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目录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和目录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数据摘要 第四节 股本变动和股东情况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第十节 重要事项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PER SHINE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军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肖虎 授权代表:王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成铭大厦C 座20 层(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30628 传真:(010)66185187、68343211 电子信箱:YGDSH@263.net 四、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园湖南路32 号 邮政编码:530022 公司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成铭大厦C 座20 层 邮政编码:100035 公司电子信箱:YGDSH@263.net 五、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互联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阳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608 七、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年5月25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广西北流市城郊老虎冲 公司变更注册日期:1996年6月7日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6年9月13日注册资本变更、企业类型变更 1996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7年11月6日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8年3月11日注册地址变更、营业范围增加 1998年5月15日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本增加 1998年9月9日法定名称变更 1999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变更 2000年9月8日注册资本变更 2000年11月8日营业范围变更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00001000020 3、税务登记号码:国税桂字450100200538358 地税桂字45010H150100053753 4、公司未流通股份的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5、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千元) 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95,963 净利润 58,4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9,031 主营业务利润 96,321 其他业务利润 25 营业利润 67,116 投资收益 53 补贴收入 29,370 营业外收支净额 -5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61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507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2001年度 2000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444,108 842,128 681,735 净利润(千元) 58,478 87,866 83,773 总资产(千元) 1,043,435 1,128,773 1,190,581 股东权益(千元) 485,593 427,115 462,586 每股收益(元/股) 0.28 0.42 0.40 每股净资产(元/股) 2.33 2.05 2.2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28 1.94 2.2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5 -0.14 -0.14 (元) 净资产收益率(%) 12.04 20.57 18.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础 8.56 25.02 18.88 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项目 1999年度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26,555 186,748 净利润(千元) 15,732 49,999 总资产(千元) 996,660 843,267 股东权益(千元) 349,680 389,244 每股收益(元/股) 0.13 0.41 每股净资产(元/股) 2.85 3.17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75 3.1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1 0.11 (元) 净资产收益率(%) 4.50 12.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础 1.65 21.07 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为:补贴收入29,370 千元,营业外收支净额-575 千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160千元,短期投资减值准备-69 千元,清理股权投资损失-676 千元,股票投资收益949 千元。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收益9,391 千元,非经常性损益为19,447 千元。 三、报告期利润表附表 2001年度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9.84 21.11 0.46 0.46 营业利润 13.82 14.71 0.32 0.32 净利润 12.04 12.81 0.28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8.04 8.56 0.19 0.19 的净利润 四、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千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期初数 208,600 75,909 54,436 17,883 88,170 本期增加 0 0 21,381 7,128 37,097 本期减少 0 0 0 0 0 期末数 208,600 75,909 75,817 25,011 125,267 变动原因 本年度净利润提取 本年度净利润提 本年度净利润 增加 取增加 增加 项目 股东权益 期初数 427,114 本期增加 58,479 本期减少 0 期末数 485,593 变动原因 本年度净利润 增加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配股 送股 公积金 增发 其他 小计 转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3341000 0 0 0 0 0 0 233410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23341000 0 0 0 0 0 0 23341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0 0 0 0 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0 0 0 0 0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87758420 0 0 0 0 0 0 87758420 3、内部职工股 0 0 0 0 0 0 0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0 0 0 0 0 0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1099420 0 0 0 0 0 0 11109942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97500780 0 0 0 0 0 0 9750078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其他 0 0 0 0 0 0 0 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97500780 0 0 0 0 0 0 97500780 三、股份总数 208600200 0 0 0 0 0 0 208600200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公司近三年股票发行情况 (1)、1999 年6 月,本公司已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内部职工股中的2700 股上市流通;1999 年9月6 日,距我公司新股发行日已期满三年,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同意,公司内部职工股811.08 万股上市流通(其中高管股3600 股按规定暂时冻结)。 (2)、我公司199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9 年增资配股方案,该方案经中国证监会南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南宁证监发字[1999]9号文初审同意并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103号文批准。该次配股以1998 年末总股本10899 万股为基数,按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股价格为每股10元。国有法人股股东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48.06 万股,国家股股东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其它法人股股东均放弃本次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获配1323.54 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该次配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1323.54 万股已于1999 年12 月10 日上市流通(其中高管股获配的1080 股暂时冻结)。配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12270.6 万股。 (3)、根据第三届董事会2000 年第三次会议及199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我公司于2000 年4 月27 日实施了1999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1999 年末总股本12270.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7 股。本次转增股本可流通部分已于2000 年4 月28 日起开始交易(其中高管股转增的3276 股暂时冻结),转增后,我公司总股本增至20860.02 万股。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本公司共有股东32850 名,其中高管股股东2 名。 2、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名称 报告期初 报告期内 报告期末 占总股份 持股情况 股份增加 持股情况 比例 (股) (股) (股) (%)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55285020 0 55285020 26.50% 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3341000 0 23341000 11.19% 北京中环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10000000 0 10000000 4.79% 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0 9958850 9958850 4.77% 广西信托投资公司 4199000 0 4199000 2.01% 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 3060000 0 3060000 1.47% 北流市供电公司 1667700 0 1667700 0.79%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0 1245050 1245050 0.59% 玉林市国企工业总公司 853740 0 853740 0.41% 孙银国 697850 -29150 668700 0.32%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裕隆证券投资基金和孙银国为流通股股东,其余为非流通股股东;前十名股东共持有股份11027.906 万股,其中流通股份为191.375 万股,尚未流通股份10836.531 万股。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为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广西信托投资公司。 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2001 年10 月我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首创阳光”)的控股股东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简称“阳光综合”)与北京财务会计咨询服务中心、北京市金鹏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关于北京中环广场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阳光综合受让中环置业75%的股权,成为中环置业控股股东,2001 年12 月29 日,阳光综合办理了持有中环置业75%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因此,阳光综合通过首创阳光、中环置业间接共持有我公司31.29%股权。为解决阳光综合间接持有我公司股权超过30 的问题,中环置业于2002 年1 月23 日与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核建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中环置业决定将持有我公司4.79 的股权,共计1000 万股的法人股股份全部转让给核建公司,转让价格为2.419 元/股,转让总金额为24,190 千元,核建公司将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中环置业。核建公司成立于2000 年5 月11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 千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经核建公司确认,核建公司股东为中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公司,终极控股股东为国有独资公司。核建公司及其股东与阳光综合及阳光综合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简称“首创集团”)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核建公司及其股东的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未在阳光综合及首创集团交叉任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核建公司及其股东未曾与阳光综合及首创集团发生任何业务往来。核建公司与阳光综合、中环置业没有就托管、行使表决权、投票权及采取一致行动等有关事宜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或以外存在其他约定或协议。核建公司在受让中环置业持有我公司股权后,目前未有安排董事及高管人员进入我公司的意向。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后,我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前十名股东之间将不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02 年3 月25 日,有关中环置业与核建公司的股票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我公司2334.1 万股的国家股股份,占我公司总股本的11.19%,为我公司第二大股东。2001 年12 月28 日,北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持有人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撤销,其职能划归北流市财政局,原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和管理的我公司国家股相应变更为北流市财政局持有和管理。目前,有关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2)阳光综合公司于2001 年12 月31 日与北流市财政局签订《关于协议转让北流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的协议书》,受让公司11.19%的股份(国家股)。协议生效需要财政部批准该项股份转让且中国证监会予以豁免阳光综合公司及其关联方因履行该协议引致的向发行人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收购要约豁免事宜正在办理当中。 三、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阳光”)。首创阳光的控股股东为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综合”)。 