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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L0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21年

3月29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马稚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

席马稚新女士、职工监事高淼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1—L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L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34万元,2020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457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0%。特殊情况

包括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公司无法实现二级市场融资,且年报资产负债

表日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主要投资项目尚未产生收益。

    目前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公司无法实现二级市场融资,且公司主要

投资项目上海银河项目截止目前尚未实现对外租赁或处置,预计年报资产负债

表日未来十二个月内也将难以产生收益。

    2020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734万元,利润增长的主要原

因为2020年度公司加速开发项目尾盘销售所致。未来公司业务将主要聚焦在商

业运营管理和物业租赁两大领域。2020年公司商业运营管理和物业租赁业务实

现营业收入仅占公司营业收入的29%左右,2021年公司主业经营面临较大挑战。
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有序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从公司的

实际情况出发,现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

的原则,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有序开展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和管理需要,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组织结

构,内控体系建设满足了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内部控

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1—L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

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正常履行公司管理

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

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投保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二、三、四、五、七、八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