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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0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 2020 年 4 月 7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7 人,实出席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韩传模先
生、韩俊峰先生、韩美云女士;董事张缔江先生、李国平先生采取通讯表决方式;
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
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于本公告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工作报告》。
    二、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董事会保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于本公告日披露的 2020-L11《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并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338,784 千元,2019 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761 千元,公司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分红条件。同时,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
所处行业及现状、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等因素,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有序
及公司业务转型的需要,给广大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从公
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现提出以下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
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五、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开展了全面有效的工作,公司内
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有效防范了风险,保证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
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
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
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0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审计报
酬总计拟不超过 140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
超过 30 万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
资格审查,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后,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
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告日披露的 2020-L12 号公告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七、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 13,734,708.67 元,信用减值准
备人民币 3,282,234.48 元,减少 2019 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 17,016,943.15 元,
减少净利润人民币 17,016,943.15 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计
入的报告期间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与会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方法合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可靠、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信用价值的
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披露的
2020-L13 号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八、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 2019 年度津贴
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长唐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2019 年度董事长津贴方案经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
过,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领取津贴情况详见《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长 2019 年度津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韩俊峰先生、韩美云女
士进行了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领取津贴情况详见《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本项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公司董事杨宁先生、董事李国平先生进行了回避表
决。
    公司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依
据 2019 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和薪酬分配政策确定,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获取薪酬情况详见《2019 年年度报
告全文》。
    独立董事对关于 2019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详见于本公告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颁布的相关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对
会计政策的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独立意见,详见于本公告
日披露的 2020-L14 号公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
开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