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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阳光股份: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补充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 股份        公告编号:2021-L19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L16)。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披露上述公告时遗漏了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二项议案《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补充如下:
     原内容: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阳光上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东商业”)拟
 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38,000万元授信,授信期限
 为180个月。公司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东商业控股子公司成都
 锦尚置业有限公司、上东商业拟以其资产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对外担保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L1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补充后: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阳光上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东商业”)

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38,000万元授信,授信期
限为180个月。公司拟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东商业控股子公司成
都锦尚置业有限公司、上东商业拟以其资产为该笔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
对外担保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2021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L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
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L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本次董事会决议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