合开发特许权从1998年起分10年摊销。 无形资产的细节在附注六.10中表述 13.收入确认原则 商品(产品)销售:本公司将商品(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对该商品(产品)不再保留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 与交易相关的价款已经收到或已经取得了收款的证据, 与收入相关的商品(产品)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劳务已经提供, 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算,其经济利益能够流入,确认收入的实现。本公司小马厂大市政配套设施工程收入的确认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14.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应付税款法。 15.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合并会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会二字(1996)2号《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制的。 本公司对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详情列示于附注四控股子公司概况)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纳入合并范围,其所执行的行业会计制度, 业已在会计报表合并时予以必要的调整。 本合并报表系以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会计报表以及其他资料为依据, 合并各项目数据编制合并时,将各公司相互之间的投资、往来、 资产购销和其他重大交易及结余和各项交易中未实现的利润抵销后,计算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子公司资产净值中由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所拥有的权益; 少数股东损益是指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各子公司应分得的利润(或应承担的亏损)。 16.主要会计政策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的变更事项说明 ⑴ 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说明 本年度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9〗35号文作如下会计政策变更: 1)坏帐准备原按应收帐款余额的3‰计提, 现改为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它应收款)余额的3‰计提。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单项应收款项难以收回, 或收回可能性较小,则视其具体情况增加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 2)期末存货原按成本计价,现改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 3)期末短期投资原按成本计价,现改为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 4)期末长期投资原不计提减值准备,现改为计提减值准备。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 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为253,424.80元,其中,因坏帐准备计提方法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为253,424.80元。 由于会计政策的变更,调减了1998年度的净利润206,121. 99 元; 调减了1999年初留存收益241,221.55元,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200,767.19元,盈余公积调减了40,454.36元;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年数栏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了29,834.63元。 ⑵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 1)1999年4月, 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度公司”)及北京康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苑物业”)共同投资成立了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物业”)。盛世物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540,000. 00元,持股比例为45%;风度公司出资人民币420,000.00元,持股比例为35%;康苑物业出资人民币240,000.00元,持股比例为20%。由此引起本公司1999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更,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盛世物业主要会计数据为:总资产967,607.73元,总负债105,973.50元, 净利润-338,365.77元。 2)1999年11月22日,本公司与香港金海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岸”)共同投资成立了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嘉园”)。 阳光嘉园注册资本为7,000,000.00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36,000,000.00元,折合美元4,200,000.00元, 占注册资本的60%; 金海岸以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共计人民币24,000,000.00元出资,折合美元2,8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40%。由于出资方式为分期缴付,暂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阳光嘉园的成立,引起本公司1999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更, 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阳光嘉园主要会计数据为:总资产36,000,000.00元, 本年度无负债,无净利润。 3)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泰”公司)原是一家中外合作项目公司,由北京万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汇通水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公司”)、 海南洋浦金宏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达公司”)、 海南星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星标”)和香港三联(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三联”)共同合作经营。根据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京经贸字<1999>521号文“关于终止合资企业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同意星泰公司原合营外方香港三联将其拥有的25%股权转让予风度公司; 汇通公司与金宏达公司分别将其拥有的10%和42%的股权转让给海南星标,转让后,星泰公司转为内资企业。另根据1999年8月18 日本公司与海南星标签订的协议,海南星标将其拥有星泰公司75%的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星泰公司转为内资企业后,注册资本为41,380,000.00元,其中本公司出资31,035,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75%,风度公司出资人民币10,345,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5%。由此引起本公司1999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的变更,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星泰公司主要会计数据为:总资产165,917,823.75元, 总负债 124,537,823.75元。