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迪投资:关于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1-31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9-1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事项概述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智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轩”)
拟认购信托计划的次级份额。此后,信托计划拟以次级份额资产认购西藏智轩对
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恒置业”)的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债
权。
据此,西藏智轩、中美恒置业拟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
信托”)签订《债权转让及重组协议》,约定西藏智轩将其持有的对中美恒置业的
人民币 40,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中融信托。
为确保前述交易事项顺利实施,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夫妇、公司关联方中迪
禾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迪禾邦”)拟为中美恒置业前述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相关
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李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迪禾邦与本公司同为李勤先生控制下
企业,同时,公司董事丁湘巍女士担任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支付担保费用
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关联方中迪禾邦同意为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费率按照年 1%执行,在此期间内支付的担保费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公司最终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天数支付
担保费用。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公司关联方中迪禾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
恒置业提供担保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李勤先生基本情况
1、姓名:李勤。
2、身份证号:513021197710******。
3、关联关系:李勤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
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李勤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周婉女士基本情况
1、姓名:周婉。
2、身份证号:511702198301******。
3、关联关系:周婉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配偶,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周婉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10 月 10 日。
3、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218 号 12 幢。
4、法定代表人:李勤。
5、注册资本:人民币 333,003 万元。
6、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经营);工程建设项
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服务;企业
形象策划;养老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
处理和存储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旅游项目开发;票务代理;批发、零售:
家庭用品、电子产品、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钢材、水泥;水果种
植、花卉种植及销售;家禽饲养、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李勤先生持有中迪禾邦 51%的股权,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8、关联关系:中迪禾邦与本公司同为李勤先生控制下企业,同时,公司董
事丁湘巍女士担任中迪禾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经营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末,中迪禾邦资产总额为 2,811,213.85 万元,负债总额
为 2,047,473.20 万元,净资产为 763,740.64 万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1,177.66 万元,净利润 48,215.83 万元。
截止 2018 年 11 月末,中迪禾邦资产总额为 3,079,901.77 万元,负债总额
为 2,311,653.10 万元,净资产为 768,248.67 万元;截止 2018 年 11 月末,中迪
禾邦实现营业收入 100,275.40,净利润 4,508.02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0、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3 月 7 日。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颜柳。
6、注册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汇流路 1 号 A 栋 23-2。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贰级)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执业);物
业管理(凭资质执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8、主要股东:重庆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中美恒置业经营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末,中美恒置业总资产为 30,122.38 万元,净资产为
-692.61 万元,负债总额为 30,814.99 万元;2017 年度,中美恒置业实现净利润
-681.22 万元。
截止 2018 年 11 月末,中美恒置业总资产为 57,014.32 万元,净资产为
-760.54 万元,负债总额为 57,774.86 万元;截止 2018 年 11 月末,中美恒置业
实现净利润-3,067.93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0、中美恒置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夫妇拟与中融信托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
容
1、协议各方
(1)债权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保证人 1:李勤。
保证人 2:周婉。
2、保证担保
为担保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该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
利息、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
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中迪禾邦拟与中融信托签订的《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1)债权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保证人:中迪禾邦集团有限公司。
2、保证担保
为担保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保证人同意向债权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同意接受该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
利息、债务人因违反主合同而应支付的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
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债务人根据法律规定和主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
支付的其他款项等。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勤夫妇、公司关联方中迪禾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美
恒置业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项目经营发展
的需要,且本次担保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影响中美恒置业的正常经营,担保
风险可控。
六、2018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目前,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于实际控制人李勤先生及其关联方已累计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69,281.99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关联方拟与中融信托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