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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监事会职责,确保了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工作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21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4、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5、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

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监督。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列席了董事会会议。监事会对董事会、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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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召集召开程序、审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行为。

    2、对定期报告的审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

半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上述定期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上述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

务运作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财务报告内控的重大缺陷。报告期内未发生大股东及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违规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情形。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

以公开市场价格或招标价为基础,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履行了

必要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要求,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编写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内容真实、客观、

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报

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监事会对公司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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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6、关于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能够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二、2022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谨

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保持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关键少数”恪

守合规底线,以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