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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第七届监事2018年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L3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 2018 年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 2018 年 10 月 22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出席监事 3 人,监事吴卫光先生
采取通讯表决方式。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
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第三
季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及全体监事愿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
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
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