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迪投资:中迪投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2021-03-31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中迪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隋平核查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
情况,并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
立董事认为:
(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在任期内,依法履行职责,工作勤勉尽
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
(二)提名股东为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中迪产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孝诚先生、兰廷
波先生、解斌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刘云平先生、李光金先
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要求。前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有
《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对于前述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