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一季报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L2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星期四)以书面、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马稚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出席监事 3 人,其
中监事会主席马稚新女士、职工监事高淼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
L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L2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