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迪投资: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4-10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018 年度内,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及时,监事会成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保护公司及公
司广大股东的利益。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的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及
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
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的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
4、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
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的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
5、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的决议公告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三会”制度体系健全,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均能按照规定召开,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三会”认真审核公司各
项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2018 年度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各期定期报告、财务报告,
并发表客观的审核意见。通过检查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
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2007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拟将公司剩余的 6,972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公
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府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正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进行的土地
一级开发项目中;2007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前述募集资金改变投向的事项。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前述募集资金改变投向的
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根据前述决议内容,公司全部募集资金已于本报告期
前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的募集资金事项。
(四)经核查,2018 年度内,公司完成了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达成条件的审议及相关股票期权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相关工作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核查,通过核
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活动,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业务往来均符合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定价公允,且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情形。
(六)本年度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通过核查,公司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及相关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前述内控制度的规定完成,相关工作完善有效。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治理水平。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