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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0-L5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于 2020 年 5 月 21 日收到独立董事韩传模先生递交的辞呈,韩传模先生因公司
控制权变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同时申请辞去第
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
职务(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 2020-L34 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提名,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张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补选需经深交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张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张力先生简历


    张力先生,中国国籍,1976 年出生,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

    张力先生曾先后担任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负
责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授薪合伙人,现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力先生未持有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张力先生与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张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3.2.3条所列情形;张力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