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迪投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6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9-22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9 年 2 月 13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取消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取消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认购信托计划的
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2 月 15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2 月 14 日~2019 年 2 月 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
2019 年 2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
2019 年 2 月 14 日 15:00—2019 年 2 月 15 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9 号中纺大厦 3 层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5.召集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副总经理解斌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名,代表股份 76,050,9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5.4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1 名,代表股份 75,494,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 25.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556,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额的 0.1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依法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以下提案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
(一)、审议关于增加公司 2018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5,494,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7%;
反对 5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反对 5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5,714,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56%;
反对 33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4%;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219,9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39.54%;
反对 336,2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60.46%;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5,494,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7%;
反对 5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反对 5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本项议案的详细
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四)、审议关于修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5,494,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7%;
反对 5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反对 5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五)、审议关于修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5,494,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7%;
反对 5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反对 5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
(六)、审议关于修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5,494,8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27%;
反对 5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73%;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反对 5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持股 5%以下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
2、本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与
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川 王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