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迪投资:关于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19-04-04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中迪投资 公告编号:2019-4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智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智轩”)
认购信托计划的次级份额。此后,信托计划以次级份额资产购买西藏智轩对达州
绵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州绵石”)50,000 万元的债权。
据此,西藏智轩、达州绵石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国际”)
签订《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约定西藏智轩将其持有的对达州绵石金额为 50,00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中融国际。
为确保交易事项顺利实施,公司为达州绵石前述债权债务重组事项提供担
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
为相关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公司已就本事项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额度内,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达州绵石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
担保额度余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三、交易进展情况
鉴于达州绵石就信托计划相关事项与中融国际签订了《还款协议之补充协
议》,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融国际签订《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
四、《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债权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保证人: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主要条款
(1)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还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还款协议》进行了
变更,保证人已经充分知悉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前述安排,并无条件同意继续按照
主合同、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双方共同确认,本补充协议系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构成原协
议的有效修订和补充,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
以原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如与原协议有冲突者则按本补充协议执行。
3、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中迪投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迪投资与中融国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