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关于修订《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2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则要求和拟修订的《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其他
有关规定,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阳光新业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西阳光股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阳光新业地产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治理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
保障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章程,特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
制定本规定。
规定。
第五条 监事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监事的任职资格:
(一)能维护股东权益; (一)能维护股东权益;
(二)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 (二)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
阅历和经验; 历和经验;
(二)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 (三)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道。
第七条 监事的每届任期为三年。股 第七条 监事的每届任期为三年。股东
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 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
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 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过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任。 举产生。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第十八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
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 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为 1/3。
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式民主选举产生。 生。
第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一) 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 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
审核意见; 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
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 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
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 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
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 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 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
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 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
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
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 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
公司承担。 担。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
条款不做修订。修订后的《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