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1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
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
举。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第
二大股东上海永磐实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换届
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关于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章
程进行相应修订的议案》。经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在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
决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议案一《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届监
事会换届实行累计投票制的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96,962,776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4.2256%,议案一未获通过;议案二《关于根据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的议案》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96,962,7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24.2256%,议案二未获
通过。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 2019-L04 号《关于收到股
东临时提案的通知暨取消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及 2019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 2019-L08 号《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设监事 3 名,其中设非职工代表监
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建图先生、符海鹰先生
作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投票表决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