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出售闲置房产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有效回笼资 金,且本次交易的定价充分参考了市场价格,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