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1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按
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坚持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
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秦高梧 8 0 8 0 0 否 0
刘继东 8 0 8 0 0 否 0
孔祥舵 8 0 8 0 0 否 0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独立董事对董事
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全体成员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2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等议案。
独立董事全体成员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孔祥舵担任召集人。报告期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2 次,审议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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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焦
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依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19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公司高管 2019 年度业绩
薪酬和激励薪酬自评报告》,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独立董事全体成员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秦高梧担召集人。报告期内,提名委
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3 次,对《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韩成艺为公司
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司海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候选
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刘继东、孔祥舵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刘继东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按照年报工作制度要求及时召开会议,与年报审计机构就报告期内的审计策略、审计计划
及重点审计方面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进度及质量。在 2020 年度的工作中,认真了解
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完善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提高实施效果提出了科学意见,报告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充
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 7 次,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等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任职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材料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做
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并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1 2020.3.24 议审议的《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 2019 年 同意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
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
2 2020.6.2 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 同意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实际控制
人避免同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及补充承诺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3 2020.8.4 稿)的议案》、《关于与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终止<战 同意
略合作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关
联交易和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4 2020.8.26 会议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同意
意见。
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5 2020.10.26 会议审议的《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 同意
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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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韩成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
6 2020.12.2 同意
案》、《关于聘任司海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
费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计划》、
7 2020.12.11 《关于与浙江安鑫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关于与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对公司股东万方集团提交
8 2020.12.17 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补选第八届董 同意
事会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认真
审阅,认为公司能够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披工作相关要求,所有信披事项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能够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二)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监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科学规
范的治理架构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治理状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
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
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
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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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关于修订<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
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期货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制订<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这些制度的修改和制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控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得到
了有效执行。
(三)积极参与年报审计工作
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参与公司年报编制期间
相关工作,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进展情况,沟通协调审计工作,有效督促了
审计进程,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勤勉独立、认真审慎履职
任职期内,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并对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润分配、高管聘任、董事选举、
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进行核查,谨慎发表了独立意见,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民
的利益。此外,独立董事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人员
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发展情况,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积极进行讨论,
提出建议,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广大股东
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
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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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我们将继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维
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
造良好业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秦高梧、孔祥舵、刘继东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