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L1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险方案
(一)投保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责任限额:不超过4,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
准)
(四)保险费总额:不超过6.5万元(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
准)
(五)保险期限:一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具体人员;确定保险公
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
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
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该事项
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协助相关责任人员更好
地履行其职责,促进公司发展。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保险。
三、监事会意见
为降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正常履行公司管理职责可能引致
的风险以及引发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为其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
行职责,促进公司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体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审批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