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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2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4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阳光股份”)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延期召开,召开时间由原定的 2019 年 5 月 3 日变更为
2019 年 5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仍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 2019-L47 号公告《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
知》(更新后)。

    一、     原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9-L37)。本次股东大会原定于 2019 年 5 月 3 日(周
五)下午 14:00 召开现场会议,会议提供网络投票,通过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 日-2019 年 5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 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3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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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布五一假期调整方案,原定的 2019
年 5 月 1 日放假一天,调整为 2019 年 5 月 1 日至 4 日放假调休,公司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不符合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的,应当安排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召开的规定。因此,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将原定于 2019 年 5 月 3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
2019 年 5 月 8 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延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及变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8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7 日-2019 年 5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7 下
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中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25 日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 年 4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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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1 层 A 会议室。


    除召开时间调整外,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
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其他事项均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 2019-L47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更新后)。
    公司为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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