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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继东)2023-04-2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继东)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地履行职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姓名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刘继东        9            0       9         0         0           否           5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

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在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全体成员担任第八届及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委员。报告期内,第八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行

工作职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未来经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审议了《公司发展战略》

的议案。

    独立董事全体成员担任第八届及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秦高梧担任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张占魁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继东)


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霍斌、谢军、张赞国、吴永锭、王大青、郭杰斌、张占魁、孔祥舵、刘

继东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第九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高管换届选举候选人谢军、韩成艺、王绍鹏、司海滨、郭杰斌、焦纪芳、

王科芳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本人及独立董事孔祥舵、秦高梧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孔祥舵担

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张占魁、孔祥舵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占魁担任

召集人。报告期内,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进行审议,

并同意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

      本人及独立董事孔祥舵、秦高梧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张占魁、孔祥舵担任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占魁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在 2022 年度的工作中,认真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提高实施效果提出了科学意见,报告期内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其

披露情况,审议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等议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公

司董事会议案材料的基础上,结合专业知识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并对

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
  1        2022.1.27   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以及《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
  2        2022.4.26                                                            同意
                       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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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继东)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审议程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
  3        2022.8.15   股东提名候选人霍斌、郭杰斌、张赞国、吴永锭、谢军、       同意
                       王大青、张占魁、孔祥舵、刘继东、张小燕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表决。
                       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
  4        2022.8.30                                                            同意
                       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选举的审议程序和任职资格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
                       公司董事会聘任谢军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王科
  5        2022.9.1    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董事会聘任韩成艺为公司常务       同意
                       副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郭杰斌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
                       董事会聘任王绍鹏、司海滨、郭杰斌、焦纪芳、王科芳为
                       公司副总经理。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高度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本

人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关于信息披露工作相关要求,所有信息披露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

有效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二)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监督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科学规

范的治理架构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治理状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积极参与年报审计工作

      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按照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参与公司年报编制期间相关

工作,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进展情况,沟通协调审计工作,有效督促了审计

进程,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勤勉独立、认真审慎履职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继东)


    报告期内,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和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关联方资金占用、利润分配、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管聘任等事项进行核查,谨慎发表了独立

意见,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民的利益。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并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广大股东

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

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2023 年任期内,本人将继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

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

建议,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继东



                                                            2023 年 4 月 27 日