1、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光,成立日期:2000 年11 月13 日,注册资本1 亿元,经营范围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等。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持有其73.41%的股权,北京青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6.59%的股权,其他为自然人股东持有其20%的股权。 2、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军,成立日期:1993 年5 月19 日,注册资本100,609千元,经营范围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等。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 四、其他持股10 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我公司11.19%的国家股股份。该局为国家行政单位。 第五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任职 任职年限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股) (股) 唐军 男 43 董事长 1999-2002 0 0 章军 男 36 董事兼总经理 1999-2002 0 0 侯国民 男 50 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2000-2002 0 0 潘文堂 男 37 董事 1999-2002 0 0 马卫东 男 39 董事 1999-2002 0 0 骆志光 男 51 董事 1999-2002 3978 3978 李涛 男 43 董事 1999-2002 3978 3978 张巨兴 男 48 监事会召集人 1999-2002 0 0 张馥香 女 40 监事 2000-2002 0 0 王洪玉 男 51 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 1999-2002 0 0 肖虎 男 37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1999-2002 0 0 张劲梅 女 41 副总经理 2001-2002 0 0 杨宁 男 31 财务总监 2001-2002 0 0 姓名 年度报酬 (千元) 唐军 400 章军 332 侯国民 315 潘文堂 未在公司 领取薪酬 马卫东 72 骆志光 未在公司 领取薪酬 李涛 未在公司 领取薪酬 张巨兴 未在公司 领取薪酬 张馥香 未在公司 领取薪酬 王洪玉 78 肖虎 235 张劲梅 198 杨宁 184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1)董事长唐军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阳光任总经理,在首创阳光的控股股东阳光综合任董事长; (2)监事张巨兴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阳光任副总经理; (3)监事张馥香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首创阳光任财务总监。 二、年度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依据公司的薪酬发放制度领取报酬。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参见上表。在我公司领取报酬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报酬总额为1,047 千元,前三名高管人员报酬总额为1,047 千元。年度报酬在1-100 千元区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人,在100-400 千元区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6 人。 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张巨兴先生、张馥香女士在我公司关联单位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报酬,潘文堂先生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报酬,骆志光先生、李涛先生在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报酬。 三、报告期内,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任命侯国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劲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王新女士为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报告年度内无变化。 四、公司员工情况:公司现有员工48 人,其中销售管理人员8 人,技术人员36 人,财务人员6 人,行政人员6 人,公司员工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8 人,硕士以上6 人。公司无离职退休人员。 第六节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基本治理结构简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文件,上述规则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要求,主要表现在: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建立了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的选择上尽可能为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提供方便;公司对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进行了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能够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保证股东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未发生过对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2、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1)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无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2)本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方面与大股东做到了严格分开。 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做到独立,有独立的经营领导班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董事会秘书均未在股东单位兼职,公司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公司与公司大股东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产权关系明确,对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独立拥有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会计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公司独立开设银行帐户,独立纳税;公司主要在北京进行房地产投资,拥有独立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我公司及职能部门没有上下关系,公司的经营管理是独立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3)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和责任;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的选聘程序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和独立,并对董事候选人的资料进行了及时披露,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的选聘程序、积极推进累计投票制度;公司董事会人员和人数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是公司执行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董事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董事成员能定期参加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公司正积极物色独立董事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建立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决策进行监督;公司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监事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司监事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在管理上注重“以人为本”,实行市场化的人才选择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以公开招聘和内部凭优选拔相结合,唯才是举,并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的目标责任制,即在年初根据公司整体计划和目标,落实每个高级管理人员或其负责部门的目标责任,期间或年末由董事会或总经理等对照其目标责任对其绩效进行考评,作为其任免、奖惩的主要依据;将其权利、利益与贡献、能力结合;最大程度地调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能够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能够向银行及其它债权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公司员工能够通过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人员的沟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以及涉及员工利益的重大决策发表意见。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 日前,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于2002 年1 月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待提交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二、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聘请独立董事。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的规定要求,正在积极修订相关规则,物色独立董事人选,并于2002 年6 月30 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第七节股东大会简介 一、经2001 年4 月2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通知,本公司于2001年5 月21 日召开200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共收到有效表决单14 份,代表股份10192.41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6%。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0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200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通过200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通过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通过2001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6、通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建设黄寺大街23 号院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的议案。 7、通过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嘉润园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的议案。 8、通过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9、逐项表决通过公司2001 年增资配股方案: (1)通过配股比例和配售股份总额; (2)通过配股价格及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 (3)通过配股发行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4)逐项表决通过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数额; ①通过将配股募集资金约34650 万元用于投资黄寺大街23 号院住宅小区一、二期工程项目; ②通过将配股募集资金约17640 万元用于投资嘉润园住宅小区一期工程项目。 (5)通过配股方案的有效期为自此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通过授权董事会在该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的有关具体事宜。 10、通过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11、通过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12、通过向华夏银行申请3 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13、通过修订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5 月2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二、经2001 年6 月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通知本公司于2001,年7 月10 日召开200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3 名,代表股份8862.6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续聘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进行2001 年度财务审计的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7 月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三、经2001 年9 月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通知,本公司于2001年10 月9 日召开200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4 名,代表股份7524.76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7%。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逐项表决通过了修改公司2001 年配股方案。 2、通过为公司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申请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1 年10 月1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第八节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范围 本公司业务涉及房地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高科技投资等业务领域。目前,公司业务主要在北京进行房地产投资及开发。 2001 年,中国宏观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平稳的发展势头,同时,由于加入WTO 与申奥成功等众多利好因素的刺激;房地产市场总需求量出现了稳定持续增长的态势;房地产市场明显处于景气状态;国房景气指数一度走高。另一方面,由于世界经济的衰退和波动,社会消费结构的变化等复杂因素的综合影响,京城房地产市场总供给的增长速度快于总需求的增长速度;北京房地产市场竞争形势日益严峻,甚至在局部区域出现项目推广难度增加、销售速度放缓的现象。综合而言,北京房地产市场开始步入相对平稳、相对成熟的发展时期。 在这种宏观环境下,公司2001 年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尤为值得指出的是,下半年在北京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对放缓、销售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我公司发扬团队精神,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抓住机遇、狠抓内部管理,坚持创新、务实、进取、开拓的发展理念,努力塑造阳光品牌。公司对在施项目加大营销力度,扩大市场份额,对新建项目积极进行前期设计和立项,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001 年,公司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4,108 千元,其中房地产业实现收入432,118 千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7.30%。