本年度无净利润。 三、税项 (1) 本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和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房地产开发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代扣代缴。 (2)优惠税率及批文 A.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1996〗 129号文批准,本公司企业所得税从1994年1月1日起按33%税率征收,然后由玉林地区财政返还18%,实际税负为15%。 B. 根据北京市财务局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京财开[2000]第004号文批准,本公司之子公司—风度公司企业1999年所得税按33%税率征收,超过15 %的部分进行返还。 四、利润分配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建议性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1999年度利润不予分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 五、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A. 本公司的子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法定 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 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会计 代表人 报表 是否 合并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1 北京 唐 军 60000000.00 55800000.00 91.67% 房地产开发 是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2 北京 夏永德 72190000.00 46920000.00 65% 房地产开发 是 ;物业管理; 房地产信息咨询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章军 1200000.00 540000.00 45% 接受委托进 是 行物业管理; 家居装饰等 广西阳光嘉园房地 产综合开发公司 USD USD 南宁 马卫东 7000000.00 4200000.00 100% 房地产开发 是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北京 周海冰 41380000.00 31035000.00 75% 房地产开发 是 *1)根据1999年5月10日风度公司股东会决议,风度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0,000.00元增至人民币60,000,000.00元。其中,本公司根据1999年5月18 日第二届董事会199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 以风度公司应付本公司1998年度利润26,475,963.54元转作对其投资, 另以货币资金投入10,524,036.46元,自此本公司对其投资额由14,000,000.00元增至51,000,000.00元,投资比例由70%增至85%;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以下简称“首创集团”)以风度公司应付其1998年度利润3,782,280. 50元中的3,000,000.00元转作投资,投资额由2,000,000.00元增至5,000,000.00元,投资比例由10%减至8.33%;自然人股东投资额4,000,000.00元不变,投资比例由20%减至6.67%。另根据1999年11月23日本公司与自然人股东签定的协议,自然人股东将其拥有6.67%的股权转让予本公司,转让后,本公司拥有风度公司91.67%的股权 ,首创集团所拥有8.33%的股权不变。风度公司业已就上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苑公司”)之原外方股东—香港瑞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瑞祥”)因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资金运行困难,无法按原合同、章程中的规定缴付投资款,根据1999年5月12日阳光苑公司董事会决议,并经1999年6月2日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 同意香港瑞祥退出合营,阳光苑公司由中外合资形式变更为内资形式。阳光苑公司注册资本由美元8,72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72,190,000.00元,其中,本公司投资额为人民币46,920,000.00元,投资比例仍为65%;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投资额为人民币 25, 270,000.00元,投资比例为35%。 B.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法定 注册资金(元) 投资金额 拥有权益 代表人 主营业务 会计报表 是否合并 广西北宝高等级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北流市 李明德 105632457.00 20000000.00 18.93% 公路、桥梁、隧道的 否 投资经营管理,汽车运 输,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金属材料 北流市虎威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北流市 马卫东 20000000.00 1600000.00 8% 水泥制造及销售 否 D、本公司之子公司—风度公司的联营公司概况列示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 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北京盛世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北 京 章 军 1,200,000.00 420,000.00 35% 接受委托 进行物业管理; 家居装饰等 北京星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北 京 周海冰 41,380,000.00 10345000.00 25% 房地产开发 六、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1998-12-31 1999-12-31 现 金 75943.06 77647.25 银行存款 40829467.43 252872251.32 40905410.49 252949898.57 2.应收帐款 应收帐款的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1998-12-31 1999-12-31 帐 龄 金 额 占该帐项金额 金 额 占该帐项金额 的百分比 的百分比 1年以内 4703749.80 100% 48611305.55 100% 于1999年12月31日,本帐项欠款单位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欠付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阳春光华园购房者 47,703,963.55 1年以内 分期付款等 北甲地购房者 907,342.00 1年以内 分期付款等 其中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本项欠款。 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帐龄分析列示如下: 帐 龄 1998-12-31 1999-12-31 金 额 占该帐项 坏帐准备 金 额 占该帐项 坏帐准备 金额% 金额% 1年以内 64369919.26 76% 193109.76 48440902.92 71% 145322.71 1—2年 18340216.72 22% 55020.65 5937861.58 9% 17813.58 2—3年 1764798.00 2% 5294.39 13650637.00 20% 40951.91 84474933.98 100% 253424.80 68029784.86 100% 204088.20 于1999年12月31日,本帐项前五名欠款单位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欠付金额 欠付时间 欠付原因 广西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9,268,492.41 1年 转让资产、股权款 北京电信房地产公司 12,436,760.00 1年 垫付款 广西北流市财政局 10,228,504.63 2—3年 应收电费差价款等 北京融金房地产有限公司 9,134,821.21 1—3年 借款 北京首创集团 1,459,993.95 2—3年 借款 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本项欠款。 