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审议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拟参与投资成都和宸盈佳矿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调整方案,能够为公司开拓投资业务领域。同时,该事 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