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焦作万方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6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程序。
2、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
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股东提名霍斌、郭杰斌、张赞国、吴永锭、谢军、王大青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董事会关于股东提名孔祥舵、刘继东、张
占魁、张小燕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秦高梧、孔祥舵、刘继东
(后附签字页)
2022 年 8 月 15 日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秦高梧 孔祥舵 刘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