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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1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1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

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实施日期,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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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

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规定,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1、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科目,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

资产”、“租赁负债”。

    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1)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

始计量。

    (2)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

提折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股东权益、

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已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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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