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0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焦
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
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与落实,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通过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解散合伙企业并成立清算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事前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解散合伙企业并成立清算组的关联交易事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秦高梧、孔祥舵、刘继东
(后附签字页)
2019 年 2 月 1 日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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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秦高梧 孔祥舵 刘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