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0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
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报告期内发
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
二、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公
司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对《关于与伊电集团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生的,2021 年洪灾电解槽维修项目
事宜是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经过开标、评审程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价合理。该关
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款是公允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该关联交易不
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业务并不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独立董事对公司
该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同意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
(后附签字页)
2021 年 8 月 18 日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签字页
秦高梧 孔祥舵 刘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