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选举周磊 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聘请熊伟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请常立铭先生担 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聘请张志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 我们作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研究了有关议案资料, 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第 146 条、《公司章程》第 96 条和第 12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惩罚和惩戒;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因此,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签字:刘平春、韩传模、韩美云 二○二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