阳春光华家园橡树园项目在2001 年度全部竣工入住,实现销售收入409,329 千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2.17%,其他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为22,789 千元。另外,北京黄寺大街23 号院住宅小区项目进入预售期;截止2001 年12 月31 日,已签定的预售合同总金额2.37 亿元,销售态势良好,将对公司2002 年的业绩做出主要贡献。 2、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 (1)、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0,000 千元,我公司占该公司91.67%的权益。我公司曾与其合作开发的项目为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项目,正在开发的项目为北京黄寺大街23 号院住宅小区项目一期(现已正式命名为阳光丽景项目)。该公司2001 年末总资产552,061 千元,2001 年度实现净利润10,212 千元。 (2)、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2,190 千元。我公司占有该公司65%的权益。该公司已开发的主要项目为北京盛世嘉园项目;将要开发的项目为北京华糖大厦项目。该公司2001 年年末总资产174,241 千元,2001 年度实现净利润5,658 千元。 (3)、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1,380 千元,我公司直接占有该公司75 的权益,间接共占有其98 的权益。该公司负责开发的主要项目为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项目,该项目位于北京市西三环附近;为北京阳春光华家园项目的后续项目,目前。项目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截至2001 年底,销售率已达95%,实现销售收入409,329 千元,占我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2.17%。该公司年末总资产277,313千元净利润68,186 千元。 (4)、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 千元,我公司直接占有该公司45%的权益,间接共占有该公司80 的权益。该公司主要从事盛世嘉园和阳春光华两个项目的物业管理。2001 年末总资产13,319 千元,2001 年度实现净利润129 千元。 (5)、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00 万美元,我公司占60 的权益。该公司2001年年末总资产75,670 千元。公司2000 年取得了位于南宁经济开发区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目前,有关项目定位方案正在调整之中。 (6)、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 千元,我公司直接占有该公司80%的权益,间接共占有该公司97%的权益。该公司2001 年末总资产10,001 千元,尚未进行项目开发。 (7)、北京阳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 千元,直接占80 的权益。该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相关技术开发。但随着IT 经济走入低谷,该公司的经营遇到了很大困难,短期内很难取得预期收益,并出现了亏损。因此,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目前正在办理清算手续。截止2001年12 月31 日,该公司累计亏损金额4,350 千元。 3、 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2001 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占公司全年采购总额的81.29% 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公司全年销售总额的46.58%。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房地产业已逐渐从过去的非市场化、半市场化慢慢走向完全的市场化。在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作用下,强者将把握机遇,在挑战中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弱者则被无情地淘汰出局。目前,北京房地产市场已集中了本地、国内其它地区众多颇具实力的发展商,其中不乏具有国际化背景的发展商,房地产竞争日趋激烈。对此,公司注重向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有步骤、有节奏地扩大公司规模,走成本扩张之路,多方面加强公司综合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2)、在不完全、不成熟的市场状况下,消费者只对产品的某一项因素特别关注,其它因素可能被忽略;但随着市场的不断细化和发展,消费者也慢慢走向成熟和理性,消费者口味呈现多样化,需求已越来越高,客户不但考虑户型价格等因素,还要考虑社区文化等人文因素。针对房地产市场不断变化的趋势,我公司及时根据市场细分的要求,对产品的市场定位进行了研究,力争使公司的产品、售后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3)、从2001 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住宅市场走势出现了阶段性的“钝化”,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供应量的压力。对此,公司加强了现有产品的市场研究工作,同时对竞争对手进行了研究,调整了不适应市场形势的销售策略,保证了公司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 (4)、由于我公司2001 年配股融资计划未能按预期顺利实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财务计划和工作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积极拓展多种融资手段,以银行贷款等方式落实了项目的一部分所需资金,使项目的开发、施工进度正常进行。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北京黄寺大街23 号院项目投资133,179 千元;嘉润园项目投资58,555 千元。 1、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131,360 千元全部用于开发建设盛世嘉园和阳春光华家园项目,截止2000 年底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资金使用效果良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2、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北京黄寺大街23 号院住宅小区项目(现定名为“阳光丽景”);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度公司”)于2000 年3 月17 日与北京广播器材厂签定了土地转让协议,取得了北京黄寺大街23 号院住宅小区项目约7.8 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001 年4 月18 日,公司风度公司签定合作协议,双方按9:1 的投资比例共同对该项目分三期进行开发建设,项目立项在风度公司。该项目2001 年总投资133,179 千元,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已累计投入316,957 千元。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已取得项目全部三期的立项批复、一期的有关用地规划、建设规划、开工、销售的政府批复文件。项目一期于2001 年中期前后开工,年底结构封顶,预计一期A 座楼于2002 年中期前后竣工入住,一期B、C 座楼于2002 年底竣工入住。二期工程预计于2002 年上半年开工,2003 年竣工验收。在“长城杯”验收时,A 座楼五个验收项目均获得“精”;在全国建筑工程大检查中,该项目作为北京市推荐的十个工程项目之一,工程质量受到建设部专家的一致好评;在北京青年报组织的精品楼盘评比中,被评为“优秀楼盘”。该项目因其地理位置较好,价格适中,市场定位准确等优势,使其自开盘以来,一直保持较好的销售态势。即使在今年下半年北京房地产市场总体趋于平淡的情况下,该项目仍保持了较好的销售业绩,截止2001年12 月31 日,项目一期A、B、C 栋楼的预售面积达到3.46 万平方米,预售合同总金额2.37 亿元。 (2)、北京嘉润园项目:我公司于2000 年9 月28 日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定合作合同共同开发建设嘉润园小区项目,合同规定甲方负责完成该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及“三通一平”工作,并将项目及开发权转让给由我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我公司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用人民币7.5 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并对“三通一平”的项目,进行开发建设。2001 年4 月18 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泰公司”)签定协议,双方按9:1 的投资比例共同对项目一期进行开发建设。该项目2001 年总投资58,555 千元,截至2001年12 月31 日,已累计投入258,555 千元。该项目原计划分五期进行开发建设,现已改为三期进行开发建设,并已全部取得三期的立项批复。该项目一期预计于2002 年下半年开工。 (3)、北京华糖大厦项目:公司于2001 年1 月21 日与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等合作各方签定北京华糖大厦项目的土地转让,开发建设及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项目立项在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华糖项目的开发建设。该项目因规划方面遗留问题的影响,双方未能按约定的条件开展工作。经过多次协商,该项目已走入正轨,目前已取得京计投资字(2002) 215 号立项批复,正在办理其他有关政府批文,预计2002 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4)、公司控股的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于2000 年取得了位于南宁经济开发区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目前,有关项目定位方案正在调整之中。 (5)、公司控股的北京阳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阳光创业”)及参股成立的北京金禾兴网络有限公司(简称“金禾兴”)由于IT 行业整体的不景气,上述两公司均未能取得预期的收益,而且都出现了不同程度地亏损。鉴于此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两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进行清算。截止2001年12 月31 日,阳光创业公司累计亏损4,350 千元,正在清算处理过程中;金禾兴公司已完成清算工作,我公司投资损失676 千元。 三、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1、公司财务状况(单位:千元) 项目 期初数或上期同期数 期末数 报告期内变动增减(+-) 总资产 1,128,773 1,043,435 -85,338 长期负债 0 70,000 70,000 股东权益 427,114 485,593 58,479 主营业务利润 224,633 96,321 -128,312 净利润 87,866 58,478 -29,388 主要变动原因: (1)、总资产减少因为:橡树园项目存货结转销售成本; (2)、长期负债增加因为:增加房地产开发项目借款; (3)、股东权益增加因为:本年净利润增加; (4)、主营业务利润及净利润减少因为:本年竣工项目减少;利润额降低。 四、生产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的影响 1、中国申奥的成功,将会刺激北京市的国际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城市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更有力地促进了北京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繁荣局面,非常有利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开展。下一步,我公司将针对申奥成功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程度进行充分研究,制定符合公司客观情况的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发展。 2、加入WTO,对我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是深远的。一方面会刺激房地产需求总量增加;另一方面会使更多房地产开发商进入北京房地产市场,北京房地产投资量将继续增加,市场供给进一步增长,房地产竞争会日益激烈。 面对上述的机遇和挑战,我公司将不断加强自身管理和产品、营销、服务、商业运作等诸多方面的创新。加强房地产市场研究,加强市场细分与定位的准确性,控制成本,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以个性化特征、居住环境、客户服务等方面树立起公司良好的品牌。 3、补贴收入 (1)2001年4月12日,根据北京市大兴县财政局兴财(2001)第28 号文件关于对风度公司拨付补助财务处理的通知和大兴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经济政策,并结合风度公司的开发量,风度公司获得财政补助10,000 千元,公司将此项收入计入“补贴收入”。 (2)2001年4月12日,根据北京市大兴县财政局兴财(2001)第29 号文件关于对北京阳光苑公司拨付补助财务处理的通知和大兴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经济政策,并结合阳光苑公司的开发量,阳光苑公司获得财政补助8,318 千元,公司将此项收入计入“补贴收入”。 (3)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怀柔县。2001 年11 月星泰公司从北京市怀柔县财政局获得了〈关于给予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发展奖励基金政策的批复〉。根据该批复,怀柔县财政局将结合星泰公司每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向星泰公司拨付“企业发展奖励基金“。2001 年实际拨付11,052 千元,公司将此项收入计入”补贴收入“。该项政策体现了怀柔县政府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利于星泰公司的业务发展。 五、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2002 年业务发展计划 正走向国际化的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前景是非常广阔,的但房地产市场竞争也将更加激烈、更加趋于成熟。买方市场将迅速形成,购房者的消费也将更趋于理性,针对这种趋势,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房地产专业化运作水平,完善并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现代化管理制度与措施。 1、加大项目成本费用控制力度:公司财务审算部门将严格执行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等管理制度,力争在工程施工发包、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尽可能为公司节约项目成本。 2、加强现有项目管理及销售计划: (1)、北京黄寺大街23 号院项目:公司将围绕A、B、C 座及D 座(二期)现房和准现房加大销售力度,围绕社区环境及景观做好整体销售工作,争取A 座销售率达90%以上,B、C 座达到85%以上,D 座达到30%以上。 (2)、北京嘉润园项目:争取嘉润园一期于2002 年下半年开工、所有手续齐备并开始销售。 (3)、北京华糖大厦项目:加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争取2002 年8 月底开工。 (4)、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加快项目定位的市场研究。 3、新项目拓展计划2002 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的工作,争取签定一个新项目,为公司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做好准备。 4、由于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公司除针对现有项目做好市场调查与研究工作外,还将对房地产宏观状况与走势,个别典型案例全程分析、广泛的客户需求等方面加强研究工作。 七、董事会工作情况 1、报告年度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01年1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200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我公司与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共同签定北京华糖大厦项目的土地转让、开发建设及租赁协议。 