非关联往来款项,欠款单位欠款额占本项目总额10%(含10%)以上的详情: 债务人名称 欠款原因 金 额 借款日期 所得收益 北京电信房地产公司 垫付款 12,436,760.00 1年 无 4.预付帐款 项 目 1998-12-31 1999-12-31 地价款 — 30000000.00 备料款 — 10000000.00 设备款 — 4477331.00 — 44477331.00 于1999年12月31日,本帐项预付单位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预付金额 预付时间 预付原因 广西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0 1年以内 未结算 河北省第一建筑公司 10,000,000.00 1年以内 未结算 森德散热器公司 1,840,000.00 1年以内 未结算 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 800,000.00 1年以内 未结算 威嘉力有限公司 500,000.00 1年以内 未结算 其中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本项欠款。 5.应收补贴款 项 目 1998-12-31 1999-12-31 所得税返还 — 9664845.41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京财开字(2000)第004号文应返还1999年度所得税 9, 664,845.41元。 6.存货 1998-12-31 1999-12-31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跌价准备 开发产品 — — 13,717,546.45 — 在建开发产品 82,100,101.18 — 377,956,446.33 — 低值易耗品 — — 23,817.43 — 82,100,101.18 — 391,697,810.21 —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详见附注二.8。 7.待摊费用 项 目 原始金额 1998-12-31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1999-12-31 房 租 6,250.00 6,250.00 341,640.00 347,890.00 — 安装费 — — 2,470.00 — 2470.00 6250.00 60250.00 344110.00 347890.00 2470.00 8.长期股权投资 1998-12-3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999-12-31 金 额 减值准备 金 额 减值 其他股权投资*1 准备 32285674.81 — — 10685674.81 21600000.00 — 股权投资差额*2 (1606107.49) — — (1606107.49) — 30679567.32 — — 9079567.32 21600000.00 — 根据1999年11月24 日本公司与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泥公司”)签订的协议,本公司将所拥有的北流市桂华燃料联营公司的38.8 %的股权及北流市第二水泥厂的25.1%的股权转让予水泥公司,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拥有以上两家公司的股权。 *1)本公司按成本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起止期 注册资本 1999-12-31 占被投资单位 备 注 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比例 北流市虎威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0 1600.00 0.008% 广西北宝高等级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05632457.00 20000000.00 18.93% 21600000.00 *2)股权投资差额其明细列示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差额初始金额 形成原因 摊销期限 1999-12-31 本期摊销额 摊销余额 北流市第二水泥厂 (4,818,322.49) 成本法转为权益法 3年 1,606,107.49 — 9.固定资产及折旧 1999-1-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999-12-31 固定资产原价: 房屋及建筑物 5583915.62 — 4503247.62 1080668.00 运输设备 437950.00 931560.67 — 2369510.67 电子设备及其他 264584.00 219527.00 59312.50 424798.50 7286449.62 1151087.67 4562560.12 3874977.17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317622.17 202130.76 203418.75 316334.18 运输设备 595566.04 223053.48 — 818614.52 电子设及其他 119050.57 30411.87 58127.53 91334.91 1032238.78 412771.11 261546.28 1226283.61 固定资产净值 6254210.84 2648693.56 根据1999年11月24日本公司与水泥公司签订的协议,本公司将位于广西省北流市的办公楼转让给水泥公司,其原值为44,503,247.62元,已提折旧160,593.75元,净值为4,342,653.27元。所有权的转移手续正在办理。 10.无形资产 1999-12-31 类 别 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综合 合 计 开发特许权 原始金额: 9031334.00 4629339.16 13660673.16 年初数 8110214.64 4359294.38 12469509.02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7,959,692.41* — 7959692.41 本年摊销额 150522.23 424356.13 574878.36 年末余额 — 3934938.25 3934938.25 剩余摊销期限 — 8年 *根据1999年11月24 日本公司与虎威水泥签订的协议,本公司将拥有的位于广西省北流市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予水泥公司,所有权的转移手续正在办理。 11.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1999-12-31 借款期限 月利率 银行借款 10,000,000.00 1999.6.23-2000.6.22 5.3625‰ 其中:担保 10000000.00 12.应付帐款 应付帐款1999年12月31 日的余额为748,000.00元。 截至1999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尚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本项款项。 13.预收帐款 预收帐款1999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306,214,971. 67元,主要为预售楼房款。 截至1999年12月31日止 ,本公司尚无应付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的本项款项。 14.应付股利 股东名称 1999-12-31 原因说明 首创集团 782,280.51 系1998年度风度公司应付未付利润 15.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1999年12月31日的余额为9,859,229. 05元,其中:欠持本公司5%(含5%) 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为6,380,653.30元,详情参见附注八。 16.应交税金 1998-12-31 1999-12-31 营业税 4837762.50 13912087.37 城市维护建设税 338643.38 975451.12 所得税 3419335.82 18774875.71 8595741.70 33662414.20 17.其他应交款 1998-12-31 1999-12-31 教育费附加 145132.88 417407.64 18.预提费用 项 目 预提原因 1998-12-31 1999-12-31 四源费 按规定应付未付的市政设施配套费 4281789.60 4281789.60 配套费 按规定应付未付的市政设施配套费 5286160.00 3286160.00 供热集资款 按规定应付未付的市政设施配套费 3383142.40 3383142.40 小马厂项目 预提房产开发成本 — 2519284.03 北甲地项目 预提房产开发成本 — 1628831.85 利 息 1016062.50 其他 — 148474.00 12951092.00 16263744.38 19.长期借款 借款单位 1999-12-31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珠市口支行 40,000,000.00 1999.12.29- 第一年5.94% 保证及抵押 2001.12.28 第二年:法定利率 20.