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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迪投资: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9-3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本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


     一、担保事项概述
     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捷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达
州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绵石”)、达州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达州中鑫”)房地产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方,与公司保
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成都捷意因业务需要向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
阳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公司拟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
人民币 13,000 万元,保证期限为相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同时,
成都捷意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前述事项提供反担保。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
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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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法定代表人:欧志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5、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14 日。
    6、注册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三环路一段 221 号 1 幢 1 栋 8 层 810 号。
    7、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
路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




                                 扈强

                                     80%

                      西藏迪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98%

                      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关联关系
    成都捷意系达州绵石、达州中鑫下属房地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总包方,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营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成都捷意总资产为 54,548.8 万元,负债总额
22,242.9 万元,净资产 32,305.9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成都捷意实
现营业收入 80,237.4 万元,净利润 11,132.5 万元。
    截止 2019 年 2 月 28 日,成都捷意总资产为 63,728.3 万元,负债总额
25,174.6 万元,净资产 38,553.7 万元;截止 2019 年 2 月 28 日,成都捷意实现
营业收入 18,922.6 万元,净利润 2,353.6 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11、成都捷意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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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事项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保证人(甲方):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1)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13,000 万元。
    (2)保证范围
    保证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
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反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函出具人:成都捷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的主债权:依据公司与简阳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之约
定,而对成都捷意享有的债权。
    4、保证范围:公司在担保范围内需要为成都捷意代为向简阳农村商业银行
清偿债务所支出的全部合法、合理的款项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费用以及其它一切合法合理的费用。
    5、保证期间:本反担保函的保证期间为公司应代偿之日起二年。
    6、生效条件:本反担保函自成都捷意加盖公章之日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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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公司为合作方提供担保有助于促进双方业务合作关系的延续,确保公司
下属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顺利完成,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成都捷意
已提供反担保措施,其资产状况良好,具备可靠的偿还能力,公司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就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
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拟为合作方成都捷意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能够保持双方
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下属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开发建设顺利完成;同
时,成都捷意已提供反担保措施,公司风险可控。
    对于该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1、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额度内,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达州绵石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了
人民币 50,000 万元担保。
    2、2018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西藏智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提供了人民币 6,000 万元担保。
    3、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提供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迈尔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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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了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担保。
    4、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为中美恒置业提供了人民币 623.71 万元的担
保。
    5、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为中美恒置业提供了人民币 995.35 万元的担保。
    6、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 2019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
司 2018 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重庆
中美恒置业有限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4,619.06 万元。本年度已审批担保
额度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担保额度剩余人民币 231,380.94 万元,总担保额
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71.2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90.29%。
    截至目前,公司下属各房地产投资项目公司按照房地产行业惯例为购房人提
供按揭贷款担保。除前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拟签署的《保证合同》;
    4、成都捷意出具的反担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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