2001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0 年度报告及2000 年度报告摘要;200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1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建设黄寺大街23 号院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嘉润园住宅小区工程项目的议案;公司符合配条件的议案;逐项表决通过公司2001 年增资配股预案;包括配股比例和配售股份总额,配股价格及配股价格的定价方法、发行对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及数额、配股预案的有效期、授权事宜;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向华夏银行申请3 亿元授信额度;与国信证券签定有关协议,聘请该公司为我公司2001 年增资配股工作的主承销商;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任命侯国民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劲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杨宁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王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2001年6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200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进行2001 年财务审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工商银行珠市口支行申请1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通过经营班子提出的薪酬改革方案;调整公司组织结构。 2001年6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200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45,000 千元以下的资金认购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A 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为万东医疗向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申请共计60,000 千元贷款提供担保。 2001年7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200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从2001 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我公司将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01年8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1 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01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2001年8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200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我公司参股子公司金禾兴网络有限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进行清算。 2001年9月7日,第三届董事会2001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改2001 年配股预案;为子公司风度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申请1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001年12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200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总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将台房地产公司”)向福建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以下简称“东单支行”)分别申请30,000 千元借款提供担保。之后经有关各方协商,将台房地产公司决定放弃与东单支行签定借款合同,农工商总公司决定单方与东单支行签定借款合同。2001 年12 月29 日,我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为农工商总公司向东单支行申请的60,000 千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期限半年。 2001年12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北京阳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并进行清算的决议。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根据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于2001年月日发布了2000年度派息公告方案:即以公司2001 年末总股本20860.0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0.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430千元,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已实际派发8,162 千元。 (2)、经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公司及子公司风度公司签定合作协议,双方共同投资建设黄寺大街23 号院住宅小区工程项目。有关项目进展情况详见第八节有关公司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的内容。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对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16,957 千元。 (3)、经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1年4月18日,公司与星泰公司签定现有,双方共同投资对该项目一期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项目进展详见公司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累计对该项目完成投资258,555 千元。 (4)、根据2000年度股东大会及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了配股材料的准备及报送工作。目前,由于政策与市场等多方原因,公司董事会目前已决定暂停配股融资计划。 (5)、2000年度股东大会曾审议通过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3 亿元授信额度。目前,我公司尚未从该行申请任何贷款。 (6)、经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公司聘请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进行了2001 年中期报告财务审计工作。 (7)、根据200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公司为子公司风度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申请了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前,风度公司已从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申请了50,000 千元贷款。 八、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58,478 千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4,254 千元、5%公益金7,127 千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8,170 千元,2001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267 千元。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积极扩张阶段,房地产业务发展非常迅速,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发展及经营的需要,董事会研究决定,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九、报告期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第九节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1、2001年4月18日,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200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通过公司具备2001年配股资格。 (4)、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0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我公司财务状况。 (6)、99年配股募集资金按配股说明书的承诺进行投资。 (7)、2000年度,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 (8)、公司2000年度未进行关联交易,无内幕交易。 (9)、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有关公告刊登在2001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2、200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本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有关公告刊登在2001 年8 月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二、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负责本公司2001年度审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2001年度,本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无内幕交易。 五、本公司2001年度未有关联交易,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况。 六、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完全一致,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第十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三、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于1999年9月28日与河北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签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建筑公司承建的项目为阳春光华橡树园住宅等基建项目,承包方式为中标价加变更协商。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 2、北京黄寺大街23号院项目:公司与风度公司曾于2000年3月17日和北京广播器材厂签定了土地转让协议,共同购买了该厂位于北京黄寺大街23 号院面积约7.8 万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向北京广播器材厂支付约4.4 亿元的拆迁补偿费。后于2000 年11 月27 日与北京广播器材厂签定北广项目拆迁补偿费的补充协议,将拆迁补偿费调整为4.1 亿元。2001 年4 月18 日,公司与风度公司签定合作协议,双方按9:1的比例共同对该项目分三期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项目进展情况详见第八节二,3 有关公司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3、北京嘉润园项目:我公司曾于2000年9月28日与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定合作合同共同开发建设嘉润园小区项目,合同规定甲方负责完成该项目规划用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及“三通一平”工作,并将项目及开发权转让给有我公司设立的项目公司;我公司向甲方支付补偿费用人民币7.5 亿元,设立项目公司并对“三通一平”的项目进行开发建设。2001 年4 月18 日,公司与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泰公司”)签定协议,双方按9:1的投资比例共同对项目一期进行开发建设,一期将于2002 年下半年开工。 4、公司于2000年11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雅宝路支行签定了贷款额为40,000 千元人民币、期限为1 年的短期贷款合同。公司已偿还此笔贷款。 5、北京华糖大厦项目:我公司于2001年1月21日与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华糖洋华堂有限公司共同签定北京华糖大厦项目的土地转让、开发建设及租赁协议。根据该协议,项目立项在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华糖项目的开发建设。该项目因规划方面历史遗留问题的影响,双方未能按约定的条件开展工作。经过多次协商,该项目已走入正轨,目前已取得京计投资字(2002)215 号立项批复,正在办理其他有关政府批文,预计今年下半年进行开工建设。有关公告刊登在2001 年2 月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6、根据第三届董事会200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决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向工商银行珠市口支行申请1 亿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分为两笔,一笔金额为70,000 千元,期限为36 个月,另一笔金额为30,000 千元,期限为12 个月,《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均于2001 年6 月29 日生效。有关公告刊登在2001 年6 月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7、根据第三届董事会200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与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东医疗”)签署《保证合同》,风度公司为万东医疗向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申请共计60,000 千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 年,同时,双方与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医药集团为万东医疗就此笔贷款向风度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1 年,上述协议已于2001年7 月19 日全部生效。有关公告刊登在2001 年7 月2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8、根据第三届董事会2001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签定协议,决定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申请1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目前我公司已申请50,000 千元贷款。有关公告刊登在2001 年9 月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9、根据第三届董事会200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我公司决定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简称“农工商公司”)向东单支行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期限半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农工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将台二公司”)向我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将台二公司保证我公司可根据因履行担保义务而实际支付的金额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从依照我公司与将台二公司于2000 年9 月28 日签订的嘉润园小区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应向将台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中抵扣相应金额。截至2001 年12 月30 日,有关借款合同和反担保函已全部生效。有关公告刊登在2002 年1 月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五、公司或持股5以上的股东向证券监管部门做出承诺事项 1、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及该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购销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木材。目前,本公司与首创阳光阳光,综合在业务范围上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 为保证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首创阳光和阳光综合承诺按照有利于本公司长远发展和最大化保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避免与本公司进行直接竞争,并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首创阳光和阳光综合在现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结束后,不再在同一地区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首创阳光和阳光综合如拟在与本公司相邻位置地区开发项目,在同等条件下,该项目本公司有优先开发权,如本公司放弃,则前述两公司保证该拟开发项目将在客户群定位、产品档次、项目规模和经营策略、营销手段等方面与本公司开发销售的项目形成较大的差异,不对本公司的利益造成威胁。 (3)、如首创阳光、阳光综合和本公司对同一地块或项目均有意向,本公司拥有优先选择权、前述两公司保证不以抬高价格等竞争手段使得本公司处于不利位置。 (4)、如本公司认为首创阳光和阳光综合的某一土地资源或项目能够有较好收益,在同等市场条件,本公司拥有优先开发权。 (5)、依照本公司自身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双方协议,本公司可以收购首创阳光和阳光综合拥有的具有房地产开发能力的下属企业的股权或下属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生产经营性资产。 2、为保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首创阳光和阳光综合就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如下承诺:如果未来经营活动中与本公司发生无法避免且有利于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该关联交易的条件一定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不向本公司要求或接受本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通常市场公平交易条件中任何第三人所能给予的条件。如果违反上述保证,首创阳光和阳光综合公司将就其行为向本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3、根据广西人民政府桂政函(1996)129 号文,公司从1994 年开始,企业所得税按33%税率征收,其中18%由地方财政返还我公司,北流市财政局截至2001 年底尚有余额2,559 千元未予返还。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公司不能确认此笔返还,追溯调减了以前年度收益。 4、1999 年11 月24 日,本公司与广西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签定转让协议,将我公司持有的北流市第二水泥厂25.1%的股权,及拥有的位于北流市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债券投资、在建工程部分债权等,按经审计的1999 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账面数额共计33980 千元转让予北流市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截至1999 年底,该公司偿还我公司4710 千元。该公司曾承诺在2001 年12 月31 日前偿还余款。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已将该笔余款偿还我公司。 5、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另欠付本公司4,040 千元,我公司承诺催请该公司尽快返还此笔款项,该公司于2001 年上半年归还欠款740 千元,余额3310 千元。 6、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有限公司欠付本公司1080 千元,根据新《企业会计制度》及补充规定,公司追溯调整了2000 年度对该笔款项的坏帐准备,100%计提了坏帐准备。 7、本公司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1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2001 年度分配利润一次,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和2000 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20—30%,公司2001 年度利润分配方式为派发现金或送红股,现金分配占分配总额至少为20%。以上2001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在实施时需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发展和盈利情况做出调整选择的权力。 鉴于我公司目前正处于积极扩张阶段,房地产业务发展非常迅速,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发展及经营的需要,董事会研究决定,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六、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出具2001 年中期财务审计报告。后我公司改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2001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如下: 2001年 2000年 财务审计费(千元) 555 280 其它费用 注:华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差旅费由我公司承担,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差旅费由该公司自行承担。 七、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在报告期内无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记录。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普华永道审字(2002)第838 号)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和贵集团(包括贵公司及合并子公司)2001 年12 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2001年度的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载于第2 页至第53 页的上述贵公司和贵集团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和贵集团2001 年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01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谢骞 注册会计师:牟磊 2002年3月28日 二、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公司简介 本公司的前身是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桂体(1993)10 号文批准,,由原广西北流县水泥厂进行股份制改组而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1993 年5 月25 日经广西北流市(原北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20053835—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4,505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1996 年9 月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0,000 股,并于1996 年9 月19 日上市交易。1996 年9 月11 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本公司已办理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9822941—6,注册资本为6,055 万元。 1998年5月,本公司经送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889 万元。 1998年9月,本公司更名为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11月,本公司经配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2,270.60 万元。 2000年4月,本公司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0,860.02 万元。 2000年11月,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基础设施投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高科技投资,建材,商品房销售,租赁,咨询;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零售,汽车运输及维修。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公司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规定编制。 (2)会计年度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本公司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进行评估的部分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的评估值建账;或特别注明外均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报告日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该日基准汇价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损益除了和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因专门外币资金借贷相关的汇兑损益将资本化外,直接记入当期损益。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不超过三个月,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股票,债券及基金投资,于取得时以实际发生的投资成本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计价。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收益除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均直接冲减投资成本。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核算,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年末投资总额计提。 (8)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 坏账准备在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可能性做出具体评估后计提,本集团一般按当期期末应收款项经分析后余额的3‰计提坏账准备,对回收有困难的应收款项,结合实际经验和实际情况再相应专项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低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确认为坏账损失,并冲销已提取的相应坏账准备。 (9)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等。存货于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用。开发产品成本结转时按实际成本核算。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公共配套设施为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公共配套项目如道路等,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本集团开发用土地列入“开发成本”核算。 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 (10)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包括准备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按投出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相关税费入账。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下,或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虽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如果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借方差额按不超过10 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按不低于10 年的期限摊销。 长期投资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该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1)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和其他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以及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非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估计的3%的预计净值后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平均计提。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及预计的残值率列示如下: 预计 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 34至40年 3% 电子设备 5至9年 3% 运输工具 5至9年 3% 其他 5至18年 3% 期末对固定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当固定资产在实质上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予以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在实质上已经不能再带来经济利益时,予以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2)借款费用 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折溢价摊销、辅助费用及外币汇兑差额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其它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确认为财务费用。 (13)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在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所有因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予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4)收入确认 销售产品 在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出售开发产品的收入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合同,及将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 提供劳务 物业管理收入在物业管理服务已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15)维修基金和质量保证金 维修基金的核算方法:根据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归集住宅共同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的规定,按房价总额的2%代为收取维修基金,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上交房地产管理部门。 质量保证金的核算方法:质量保证金一般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5%预留,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在约定的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16)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企业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17)重大会计差错: 本集团在2001 年发现如下重大会计差错并予以追溯调整。 1)销售收入确认的截止差错; 2)2000 年对长期投资及应收款计提准备的差错; 3)费用确认的截止差错; 4)上述重大会计差错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年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上述重大会计差错对留存收益的累积影响数为人民币35,471 千元。 其中; a)1999 年出售的阳春光华枫树园房地产项目未完全按照出售开发产品收入确认原则来确认销售收入,造成在1999 年度和2000 年度对该项目的收入确认存在截止差错。该差错的更正调减了1999 年利润人民币34,579 千元调增了2000 年利润人民币34,579 千元,调减了2000 年年初的留存收益人民币34,579 千元; b)本公司1997 年对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北宝公司”)投资人民币20,000 千元,该公司投资的公路项目(“北宝项目”)原计划于2000 年建成通车。本公司目前了解到北宝项目在2000 年未能如期建成通车,后续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工程处于停滞状态,且已完工部分已存在毁损,回收本公司对北宝项目的投资存在重大风险,由于本公司对北宝公司不能施加重大影响,且对北宝公司和北宝项目在2000 年的情况缺乏了解在2000 年未能及时提取准备。为真实反映该投资的实际情况,根据重大会计差错的处理方法本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人民币20,000 千元在2000 年计提全额准备,同时在2000 年将对北宝公司的往来款人民币1,080 千元计提全额准备。该差错的累积影响数为人民币21,080 千元。