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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2021-03-2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L0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 年 1 月 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0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00 万元—7,5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 2,000 万元—5,0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07 元/股—0.1 元/股。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正值,且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



                                          本报告期
   项   目                                                                          上年同期
                            修正前                           修正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000万元–7,500 万元 盈利:9,500 万元–11,500 万元 亏损:8,17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2,000万元–5,000 万元 盈利:6,700 万元–9,800 万元      亏损:9,66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7元/股–0.10元/股    盈利:0.13元/股–0.15元/股      亏损:0.1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
预审计。但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
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前次业绩预告时,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

规定,对所售北京地区住宅尾盘按照旧房评估方式计算土地增值税,并经
由评估师确认。近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对该部分旧房适用的基准
地价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销售北京地区住宅尾盘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金
额大幅度降低,公司向上修正2020年度业绩。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

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