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2021-05-1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1-035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焦作万方”)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金投锦众”)《关于金投锦众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承诺履行进展的告知函》,获悉金投
锦众及相关方承诺已履行完毕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具
体情况如下:
一、承诺情况
根据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及相关方签署的《合伙协
议》及其补充协议,在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出资满一年后至满三年
前(以下简称“原承诺期”),劣后级有限合伙人锦江集团将回购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杭
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中间级有限合伙人杭州金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投建设”)全部份额。届时,钭正刚先生将通过锦江集团和浙江恒杰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金投锦众全部财产份额,仍为金投锦众的实际控制人,钭正刚先生对金投锦众的
实际控制人地位将保持稳定。
2017 年 5 月,原优先级有限合伙人杭州富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金投
锦众全部优先级合伙份额转让给金投建设,金投建设持有的金投锦众的合伙份额已全
部转为优先级合伙份额。
2019 年 5 月 5 日,原承诺期满,金投锦众合伙人锦江集团与金投建设协商一致,
金投建设拟继续持有其在金投锦众的优先级合伙份额,锦江集团及其关联方对金投建
设持有的金投锦众的优先级合伙份额的回购义务履行期限予以展期。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2019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金投锦众回购承
诺展期,金投建设延续持有在金投锦众的优先级合伙份额,锦江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回
购义务履行期限展期,其中 9 亿元优先级合伙份额的回购义务履行期限展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3 亿元优先级合伙份额的回购义务履行期限展期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根据金投锦众《合伙协议》的约定,钭正刚先生始终是金投锦众的实际控制人,
不会对上市公司股权稳定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控制权造成变化。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锦江集团及其关联方的相关义务已履行完毕,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回购金投建设持有的合伙份额等方式,实现金投建设
持有的金投锦众全部份额的退出。在金投建设持有的金投锦众全部份额退出后,锦江
集团及关联方持有了金投锦众全部合伙份额。钭正刚先生通过其控制的企业持有金投
锦众的合伙份额,仍为金投锦众的实际控制人,钭正刚先生对金投锦众的实际控制人
地位将保持不变。
2021 年 5 月 14 日,金投锦众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变更后,金投锦众股权结构
如下:
钭正刚 浙江恒嘉控股有限公司
63.29% 36.71%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100%
杭州元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0333% 99.9667%
杭州金投锦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其他说明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一)金投锦众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承诺履行完毕不会对公
司控制权造成影响。
(二)钭正刚先生始终是金投锦众的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股权稳定性造成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金投锦众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承诺履行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