该差错的更正调减了2000 年利润人民币21,080 千元,调减了2001 年年初的留存收益人民币21,080 千元; c)费用确认截止差错的更正调减了1999 年年初的留存收益人民币5,296 千元,调增了1999 年利润人民币310 千元,调减了2000 年利润人民币9,405 千元,调减了2001 年年初的留存收益人民币14,391 千元。 (18)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截至2001 年12 月31 日止的财务报表。 子公司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50 以上的表决权资本,具有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权力,并能据此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企业。 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合营企业之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及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指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 3、税项 本集团承担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基础 营业税 5% 房地产销售收入、物业管理收入 企业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4、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相关信息披露参见附注7。 5、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现金 135 293 银行存款 215,130 194,465 合计 215,265 194,758 200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无外币资金 (2)短期投资 2000年12月31日 2001年12月31日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股票投资 3,513 380 3,513 380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本年增加 本年转回 股票投资 - (69) - (69) ____ ____ ____ ____ 3,513 311 股票投资期末市价为人民币311 千元,资料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01 年12 月31 日收盘价投资变现无重大限制 (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1)应收账款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 8,819 8,669 减:坏账准备 (38) (30) 8,781 8,639 2)应收账款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龄 1年以内 7,465 85 (33) 8,669 100 (30) 1-2年 1,354 15 (5) - - - ____ ___ ____ ____ ____ ____ 8,819 100 (38) 8,669 100 (30) 3)其他应收款: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16,202 38,717 减坏账准备 (1,124) (1,200) 15,078 37,517 4)其他应收账款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10,550 65 (13) 5,851 15 (21) 1-2年 3,711 23 (11) 31,226 81 (93) 2-3年 861 5 (20) 560 1 (6) 3年以上 1,080 7 (1,080) 1,080 3 (1,080) 合计 16,202 100 (1,124) 38,717 100 (1,200) 应收款项中无持有本公司股权5%(含5%)以上的股东欠款。 5)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及金额列示如下: 应收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阳春光华橡树园购房客户 3,901 44 北甲地购房客户 3,097 35 盛世嘉园购房客户 1,387 16 盛世嘉园购房客户延期还贷 164 2 阳春光华枫树园购房客户 71 1 ____ ____ 8,620 98 6)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及金额列示如下: 应收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 的比例% 广西虎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 8,468 52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3,309 20 北京中宏基公司代垫水电费 2,276 14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080 7 河北省第一建筑公司 114 1 15,247 94 (4)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付账款账龄 - 1 年以内 19,845 35 8,152 21 1-2 年 7,000 12 30,000 79 2-3 年 30,000 53 - - ____ ____ ____ ____ 合计 56,845 100 38,152 100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主要为预付的购买土地的定金和预付的工程材料款。 预付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2)年末预付账款单位及金额列示如下: 预付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 的比例%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53 中建一局二公司 19,800 35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7,000 12 ____ ____ 56,800 100 5)存货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 88 826 尚未开发土地(1) 26,759 25,112 开发成本(2) 575,512 697,011 开发产品(3) 126,238 87,521 ____ ____ 728,597 810,470 1)尚未开发土地 项目名称 预计开工时间 2001年 200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华糖大厦(暂用名) 2002年 334 - 广西阳光嘉园(暂用名) 2002年 26,425 25,112 合计 26,759 225,112 2)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预计总投资 2001年 200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嘉润园(暂用 2002年 2006年 3,706,000 258,555 200,000 名) 阳光丽景一期 2001年 2002年 570,604 193,999 100,372 阳光丽景二期 2002年 2004年 616,771 122,958 83,406 阳春光华橡树 1999年 2001年 351,304 - 313,233 园 合计 575,512 697,011 3)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2000年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阳春光华橡—树园 2001年 - 351,304 (295,427) 55,877 阳春光华枫—树园 1999年 21,610 532 (3,724) 18,418 盛世嘉园 2000年 51,033 - (5,600) 45,433 其他 14,878 - (8,368) 6,510 合计 87,521 351,836 (313,119) 126,238 (6)待摊费用 2000年 2001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余额 预提营业税 18,190 7,778 (18,190) 7,778 其他 1,506 778 (1,506) 778 ____ ____ ____ ____ 19,696 8,556 (19,696) 8,556 2001年12月31日的预提营业税,主要为对阳光丽景一期的预收款预提的营业税。 (7)长期投资 2001年 2001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 其它 28,600 - (7,000) 21,600 ____ ____ ____ ____ 28,600 - (7,000) 21,600 ____ ____ ____ ____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00) (160) - (20,160) 8,600 1,440 其他投资的减少为本公司在2001 年对北京金禾兴网络公司的投资进行清算,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 千元。 1)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日期 2001年12月31日 占被投资公司 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比例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 1997年9月 20,000 18.93%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 任公司 1997年9月 1,600 8.00% 21,600 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1年 2001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 - (20,000) 北流市虎威水泥 有限责任公司 - (160) - (160) 合计 (20,000) (160) - (20,16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是由于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差额计入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8)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合计 原值 2000年12月31日 1,080 4,452 1,510 7,042 本年增加 352 2,546 654 3,552 本年减少 - - (6) (6) ____ ____ ____ ____ 2001年12月31日 1,432 6,998 2,158 10,588 ____ ____ ____ ____ 累计折旧 2000年12月31日 347 1,050 342 1,739 本年计提 73 573 298 944 本年减少 - - (1) (1) 2001年12月3 日 420 1,623 639 2,682 净值 2001年12月31日 1,012 5,375 1,519 7,906 ____ ____ ___ ____ 2000年12月31日 733 3,402 1,168 5,303 200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无重大的资产减值。 (9)长期待摊费用 原始发生额 累计摊销额 2000年12月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2001年12 31日 月31日 房屋装修 801 - 78 723 (168) 633 开办费 869 (75) 794 - (794) - 其他 9 - 9 22 (15) 16 1679 (75) 881 745 (977) 649 剩余摊销年限 房屋装修 21个月 开办费 其他 12个月 (10)短期借款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担保借款 80,000 43,000 ____ ____ 80,000 43,000 上述短期借款系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入的短期担保借款人民币80,000 千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 (含5%) 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12)预收账款 1)预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帐龄: 1年以内 167,019 100 365,767 100 合计 167,019 100 365,767 100 2)预收账款包含预售房产收款分析如下: 项目名称 2001年 2000年 预计竣工 预售比例 12月31日 12月31日 时间 2001年12月31日 阳光丽景一期 155,569 - 2002年 20% 盛世嘉园 4,981 - 2000年 阳春光华橡树园 2,134 363,803 2001年 合计 162,684 363,803 3)预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 (含5%) 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13)应付股利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广西阳光股份公司 应付股东的2000年股利 2,268 10,430 2,268 10,430 应付股利主要为未认领的部分法人股股利。 (14)应交税金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应交营业税 22,194 40,012 应交企业所得税 11,970 33,637 应交城市建设税 652 1,427 其他 28 39 -- 34,844 75,115 (15)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中包含的主要款项: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北京兴辉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垫付款 24,510 - 维修基金 6,479 8,484 代收住户水电 5,346 2,010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000 - 保证金 1,550 3,060 北京星标公司 - 4,000 其他 3,648 4,176 ____ ____ 46,533 21,730 其他应付款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权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16)预提费用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预提工程款 80,411 104,374 其它 150 348 ------- ------- 80,561 104,722 预提工程款人民币80,411 千元系于2001 年12 月31 日根据有关合同,工程结算单和监理报告等计提的已完成但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17)长期借款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担保借款 70,000 - ____ ____ 70,000 - 2001年 12月31日 币种 年利率 到期日 (%) 担保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 70,000 人民币 5.94% 2004年 6月28日 合计 70,000 注:系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公司借入的长期担保借款人民币70,000 千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18)股本 2001年 2001年 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2月31日 尚未流通股 发起人股 23,341 - - 23,341 其中: 国家持有股 23,341 - - 23,341 募集法人股 87,758 - - 87,758 尚未流通股合计 111,099 - - 111,099 已上市流通股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97,501 - - 97,501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97,501 - - 97,501 股本总数 208,600 - - 208,600 (19)资本公积 2001年 2001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12月31日 股本溢价 75,201 - - 75,201 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708 - - 708 ____ ____ ____ ____ 75,909 - - 75,909 (20)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 合计 2001年1月1日 36,552 17,884 - 54,436 本年增加 14,254 7,127 - 21,381 2001年12月31日 50,806 25,011 - 75,817 利润分配方法是根据本公司章程,并经本公司2002 年3 月28 日召开的董事会同意,本年度按税后利润的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的5 提取法定公益金。 (21)未分配利润 2001年1月1日余额 122,088 加:2000年对长期投资及应收款计提准备的差错的影响 (17,918) 费用确认截止差错的影响 (12,892) 2000年调整补计的盈余公积金的影响 (3,108) 调整后2001年1月1日余额 88,170 加: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58,478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254) 提取法定公益金 (7,127)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董事会提议分派的现金股利 - 2001年12月31日余额 125,267 (22)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2001年 2000年 销售开发产品(1) 432,118 838,127 物业管理收入 11,020 3,540 其他 970 461 444,108 842,128 主营业务成本 2001年 2000年 销售开发产品(2) 313,119 568,786 物业管理收入 10,406 2,928 其他 231 377 323,756 572,091 销售开发产品收入 项目名称 2001年 2000年 阳春光华枫树园 4,822 360,855 小马厂 - 17,528 盛世嘉园 8,932 459,744 阳春光华橡树园 409,329 - 其他 9,035 - 合计 432,118 838,127 销售开发产品成本 项目名称 2001年 2000年 阳春光华枫树园 3,724 224,276 小马厂 - 8,363 盛世嘉园 5,600 336,147 阳春光华橡树园 295,427 - 其他 8,368 - --- --- 合计 313,119 568,786 (2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01年 2000年 营业税 21,846 41,276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185 4,128 24,031 45,404 (24)财务费用 2001年 2000年 利息支出 1,177 880 --- --- 利息费用 1,177 880 减:利息收入 (692) (805) --- --- 485 75 (25)投资收益 2001年 2000年 股票投资收益 949 - 股权投资清算收益 (667) -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2,105 投资减值准备 (229) (20,000) 53 (17,895) (26)补贴收入 2001年 2000年 地方财政补助 29,370 8,967 2001年地方财政补助是根据《大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若干经济政策》和大兴县财政局兴财(2001) 第28 号通知,给予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首创风度”)和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各人民币10,000 千元和8,318 千元;根据怀柔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和怀柔县财政局怀财企(2001) 330 号通知,给予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星泰公司”)的企业发展奖励基金人民币11,052 千元。 2000年地方财政补助是根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投资》和加快企业发展的规定和北京市财政局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京财开(2000 年)第022 号通知,给予首创风度的企业发展基金。 6、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 191,673 424,531 减:坏账准备 (1,098) (1,191) 190,575 423,340 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其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龄 1年以内 187,666 98 (9) 394,336 93 (21) 1-2年 2,927 1 (9) 29,115 7 (90) 3年以上 1,080 1 (1,080) 1,080 - (1,080) 191,673 100 (1,098) 424,531 100 (1,191) 年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单位及金额列示如下: 应收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9,668 62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7,527 30 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10,471 5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080 1 暂付款 230 - 188,976 98 (2)长期投资 2001年 2001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子公司 266,595 41,284 - 307,879 其它 28,600 - (7,000) 21,600 295,195 41,284 (7,000) 329,479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00) (160) - (20,160) 275,195 309,319 1)其它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日期 2001年12月31日 占被投资公司 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比例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 1997年9月 20,000 18.93% 份有限公司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 1997年9月 1,600 8.00% 任公司 21,600 2)子公司 投资起止 占被投资公司注册 投资金额 期限 资本比例 2001年1 2001年12 2001年 2001年12 月1日 月31日 1月1日 月31日 北京首创风 1998年- 91.67% 91.67% 55,000 55,000 度开发公司 2028年 北京星泰开 1999年- 75% 75% 31,035 31,035 发公司 2029年 北京阳光苑 1999年- 65% 65% 46,924 46,924 开发公司 2029年 广西阳光嘉 1999-2014 60% 60% 36,000 36,000 园开发公司 年 北京盛世物 1999-2029 45% 45% 540 540 业公司 年 北京阳光创 2000年- 80% 80% 8,000 8,000 业科技公司 2030年 北京阳光宏 2000年- 80% 80% 8,000 8,000 业公司 2020年 185,499 185,499 累计权益变动 账面余额 2001年1 2001年12 2001年 2001年12月 月1日 月31日 月1日 31日 北京首创风 56,645 8,764 65,409 111,645 120,409 度开发公司 北京星泰开 (8,648) 50,043 41,395 22,387 72,430 发公司 北京阳光苑 34,172 (14,899) 19,273 81,096 66,197 开发公司 广西阳光嘉 - - - 36,000 36,000 园开发公司 北京盛世物 (275) 58 (217) 265 323 业公司 北京阳光创 (798) (2,682) (3,480) 7,202 4,520 业科技公司 北京阳光宏 8,000 8,000 业公司 81,096 41,284 122,380 266,595 307,879 本公司在2000 年度和2001 年度已将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01 年和2000 年母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4)投资收益 2001年 2000年 股票投资收益 949 - 年末按权益法调整的被投资公司 所有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 59,864 62,634 股权投资清算收益 (667) -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2,105 投资减值准备 (229) (20,000) 阳春光华枫树园项目分配利润 - 46,727 ---- ---- 59,917 91,466 注:根据本公司与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首创风度”)签定的协议,本公司与首创风度共同开发阳春光—华枫树园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币190,000 千。元本公司投资人民币95,000 千,元占投资总额的50% ,首创风度投资人民币95,000 千元,占投资总额的50%。 双方按投资比例分享该项目利润,本年度该项目无分配利润。 7、关联交易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主要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与本公 经济性质 司关系 或类型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 本公司之控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购销建筑材料等 股股东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及信息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等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商品房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物业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发有限公司 管理房地产信息 咨询 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经营 子公司 合资经营(港资) 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 北京市 接受委托进行物业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 管理购销建筑材 料等 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商品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房销售等 北京阳光创业科技有 北京市 计算机软件硬件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 技术开发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 人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 刘晓光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 唐军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 章军 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 侯国民 发有限公司 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 马卫东 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 章军 限公司 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 章军 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创业科技有 章军 限公司 (2)存在控制关系的主要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2001年 2001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 100,000 - - 10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 60,000 - - 60,000 限责任公司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41,380 - - 41,380 司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 72,190 - - 72,190 公司 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 700万美元 - - 700万美元 发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200 - - 1,200 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 10,000 - - 10,000 限公司 北京阳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 - 1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2001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1年12月31日 北京首创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阳光房地 55,285 26.5 - - - - 55,285 26.5 产有限责 任公司 (4)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控制的主要关联方之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1)本公司直接拥有其控制的主要关联方之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001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5,000 91.67 - -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1,035 75 - -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924 65 - - 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420万美元 60 - -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40 45 - - 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000 80 - - 北京阳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8,000 80 - - 本年减少 2001年12月31日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55,000 91.67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31,035 75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46,924 65 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420万美元 60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540 45 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8,000 80 北京阳光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 - 8,000 80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公司之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001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1年12月31日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345 25 - - - - 10,345 25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20 35 - - - - 420 35 (5)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股权投资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股权投资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其他应收款 2001年度 2000年度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309 33,309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股份公司 1,080 1,080 4,389 34,389 预付帐款 2001年度 2000年度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8、或有负债 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的或有负债如下: 2001年12月31日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120,000 1)本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向福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人民币60,000 千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6 个月。此担保是由于双方和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台房地产”)共同开发嘉润园项目(暂用名),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缺乏资金向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同时双方和将台房地产已签署反担保函该反担保函,中规定如本公司在此担保事项中出现任何损失,本公司将根据三方签定的合作开发合同中规定的应向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和将台房地产支付的拆迁补偿费人民币750,000 千元中抵扣。上述协议已于2001 年12 月30 日全部生效。 2)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首创风度”)与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公司(“万东医疗”)签署保证合同,首创风度为万东医疗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的贷款人民币60,000千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1 年:同时双方与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药集团”)签署反担保协议,医药集团为万东医疗此贷款向首创风度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1 年。上述协议已于2001 年7 月全部生效。 (2)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本集团的客户采取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其开发的商品房时,根据银行发放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要求。本集团分别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项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 截至2001 年12月31日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如下: 公司名称 按揭款担保余额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5,182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6,193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4,540 365,915 9、承诺事项 1)资本性承诺事项-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会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开发项目 444,896 609,380 2)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消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 2,220 970 一年至二年以内 1,670 - 二年至三年以内 - - 三年以上 - - 3,890 970 10、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2 年3 月28 日拟定了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对2001 年度税后利润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法定公益金,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4,254 千元和人民币7,127 千元,不派发2001 年度的股利,该利润分配预案待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11、会计科目及对比数字 若干会计科目及对比数字已进行了重分类调整,以符合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制度》,《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1号)《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特别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批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3月28日 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资产 2001年度(合并) 2000年度(合并)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附注(1) 215,265 194,758 短期投资附注(2) 311 3,513 应收票据 - - 应收股利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账款附注(3) 8,781 8,639 其他应收款附注(3) 15,078 37,517 预付账款附注(4) 56,845 38,152 应收补贴款 - - 存货附注(5) 728,597 810,470 待摊费用附注(6) 8,556 19,69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1,033,433 1,112,745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附注(7) 1,440 8,600 长期债权投资 - - 长期投资合计 1,440 8,600 其中:合并价差 -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0,588 7,042 减:累计折旧 (2,682) (1,739) 固定资产净值附注(8) 7,906 5,303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固定资产净额 7,906 5,303 工程物资 - - 在建工程 - - 固定资产清理 - - 固定资产合计 7,906 5,30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7 1,244 长期待摊费用附注(9) 649 881 其它长期资产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56 2 ,125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 - 资产总计 1,043,435 1,128,773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01 年度(合并) 2000 年度(合并)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附注(10) 80,000 43,000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附注(11) 121 275 预收账款附注(12) 167,019 365,767 应付工资 484 1,672 应付福利费 2,212 1,245 应付股利附注(13) 2,268 10,430 应交税金附注(14) 34,844 75,115 其他应交款 409 1,148 其他应付款附注(15) 46,533 21,730 预提费用附注(16) 80,561 104,722 预计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14,451 625,104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附注(17) 70,00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其他长期负债 - - 长期负债合计 70,000 -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 - 负债合计 484,451 625,104 少数股东权益 73,391 76,554 股东权益 股本附注(18) 208,600 208,600 资本公积附注(19) 75,909 75,909 盈余公积附注(20) 75,817 54,436 其中:法定公益金 25,011 17,883 未分配利润附注(21) 125,267 88,17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股东权益合计 485,593 427,11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43,435 1,128,773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资产 2001年度(母公司) 2000年度(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359 25,808 短期投资 311 3,513 应收票据 - - 应收股利 18,580 - 应收利息 - - 应收账款 - - 其他应收款附注(1) 190,575 423,340 预付账款 - 622 应收补贴款 - - 存货 - - 待摊费用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230,825 453,283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附注(2) 309,319 275,195 长期债权投资 - - 长期投资合计 309,319 275,195 其中:合并价差 -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2,301 1,666 减:累计折旧 (458) (547) 固定资产净值 1,843 1,119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固定资产净额 1,843 1,119 工程物资 - - 在建工程 - - 固定资产清理 - - 固定资产合计 1,843 1,11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 - 长期待摊费用 - - 其它长期资产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 -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 - 资产总计 541,987 729,597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产负债表(续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 2001 年度(母公司) 2000 年度(母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账款 - - 应付工资 - - 应付福利费 91 91 应付股利 2,268 10,430 应交税金 188 196 其他应交款 - 488 其他应付款 53,696 290,994 预提费用 151 283 预计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56,394 302,482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其他长期负债 - - 长期负债合计 - -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 - 负债合计 56,394 302,482 股东权益 股本 208,600 208,600 资本公积 75,909 75,909 盈余公积 42,771 33,999 其中:法定公益金 13,995 11,071 未分配利润 158,313 108,60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股东权益合计 485,593 427,11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41,987 729,597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01 年度(合并) 2000 年度(合并) 一、主营业务收入附注(22) 444,108 842,128 减:主营业务成本附注(22) (323,756) (572,09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附注(23) (24,031) (45,404) 二、主营业务利润(9) 6,321 224,633 加:其他业务利润 25 185 减:营业费用 (17,011) (26,453) 管理费用 (11,734) (14,880) 财务费用-净额附注(24) (485) (75) 三、营业利润 67,116 183,410 加:投资收益附注(25) 53 (17,895) 补贴收入附注(26) 29,370 8,967 营业外收入 438 268 减:营业外支出 (1,014) - 四、利润总额(9) 5,963 174,750 减:所得税 (30,693) (65,697) 少数股东损益 (6,792) (21,187) 五、净利润 58,478 87,866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01年度(母公司) 2000年度(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附注(3) - - 减:主营业务成本附注(3)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 二、主营业务利润 -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 减:营业费用 (1,053) (180) 管理费用 (449) (3,581) 财务费用-净额 63 161 三、营业利润 (1,439) (3,600) 加:投资收益附注(4) 59,917 91,466 补贴收入 - - 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四、利润总额 58,478 87,866 减:所得税 - - 五、净利润 58,478 87,866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01 年度(合并) 2000 年度(合并) 一、净利润 58,478 87,86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8,170 38,394 其它转入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46,648 126,26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254) (18,440) 提取法定公益金 (7,127) (9,220)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25,267 98,600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43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四、未分配利润 125,267 88,170 利润分配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2001 年度(母公司) 2000 年度(母公司) 一、净利润 58,478 87,86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8,607 44,351 其它转入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67,085 132,21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848) (8,787) 提取法定公益金 (2,924) (4,393)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58,313 119,037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0,43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四、未分配利润 158,313 108,607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5,210 - 收到的税费返回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964 233,319 现金流入小计 298,174 233,3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0,08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78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83,854) (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34 (238,611) 现金流出小计 (370,789) (238,6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615) (5,3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9,392 9,39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 现金净额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9,392 9,39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 现金 (3,552)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80) (38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出小计 (3,932) (3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60 9,0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5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3,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9,338) (8,161)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 (1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 - 现金流出小计 (62,338) (8,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662 (8,16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0,507 (4,449) 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58,478 58,478 加:少数股东损益 6,792 -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61 136 固定资产折旧 944 139 无形资产摊销 1,23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77 - 待摊费用的减少 11,140 - 预提费用的减少 (24,161) (1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减:收益)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收益) - - 财务费用 485 (63) 投资损失(减:收益) (53) (59,917)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 - 存货的减少 81,87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672 233,85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214,160) (237,797)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 615) (5,30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215,265 21,35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94,758 25,808 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20,507 (4,449)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