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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1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2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情形。

    2.本次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2 点 30 分。

   (二)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霍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559,479,9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6.92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20,6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4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558,359,21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8344%。

    (八)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31,239,8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2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20,6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0,119,1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5264%。

    (九)董事 4 人、监事 3 人出席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 5 人、律师 2 人列席本次

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9,319,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7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 82,9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79,1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57%;反对 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87%;弃权 82,9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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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同意 559,319,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7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 82,9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79,1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57%;反对 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87%;弃权 82,9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9,319,2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3%;反对 7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9%;弃权 82,9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79,1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57%;反对 7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87%;弃权 82,96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9,401,8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0%;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161,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00%;反对 7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潘兴高   王俊杰

    (三)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接受本公司的委托,指派潘兴高     王俊杰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为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