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0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焦
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
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
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解散合伙企业并成立清算组的关联交易议案的意见
公司本次解散合伙企业并成立清算组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黄源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秦高梧、孔祥舵、刘继东
(后附签字页)
2019 年 2 月 1 日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秦高梧 孔祥舵 刘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