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
前期间发生且延续到报告期的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1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做了专项说明,公司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不存在违反证监会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且无前期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三、对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要求,独立董事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治理
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独立董事对该报告无异议。
四、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作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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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孔祥舵、刘继东、秦高梧
(后附签字页)
2022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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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秦高梧 孔祥舵 刘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