股 本 本期增减变动 1999-1-1 配股 其他 小 计 1999-12-31 一、尚未流通股份 1. 发起人股份 13730000.00 — — — 13730000.00 其中:国有股 13730000.00 — — — 13730000.00 2. 募集法人股 51142000.00 480600.00 — 480600.00 51622600.00 其中:国有法人股 34510000.00 480600.00 — 480600.00 34990600.00 法人股 16632000.00 — — — 16632000.00 3. 内部职工股 8113500.00 1080.00 (8110500.00)*2 (8109420.00) 408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72985500.00 481680.00 (8110500.00) (7628820.00) 65356680.00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36004500.00 13234320.00 8110500.00 21344820.00 57349320.00 普通股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36004500.00 13234320.00 8110500.00 21344820.00 57349320.00 三、股份总额 108990000.00 13716000.00*1 — 13716000.00 122706000.00 *1)根据1999年6月5日股东大会决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管公司字[1999〗103号文批准, 本公司以199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99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共计可配售32,697,000股普通股。 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阳光房地产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获配股份的5%,计480,600股;国家股股东广西北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其他法人股东全额放弃本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股东获配13,235, 400股;因此,本次配股实际配股总额为131,716,000股,每股面值1.00元,配股价为每股人民币10.00元,共募集资金计137,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91,43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计131,368,568.00元,其中转入股本13,716, 000.00元,转入资本公积117,652,568.00元。 变更股本后业经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深同证验字[1999〗第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在案。 *2)内部职工股除高级管理人员股外,已于1999年9月全部上市流通。 21.资本公积 项 目 1999-1-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999-12-31 股本溢价 43442773.00 117652568.00* — 161095341.00 资产评估增值 708073.00 — — 708073.00 44150846.00 — — 161803414.00 *详情参见附注六.20。 22.盈余公积 项 目 1999-1-1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999-12-31 法定盈余公积 15353452.83 7886957.47 — 23240410.30 公益金 7283746.91 3943478.73 — 11227225.64 22637199.74 — — 34467635.94 23.未分配利润 分配比例 1999-6-30 年初余额 32098462.47 本年合并净利润 49998680.55 其中:利润分配 1.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7886957.47 2. 提取法定公益金 5% 3943478.73 年末余额 70266706.82 24.主营业务收入 1998年 1999年 水泥 16,908,825.78 — 房地产销售 155428920.76 186748043.00 172337429.63 186748043.00 其中阳春光华园项目住宅楼3#、12 #收入计 160,193,359.00元。该项目是由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风度公司合作开发,截至1999年12月31日,该项目3#, 12#楼已开发完毕并通过建筑工程核验,楼宇已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 由物业管理公司和销售代理公司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但入住手续尚未办理完毕。 本公司已收到相关售房款计112,489,395.45元。 25.财务费用 1998年 1999年 利息支出 470,405.52 — 减:利息收入 601630.68 288250.37 其他 133279.15 1521.85 2,053.99 (286,728.52) 26.其他业务利润 1998年 1999年 项目管理费 — 1368948.79 27.投资收益 1999年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股权投资收益 — 1606107.49 28.补贴收入 项 目 1998年 1999年 所得税返还 — 11515468.88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京财开字[2000〗第004号文,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风度公司1999年度上缴的所得税按33%征收,超过15%部分进行返还,共计应返还11,515,468.88元,已返还1,850,623.47元。 29.营业外支出 1998年 1999年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 1184.97 30.所得税 1998年 1999年 所得税 9999033.45 20332687.79 31.少数股东损益 股东名称 1998年 1999年 首创集团 4379778.93 2623481.49 康苑物业 — (67,673.15) 自然人股东 4,782,793.60 — 9162572.53 2555808.34 3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帐 项 内 容 1999-12-31 其他应收款 支付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18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为北京电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垫付土地补偿费 13000000.00 其他 16256483.04 47256483.04 33.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长期投资 项 目 1998-12-31 1999-12-31 金 额 减值准备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金 额 减值 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股权投资 95707942.06 — 139745377.03 10685674.81 224767644.28 — 其他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起止期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公司 减值准备 备 注 注册资本的% 风度公司 88,824,908.88 91.67 — 阳光苑公司 46,920,000.00 65 — 盛世物业 387,735.40 45 — 星泰公司 31,035,000.00 75 — 阳光嘉园 36,000,000.00 60 — 水泥公司 1,600,000.00 8 —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公司 20,000,000.00 18.93 — 224,764,644.28 — (2)投资收益 1999年 项 目 长期投资 风度公司 28870894.14 盛世物业 (152,264.60) 北流市第二水泥厂 1606107.49 30324737.03 (3)项目投资分来的利润 项 目 1999年 阳春光华家园 21312371.68 根据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